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盘点典型案例 剖析偷税手法
盘点典型案例剖析偷税手法2004-2-86:16:22本站据有关部门统计,自金税工程开通以来,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犯罪行为得到了较好控制,发案率与前几年相比有明显的下降。但也有资料显示,当前违法犯罪分子开始采取其他手法偷逃国家税款,其花样不断翻新,手法多种多样。前不久,记者在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采访时,该局的工作人员把他们在去年查办的几个颇具典型性的案子做了一番盘点。会计失真做假账———制造虚假的财务会计凭证,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福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去年破获一起某鞋帽服装厂“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企业通过编造假账,虚设账面借款,企图掩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2003年初,福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福州仓山某鞋帽服装厂涉嫌于2001年6月至7月取得两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深入调查,初步查清该厂系一家村办集体企业,主要生产沙滩鞋供外贸出口,该厂于2001年3月至11月间共取得21份有虚开嫌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100多万元。这些发票所载业务均采用现金结算,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付清100多万元货款,而该企业注册资金仅为30万元,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规模不相符,且以现金方式支付巨额货款也违反了会计制度规定。从该企业取得21份发票票面上的“货物”名称来看,内容基本包括了生产沙滩鞋的所有原材料以及辅助材料等,但购货单位只集中在两家;从发票的票面金额、号码来看,每一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都在4万元至5万元之间(因为5万元以上的进货,税务机关要发协查函调查),号码大部分也都是连号。最后检查人员通过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询问,并从资金往来中找到突破口,查出该企业编造假账,虚设账面借款300万元。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当事人潘某承认了自己以发票注明的价税金额3%作为手续费,叫他人为自己虚开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该企业主要经营者已被公安机关刑拘。钻信息化空子———利用网络、电子软件加密等技术隐匿收入,企业财务的各种凭证、报表都以电子凭证的形式出现和传递,利用网络或财务软件加密等技术记载其经营活动和交易信息,做假账或账外经营去年年中,根据群众举报,莆田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对莆田市某公司2002年度的经营纳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当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调取公司纸质的账簿凭证后,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打开计算机并输出相关数据,但公司负责人称会计己请假多日暂时联系不到,电脑的密码由会计专人负责,且公司刚成立不久,电脑上也无与经营有关的数据。检查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请来了局里的计算机专业人员,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解密。经过将近2个小时的努力,技术人员终于破获了开机密码,并在自带的便携机上安装了企业的应用软件,把企业的管理数据备份导入到便携机,收缴软件加密码,同时收集企业备份电脑数据的磁盘等资料并进行了拷贝。回到稽查局后,技术人员马上运行安装在便携机上的企业应用软件,提取出企业销售收入、材料采购、进出仓、供销商等与经营纳税有关的资料,计算出企业各月的销售收入。检查人员将企业纸质账簿上列示的销售收入与技术人员获取的数据逐笔进行核对,发现电脑显示的销售收入额大于企业纸质账簿体现的销售收入。经过检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企业纸质账簿凭证上少申报销售收入达84611582元,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的偷税行为作出补税14383969元的处理决定及罚款14383969元的处罚决定。以假当真,以少抵多——利用虚假运输发票进行抵扣2003年4月1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偷税罪依法判处漳平市某煤炭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50万元。该公司的案发源自群众举报。根据漳平市国税局稽查局对漳平市某煤炭公司1997年至2000年的经营纳税情况所进行的检查,人们可以看到,自1997年1月至2001年6月,该公司的煤炭主要销往三明市某国有企业。结算方式均为三票结算,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福建省道路运输整车专用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该公司通过开具假的“福建省道路运输整车专用发票”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且在结算时,只把增值税货款这一部分记入公司的财务账目,其余二种发票均在账外经营,其目的就是为了偷税。最终税务机关确定该公司共从犯罪分子手中非法购买使用伪造的“福建省道路运输整车专用发票”3097份,其中假票3079份,涉案金额高达25196万元,偷税980万元。个体私营企业不做账,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不如实申报应税收入2003年11月,安溪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从事开采销售石灰石的业户白某和安溪城厢龙禹水暖设备厂两起定额户偷税案。这两业户已开业经营多年,只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纳税,对超过定额部分未申报纳税,且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经检查共追缴增值税7437万元,滞纳金1291万元,罚款4346万元,合计13074万元。目前该局已按有关规定,将这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从查处的情况来看,目前的税收管理存在着重视按实征收企业的管理,忽视对定额户管理,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大对定期定额征收业户的管理力度,不让定额成为不法分子偷税的“避风港”。《中国税务报》陈光平;郑旭田;魏文中
本文标题:盘点典型案例 剖析偷税手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714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