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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020K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Testsforelectriccablesunderfireconditions—Circuitintegrity—Part25:Proceduresandrequirements—Opticalfibrecables(IEC60331-25:1999,IDT)2003-06-24发布2004-02-01实施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I前言本标准GB/T19216—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分为四个部分:第11部分:试验装置——火焰温度不低于750℃的单独供火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第23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数据电缆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原国家标准GB/T12666.6—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6部分:电线电缆耐火特性试验方法》是等效采用IEC60331:1970第一版制定的,为了使试验装置能够用于电力、控制、数据电缆和光缆的试验,1999年新版IEC60331增加了第21、23和25部分,故重新制定本标准。本部分为GB/T19216的第25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0331-25:1999《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第一版进行制定,以适应国际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的需要。本部分是有关光缆的试验,这在制定GB/T12666.6—1990时还没想到。本部分删去了IEC60331-25:1999的前言和引言,属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无锡远东电缆厂、上海马桥电缆厂、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庆丰电线厂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应麟、戴殿峰、孙平、周雁、唐崇健、张锦培。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1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1范围GB/T19216的本部分规定了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而要求保持线路完整性的试验步骤和性能要求,包括推荐的供火时间。本部分规定了试样制备方法、连续性检查装置、光学试验步骤和燃烧光缆的方法,并给出了评价试验结果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21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5972.4—1998光纤总规范第4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试验方法(eqvIEC60793-1-4:1995)GB/T19216.11—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11部分:试验装置——火焰温度不低于750℃的单独供火(IEC60331-11:1999,IDT)IEC指南104:1997安全出版物的制定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同类安全出版物的应用3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GB/T19216的本部分。3.1线路完整性circuitintegrity在规定的火源和时间下燃烧时能持续地在指定状态下运行的能力。4试样制备试样应为至少5m长的成品光缆,以使两端露出试验箱。如有必要,在试样每一端应连接一段相同的光纤,使总长度与所用光学试验方法相适应。5连续性检查装置试验结束,检查每一光纤(或相关光缆标准中指定的那些光纤)的连续性。6试验步骤6.1应使用在GB/T19216.11中详细说明的试验装置完成本章规定的试验步骤。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26.2把试样安装在夹子和支架上。相对试样调节喷灯到正确的位置,使符合验证步骤中确定的x值和y值(参见GB/T19216.11)。6.3把光纤(或相关光缆标准中指定的那些光纤)接到光学仪器上,按GB/T15972.4规定的方法C10监测和(或)测量光传输的变化。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试验应在标明的运行标称波长下进行。6.4点燃喷灯,把丙烷和空气流量调节到验证步骤中得到的数值(GB/T19216.11)。打开光学仪器开关并监测衰减。6.5试验应按7.1给定的供火时间持续进行,之后应熄灭火焰,但光缆试样应继续接在光学监测仪器上15min。即总的试验时间应为供火时间加上15min的冷却时间。7性能要求7.1供火时间供火时间应在相关的光缆标准中规定。如果没有,推荐供火时间为90min。7.2合格判据参照第6章给定的试验步骤,在试验过程中,只要测得的衰减最大增量不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数值,则光缆具有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特性。8重复试验的步骤如果试验失败,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应另取两根试样进行试验。如果两个都符合试验要求,则应认为试验合格。9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a)被试光缆的详细说明;b)被试光缆的制造者;c)试验波长;d)在方法上与本标准要求的任何差异;e)实际采用的性能要求(参考第7章或相关光缆标准);f)供火时间。注:供火时间通常被作为光缆保持线路完整性的额定值规定在光缆产品标准中。如果要在光缆上作符合本标准的标志,则建议也标上供火时间,即对于供火时间90min的标志为“GB/T19216.25(90)”。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3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GB/T19216.25—2003/IEC60331-25:1999*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8千字2003年10月第一版2003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XXXXX*书号:XXXXXX.X-XXX定价X.XX元*标目XXX-XX
本文标题:GB 19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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