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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实践论》读后感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矛盾论》《实践论》读后感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矛盾论》《实践论》读后感1最近,按照省厅和警令部“三读”活动的安排和要求,我认真阅读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受启发,总有一种清新之气如春风般扑面而来的感觉,除了因一些旧事远去的生疏感外,并不觉得烦难。《实践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我认为,不懂得哲学的人,是无法深刻理解事物的,没有哲学思维功底做铺垫,也是无法进行事物抽象思维的,因此,认真学习哲学十分必要。一九三七年毛泽东之所以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党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公安工作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每一个民警的要求,同时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不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真理又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所以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真理。公安工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不能用理论去切割事实,而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地验证、修改、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根据这一基本原理,在公安工作中必须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毛泽东指出:“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因此,对工作对象的认识,就不能满足于经验层次,而要经过思考、实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求得理性认识,总结规律性。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正是在长期、细致的实践中,达到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状态。只有在公安工作中大胆实践,才是我们对于公安工作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少数民警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矛盾论》《实践论》读后感2《实践论》是毛泽东写于一九三七年七月。以前总感觉名人著作晦涩难懂,读不下去。这次老师要求读《实践论》,开始心里确实有些小抵触,但作业终究要完成,还是耐着性子从网上下载下了这篇文章,读了一半,看的眼疼,自己又去复印店将本文打印出来,才终于读完。在我读完《实践论》后,发现相对于其他论文的语言,本文的语言还是比较直白、生动的,当然准确度也是有的。比如说,“‘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在技术不发达的古代只是一句空话,在技术发达的现代虽然可以实现这句话,然而真正知的是天下实践着的人,那些人在他们的实践中间取得了知,经过文字和技术的传达而到达于秀才之手,秀才乃能间接地知天下事。”简洁,直白的语言把所要说的问题一语道破,这也是其高明之处了。在我们过去的高考课本里,我们学的大多数都是为了应付考试,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我们来说,学这些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当时记得很牢,但是如果没有实践,我们就学不会真正的知识,因为我们没有形成共鸣,而知识和经验的掌握大多来自于亲身实践。现在我们回想一下高考的知识还能记得多少,如果现在让我们去再高考又可不可以考到原来的分数呢?所以实践是很重要的。“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应当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感觉只能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能解决本质问题”只有实际生活于问题的环境中,才能真正解决掉这个问题,现在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只有在我们生病时,才能真正感受到这个问题。当然,对于生活在“上层”的人们来说,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所以“上层”的人们是无法了解我们这些“中下层”人们的痛苦的,即使现在出台了各种政策,但在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旧存在,并没有真正解决。“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比如说游泳、骑自行车,我们因为不会而不去游、不去骑,总在一旁看别人做,那么我们永远也不可能会。又比如说我们学英语,因为说的差而不说,总把话放在心里念,那么我们不可能说好英语。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时候,通常我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条件下去进行某种实践。在本文中谈到了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大学生在学习,研究以至将来的工作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对于面临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我们的信心。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经验,选择我们才能抓住机会,实现价值,创造成功。《矛盾论》读后感用了几天的时间,读了毛泽东的《矛盾论》。开始时,以为那矛盾就是我们平常生活中所说的矛盾,后来才渐渐发现矛盾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对我们看待事物问题,更加具有指导意义。我相信,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认识毛泽东,我们都知道,没有毛泽东就没有新中国。因此,我们的老师家长们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让我们认识到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毛泽东同志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为什么古往今来这么多人都失败了,而他却成功的解放了中国,建立新中国,给中国以及无数社会主义国家带来了希望。我认为,这都与他的先进的思想脱不了干系。在以前,我的正义感是我对光明与黑暗、善与恶能够明确分辨,追求前者而厌弃后者。但我从没有想过怎样去改变这现实中的一些丑恶现象。我知道依靠个人奋斗,掌握实在的技能、本领,在社会上争得一席之地,做一个清白的、有用的、争气的人。读了本文,我的思想也有了一些改变,我感到要改变一些东西,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团结周围的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改变。“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每个问题的由来,都有其一定的原因,只有找到原因,才能有效的解决掉它。我们大学生现在逃课已经司空见惯,而且很多人是经常性的逃课,我也问过一些逃课的同学,其主要原因是迷茫,大学生的迷茫。逃课的同学认为这门课程对其将来的发展带不来任何实质性的帮助,所以感觉该课程学与不学已经不重要,在我看来,逃课问题的解决主要还在于改变同学们的看法。课程老师要给同学们讲清该课程对其将来发展的帮助,而不是只强调点名,挂科。人生之中,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贯穿于我们人生的全过程,存在于我们人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等一切关系中,无处无时不存在着矛盾。作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我们,正处于热情与激情似火的时期。这也意味着我们在生活中面对的矛盾更是复杂多样,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我们必须学会正确的运用矛盾分析法去对待所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当我们在理想与现实、情感与理智、物质与精神等这些方面上的矛盾时,更要学会运用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分析法去对待和处理。在理想与现实之中,我们应该认识到理想是根植于现实之中的,但同时,我们的理想又指引和推动着我们现实生活的前进。我们大学生应在人生中创造出自己人生的特殊性。大学生活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然而学习是个不断前进的过程,我们不可能从头到尾都是一马平川的,在这期间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在阻碍我们前进。我们需要解决一个又一个学习矛盾,我们才能不断进步,达到我们自身的要求,才能达到给我们自己设立的目标。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要求我们大学生既要看到问题对立的一面,又要看到问题统一的一面,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矛盾论》《实践论》读后感31937年7月,正是中国革命的生死关头,党内却出现了两种非常不好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妨害着革命的发展。为了揭露这种不好的现象,从而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毛泽东写了这篇著名的文章。通观全篇,此文几乎是1篇完美无缺的哲学论文,到处闪耀着思辩的哲学光芒;同时又因为毛泽东是文学家,身上流着中国文人的血,理所当然地使这篇文章充满了文学气息。实践是寻求真知的唯一途径“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标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中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内在实质,“认识——实践——再认识”是《实践论》的实践路线。实践要注意方法实践,就是一个怎样验证真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来面目的过程。谈实践的方法,我想从实践的特性开始说起。一则,实践具有时间性和地点性:实践的内容会随时间、随场合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被前期、他地的实践所证明的东西不一定适用于当时(以及未来)、当地。“刻舟求剑”者犯得就是类似的错误。二则,实践具备局部性和偶然性:某种局部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全局实践,某种偶然实践的结果不一定体现基本的、普遍的规律。“守株待兔”者犯得就是类似的错误。三则,实践具有层次性:此一层次实践的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层次和全部层次。四则,实践具有主观性: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不可能绝对摆脱实践主体主观因素的制约;绝对客观的人类实践,是不存
本文标题:《矛盾论》《实践论》读后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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