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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一、基本功能中心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一)公共卫生1、做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防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等;2、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3、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5、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和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二)医疗服务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症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工作;2、开展辖区康复医疗、护理、老年保健、精神卫生服务;3、开展巡回医疗和出诊服务。(三)卫生管理1、根据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协助当地政府制订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落实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参与新农合政策宣传,配合做好审核、报销、监管等工作。3、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针灸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其中儿科可并入内科,针灸科可并入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为五官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同时设置诊治传染病等相对独立的科室。(二)医技科室:应设有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超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统计信息室等。(三)公共卫生科室:设有疾病预防控制科(有独立的免疫规划室、冷藏室、资料室等)、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三、人员配备(一)人员数按每床1.3-1.5人定员。(二)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数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五)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六)临床医疗服务人员中至少有5名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2名以上中医师。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中药药剂专业人员。四、床位规模中心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综合考虑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0.6-1.2张床位,床位规模宜控制在50张至99张之间。五、基础设施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用房、医疗(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用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一)建筑面积。业务用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需要,按照每床位55-50平方米核定。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职工生活用房。各功能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功能、业务及设备装备的需要,各类用房尺寸应符合相关规定。(二)占地面积。建设用地占地面积原则上按照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的2.5倍控制。(三)规划布局。应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等方面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总体布局符合下列要求:1、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2、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3、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处于相对安静的位置。4、病房、诊疗室等主要医疗用房应有适宜的朝向。5、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多风沙地区应有防风害侵袭措施。(四)建筑标准。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房屋建筑材料应优先采用地方材料,主体建筑一般应采用框架结构。建筑耐久年限不应低于二级;建筑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抗震烈度应在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基础上提高1度。应符合防火、建筑节能及无障碍等方面的要求。房屋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宜小于450mm,出入口应有坡化面。一般医疗用房室内净高宜为3.0~3.3m,医技科室用房室内净高应根据设备需要确定。房屋建筑的层数应根据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功能要求、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以1~3层为宜。门诊、病房等主要业务用房应设置相应的保暖、降温设施。门诊及病房各楼层有男女各两个以上蹲位的水冲式厕所。(五)建筑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易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应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2、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洗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便于清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尘、防静电。3、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4、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剩余电流保护等设施。5、供应室、药房(库)、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药房(库)还应有防潮设施。6、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7、应设置通信设备并装备计算机及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确保满足急救、信息上报、医院管理、远程会诊、新农合a务等功能需求。(六)供水供电。没有统一供水的地区,应有供水设施,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污水排放应达到无害化要求。供电要符合以下要求:1、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应设自备电源;2、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需求;3、院区内宜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七)预防保健用房。应根据规模和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一般应有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用房。预防保健用房宜与行政用房邻近,妇幼保健用房宜与妇产科门诊联系便捷且与普通门诊、放射科分开设置。(八)门诊用房。应从医疗流程和各部分功能需要出发,做到紧凑、合理、便捷,有利于交通流线。门诊出入口及候诊、取样等场所应合理布置。妇产科等需要自成一区的科室,应视其规模大小进行合理布局,并解决好出入口、隔离、卫生间等问题,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注射室应与观察治疗室相邻设置。急诊室位置要醒目,应方便利用门诊及医技科室的房屋及设施。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应相对独立,并有单独出入口。(九)住院用房。床位设置宜以2床/间和3床/间为主,不宜超过6床/间。床位规模较大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其住院部宜自成单元。重危症病房应为1床/间,位置宜靠近护士办公室;产科母婴同室每床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病房门可双向开启,门净宽不得小于l.10m,门扇应设观察窗。病房护士站宜采用开敞式,与护理单元走道联通,距最远病房门口不宜超过30m,并与治疗室相通,与医生办公室相邻。护理单元内集中设置的卫生间、盥洗、浴室、污洗的宜设于一区,并应满足方便适用、清洁卫生、减少污染等要求。(十)放射科用房。宜设在底层,并与门诊部和住院部联系方便。放射科应设有透视(摄片)室、暗室等用房,暗室应与透视(摄片)室相邻。透视(摄片)室的空间尺寸、墙体、地面、门窗等,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放射防护要求。透视(摄片室)机房应有通风、换气措施。(十一)检验科用房。按其规模可采用合室、分室或套间等方式,室内布置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检验用房位置,应兼顾门诊、住院和预防保健共用,且方便病人。检验用房外窗宜朝北设置,应有良好通风措施。(十二)手术室及产房用房。手术室、产房用房应自成一区,并邻近外科、妇产科病房。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宜合区设置,即手术室、产房合用或在同区内分设。具体设置方式视中心乡镇卫生院规模确定。手术室、产房的照明以人工为主,朝向以北向为宜,其他朝向时应有遮光措施。手术室门宽、开启方式应满足通行、运送病人、洁净、防污染的要求。手术室和产房的管线应暗设,洗手间设置非手动洗手设施不应少于两个。(十三)供应室用房。宜设在业务区的适中部位,并相对独立。平面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洁污分区的要求,洗涤池宜设通用和专用两种,消毒应与贮存、分发室相临,并设传递窗相通。购置安装的消毒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十四)药房用房。中、西药房应分设,规模较小的可合并设置。药房应与挂号、收费、划价邻近。特殊药品(指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贮放处应有安全设施。中、西药房(库)均应满足防潮、防腐、防尘、防虫、防鼠等要求。(十五)辅助用房。洗衣房、锅炉房、配电房等辅助用房宜合并建设。洗衣房平面布置应符合收受、浸泡消毒、洗衣、晒(烘)干、贮存、发放等流程。锅炉房视乡镇卫生院规模安排用房和设备,规模较小时可装设供水兼供暖的茶浴炉。锅炉房位置宜选择在适宜的地方,并位于常年主导风的下风向,且应设置专门出入口。配电室位置应邻近外接电源的输入处,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可在适宜位置设配电箱(柜),门窗应向外开,窗户应设有保护网。太平间、焚毁炉应设于较隐蔽的位置,与主要建筑物应适当隔离,并应单独设置通向院外的出口。六、基本设备(一)基本配置品目:给氧设备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气管插管胃肠减压器救护车抢救床抢救车急诊抢救箱万能手术床麻醉机无影灯必备的手术器械妇科检查床冲洗车阴道检查器械上取环器械人流吸引器多功能产床接产包多普勒胎儿诊断仪新生儿辐射台新生儿保温箱新生儿体重计新生儿床煎药设备电针仪耳鼻喉综合治疗台牙科治疗椅检眼镜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尿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生物显微镜离心机干燥箱恒温培养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冰箱300/500mAX光机洗片机观片灯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B型超声波诊断仪高压灭菌设备器械柜无菌柜药品柜担架车污物桶紫外线灯洗衣机计算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床头信号灯1台(三)具备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七、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中心卫生院主要规章制度:门诊工作制度急诊室工作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房管理制度药房工作制度查房制度病房医嘱制度处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分娩室工作制度检验科工作制度放射科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免疫规划工作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财务管理制度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八、技术水平(一)医疗技术1、急诊:24小时应诊,能对一般急危病人做出初步诊断和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2、内、儿科: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能对危重病人及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3、外科、妇产科: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部分上腹部、常见下腹部手术;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宫产手术;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技术;4、中医科:能辨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能综合使用针灸、推拿等方法治疗疾病;5、五官科:能对常见眼、耳、鼻、咽喉及口腔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6、护理:熟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理论和护理常规、技术操作;掌握常用的急救技术、急救药品和器械的使用;7、医技科:开展心电图和超声波检查,血、尿、粪三大常规、交叉配血及常用生化检验,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造影检查等。8、中药房:开展中药饮片储存、调剂及临方炮制待煎等服务,满足临床需要。指导临床科室规范使用中成药。(二)预防保健1、掌握辖区内传染病流行状况和地方病分布状况,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防治和疫情处理,并能进行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2、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3、开展免疫规划,并符合规范要求;4、逐步建立完善农民健康档案;5、
本文标题: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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