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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工作报告汇报【汇集4篇】【学习指引】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大棚房工作报告汇报【汇集4篇】”学习资料,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大棚房工作报告【第一篇】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XX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正确分析研判形势,本着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的原则,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对XX州“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多次进行排查,并及时按要求限期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与全省同步完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设施农业情况XX州日光节能温室大部分灾后重建期间建成,主要分布于东部三市、县。全州在20XX年至20XX年三年期间共新建温室XX栋,维修XX栋,连栋智能育苗温室X栋。截至目前,全州大小温室保有量为新建X栋X亩(州本级X栋、XX市X栋、X县X栋、X县X栋),维修X栋X亩(X县X栋、X县X栋)。塑料弓棚X栋X亩(XX市X栋、X县X栋)。灾后重建期间XX州X市、县的设施温室主要建在耕地上,西三县的温室建在单位庭院、移民区等非耕地上。二、“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一)排查情况。根据省政府的通报及《关于开展X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大棚房三类问题多次进行排查,不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和建设农业大棚房看护房严重超标情况,但存在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XX市、XX县和XX县县委县政府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并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卫片发现违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了核查,共发现77宗农地非农化案件(其中,XX市27宗,XX县3宗,XX县47宗)。按照2009年度至20XX年度土地卫片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清单说明,扣减农民自建自用房屋、基础设施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教用地及殡葬用地、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后,XX州实际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1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专题会议上通报的数据一致,共X宗,耕地面积X亩(其中,XX市4宗,占用耕地面积X亩,XX县9宗,占用耕地面积X亩)。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X个乡镇X个村,共出动人数X人次,车辆X台次。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农经〔20XX〕28号),对自查发现的77宗农地非农化案件(含省政府反馈的13宗),对照指导意见中的清理整治范围进行认真疏理甄别,确认XX州不存在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大棚房”问题,均属于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地方政府负责依法依规另案查处范围。(二)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比对一二三类疑似图斑X个(XX市289个、XX县X个、XX县X个),经县级国土部门认真核查,均不属于“大棚房”一二三类问题。(三)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XX市X宗耕地非农建设案件中,X加工厂、X移民安置点、XX市环卫公司符合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完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当代民族家俱市场属临时用地,正在立案查处。XX县9宗耕地非农建设案件中,已整改到位(青政土函〔20XX〕118号)1宗,正在报批1宗(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5宗,实际与下发图斑不符的2宗(个人修建的房屋地基、县人大办公楼及应急避难广场),原为占用耕地图斑,经测绘人员实测并套图后,未占用耕地。三、采取的措施(一)全面排查“大棚房”问题及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违规现象1.?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州、市、县、乡(镇)三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充分认识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时间紧、任务重、质量高、范围广,方法上灵活多样,措施上更加具体,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及时成立了各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建立了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主管州长、县长亲自抓、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落实的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专题会议,紧盯问题不放松,层层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X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清理排查工作。2.?扩大范围,全面排查农地非农建设。省上经梳理提供给XX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共13宗亩,XX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树立宁多勿少的思想认识,决定把XX州“大棚房”问题及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清楚。为此,各市、县在两轮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对卫星遥感未监测到的、面积较小的加油站、农牧民宅基地及其他占用耕地违建非农设施项目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村庄周边农牧民私自违建个人宅基地、城市周边违建加油站,确保我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全覆盖,坚决杜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漏报、虚报、瞒报情况。3.?压实责任,质和量并重按时完成。各市、县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不避重就轻,推诿扯皮,回避责任;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通报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力推进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倒排工期,于3月10前全面完成整改,3月20日前由州农牧科技局和国土局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州级验收。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于3月17日至19日完成了州级验收。(二)坚决清理整改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1.?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各市、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属地责任,把整改工作列入当前的中心工作,切实把问题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从严从快对待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大棚房”问题的真正含义;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坚决整治整改打好打赢专项行动攻坚战。在整个行动中,各地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明确要求对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问题,绝不姑息手软。各市、县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整改方案。2.?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各市、县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基础设施及公建项目,尽快实施组件报批;对不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及农牧民宅基地依法进行拆除并恢复耕种,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3.?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联动高效。各市、县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不讲理由、不叫条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类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坚决做到“三个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处置,全部清理整改到位;涉及所有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的非法设施,全部拆除到位;涉及耕地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全部恢复到位。绝不让在建、在售、在看的问题出现,坚决做到了区域全覆盖,问题“零容忍”。?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掌握正确的方法和合理的尺度,既保护了耕地和解决了问题,又防范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四、存在的问题XX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77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由地方政府另案查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象整治过程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整治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二是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象整治过程中,只注重外业的整治整改工作,轻视内业工作,存在台账档案不全等问题。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们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保持成绩、务求实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排查清理工作中的死角再部署再排查,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排查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制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由地方政府负责另案查处的77宗案子彻底整治整改到位,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大棚房工作报告【第二篇】1月18日上午,我区举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侯富光主持会议并讲话。侯富光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侯富光强调,要认真学习吃透中央精神,把握政策要点层层落实责任,迅速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全面开展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要再深入、再仔细,应查尽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进行深入彻底排查核实,并摸清每一宗“大棚房”面积、违规事实等情况,做到精准归类。整改落实要迅速到位,分类推进、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据了解,去年10月,我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违法占用农用耕地的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问题,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的问题;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问题。大棚房工作报告【第三篇】一、领导高度重视收到湘农发〖2021〗4号文件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支部书记召开了推进会,传达文件精神,推进我乡“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二、结合实际,开展排查工作按照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依据湖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结合我乡实际工作,从以下方面工作抓好落实:1、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对相关政策吃透把准,进行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2、对照文件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逐一开展排查。经过认真排查,全乡排查38个农业设施,面积平米。对于文件要求清理整治的三类问题在我乡均没有发现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农业设施相关要求执行,2019年4月至今无新建的农业设施。下一步,我乡将继续以湘农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农业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农地农用,继续开展设施大棚调查摸底,对建档立卡且正常从事生产的大棚进行定期督查、跟踪监督;对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大棚,督促建设业主按照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行为。**人民政府2021年8月10日大棚房工作报告【第四篇】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165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18〕80号)有关要求,南靖县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
本文标题:大棚房工作报告汇报【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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