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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4篇)按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我们不妨提前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指明确完成某一任务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做好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胸有成竹。在写工作计划有什么秘诀呢?网友通过精心筛选,为您分享的“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4篇)”,希望您可以借鉴参考!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篇【第一篇】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1、重点优抚对象;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二、资助标准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三、资助程序(一)资助申请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二)、资助审核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三)资金拨付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四、工作要求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篇【第二篇】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xx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县教育局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推动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一、20xx年主要工作: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和“两级公示”制度。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于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经费下拨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按每生每期500元发放。3、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核查,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4、做好中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落实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5、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1)参加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举办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2)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提高审批通过率。(3)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贷款的催缴工作,提高履约率。6、做好信息处理与上报工作。(1)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2)在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学籍信息。(3)在中职助学金系统及时更新资助信息。(4)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二、主要措施(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1、组织召开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2、积极推进资助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内达标。二是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资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在全县建立资助工作QQ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明确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所辖学校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普通高中3-5%、中职5%),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导的责任。5、扎实开展上学期资助经费的调研和督查工作。选择4个乡镇和2所普高开展20xx年秋季资助经费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期末义务教育阶段下拨的54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务必落实到学生手中。对普高学校资助等级评定和经费到位情况作重点抽查。为全县资助工作会议的召开提供一手资料。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途径。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学校事业收入的4%作资助经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联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种资助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通过清点人数、电话回访、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职学校联合办学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3、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4、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5、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宣传活动。2、拓宽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教育网、媒体专访、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展板、编印宣传单(手册)、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3、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篇【第三篇】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困难问题,根据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对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做如下安排。一、资助对象与条件1、资助对象。凡在我幼儿园就读有正式学籍(年龄3——6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由其家长向我幼儿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2、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供有足以证明其家庭困难相应材料的可以评定为资助对象。(1)孤儿(2)烈士子女与国家优抚家庭子女(3)残疾幼儿(4)父或母为一、二、三、四级残疾的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有五级以上残疾,但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5)丧偶单亲的困难家庭子女(6)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7)父母为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8)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子女(9)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孩或两女)的经济困难家庭幼儿(10)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二、摸底调查工作于本周五结束!!!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请填写《吉首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表》,务必于本周四前上交,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证明材料务和证件必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三、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材料经走访调查、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市教育局。四、市教育局审批合格且资金到位后,银行统一为受助幼儿和家长免费办理银行卡,并将补助金打入卡中,由幼儿园统一公开发放给幼儿家长!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篇【第四篇】一、工作思路:20xx年学前教育工作坚持“抓落实、促规范、提内涵、办特色”的工作思路,促进园所建设和内涵提高同步发展。园所建设以落实《薛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为目标,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做好各级各类争创活动,提高整体办园层次。内涵建设以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为主线,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彰显办园特色,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工作重点1。落实《薛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幼儿园建设工作。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20xx年度13所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和三年入园率90%的事业发展目标。2。做好农村幼儿园保教设备配备工作,完成20xx年50个班的配备任务。3。拓展优质资源,提高保教质量。做好幼儿园升类和中心园认定工作;争创市级学前教育先进乡镇;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做好特色办园工作。4。加强园所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
本文标题:幼儿园学前资助工作计划(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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