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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商场消费者调研报告(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商场消费者调研报告(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商场消费者调研报告【第一篇】超市是一种多部门、实行顾客“自我服务”方式的零售商店,亦称“自选商场”。超市的主要特点是货架自主开放、收银电子化、实行商业管理方式。随着城市经济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社会购买力的不断增强,超市凭借其在价格、质量、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正在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并在整个商业领域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就如何加强对超市税收的管理还存在手段、技术与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各超市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依法纳税的思想意识还有待于提高。税务机关对超市的征收管理、税收监控难度很大。因此规范超市税收管理、杜绝偷税行为的发生,是我们必须深思和面对的新课题。一、超市存在的征管问题1、财务核算不真实。多数超市财务管理极不健全,账务情况混乱。许多超市账目设置不规范,有的没有往来账,有的没有库存账,有的往来账核算混乱,同时普遍存在现金交易量大和大额坐支现金现象。所以,在检查中也很难从其资金流量、银行对账单中找到突破口。超市纳税多少,直接取决于记账收入的多少,而目前各类超市在追求最大利润目标的驱动下,记账收入不实成为最便捷的偷税方式。绝大多数超市不同程度地隐瞒其销售收入。主要表现在:一是原始单据不真实,以银行进账单替代原始凭证;二是原始单据不完整,缺乏有效的原始单据,日报单保存极不完整,三是账面反映的开票收入与实际情况差距大。2、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目前大部分超市商品均以计算机为依托,通过计算机网络终端(收银台)将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数据传送至网络服务器进行管理。该服务器存储的各类数据既是各收银台每班商品销售结算和商场超市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部门计税依据。但大部分超市存在删除电脑中经营数据资料的现象,从而隐匿真实数据,进行虚假申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3、另设单独收款机收款。在超市管理系统外单独设收款机,不进入计算机网络终端并单独记账,隐瞒收入。超市中租柜经营比较普遍,租赁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他们设立不联网的收款机收取货款,销售数据不进入计算机网络终端,销售额则根据自己意愿上报超市。上报的销售一般只有实际经营额的几分之一或者更少。另外如名烟名酒、高级滋补品等高档物品一般超市另设专柜,销售后不走联网收款机付款也很普参考资料,少熬夜!遍,它们是直接在柜台上交付现金。另设专柜开据发票,多采用手工开票或单机开票,对不需开票的则可以瞒报销售。另外,对赠送的产品则直接到设置的专柜提取,一些企业将商品当福利发给职工,这些也不进入超市管理系统,不入销售。4、商品损失不作处理。对于开架售货方式经营的超市来说,丢失商品是不争的事实。如某超市开业8个月,丢失商品价值达50万元之多。同时像蔬菜、肉类、副食品保质期较短,腐烂、变质、过期等现象经常会发生。但超市在盘点时没有按规定作账务处理,或者账面根本就不反映。税务机关也没有能力为其盘点。5、其他收入不作销售。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场地租赁收入:向租赁经营者收取的租赁场地租金;进店费:是供应商获取进店经营资格而交纳的费用,只是对新供应商适用;赞助费:即节日、店庆赞助,在节假日、店庆日,商场超市通常会组织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必然要支付大量的广告费、降价促销费用;海报费:是商场超市为供应商的商品进行促销宣传而收取的一项费用;销售返利:超市完成厂家或供应商销售目标后获取的利润。这些收入超市往往不反映在收入账上,而是另行记载。二、加强超市税收管理的对策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针对超市纳税人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特征,要利用办培训班、纳税辅导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强化税法宣传和培训,使纳税人深层次地学习、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2、加强超市税收的管理力度,规范财务管理。要加强超市纳税人建账能力的辅导,引导并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督促其严格核算,正确记录销售、严格按税收制度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包括进项转出),做到财务核算正确,原始资料齐全,规范。促使企业依法诚信纳税,3、全面安装税控装置,提高税收控管手段。要加强税控装置的推广力度,实现所有超市进入税控管理,所有经营业务进入税控机管理,所有数据进入税控存储;要加大对税控装置的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的,或擅自修改系统数据的,从严查处。要充分掌握和利用税控装置的数据信息,通过税控装置的有效控制,促进超市行业税收管理质效的不断提升。4、加强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超市税收的调查分析,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如进一步对超市的经营面积、雇工人数、投资额、地段、人流量等有关数据进行实地调查和采集,掌握超市纳税人真实的经营和税收情况,对超市租赁柜台或承租经营情况要了如指掌。对采集好的超市数据,要充分利用“一户式”资料,对该数据进行全面、科学分析,通过运用相关模型和会计、统计原理,对超市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额进行测算,测算数据和参考资料,少熬夜!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把差异较大的企业作为实行纳税评估或实地调查的对象,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5、建立长效机制促管理。要对超市税收管理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全面掌握超市行业内部税收监控数据,建立分户管理台账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和健全超市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超市税收管理质量,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推进超市行业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6、加强对超市的税务稽查。要定期对超市税收进行检查,严查重罚不依法纳税、偷逃税款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公开曝光多次偷逃税、性质恶劣的纳税户,借助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力量,打击偷逃税行为,形成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商场消费者调研报告【第二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各种形式、规模和内容的超市。这些超市由于商品品种齐全、价格合理、便利优势,深受消费者喜爱。调查中我们发现安阳市的超市普遍采用自行购置的商业软件,以前台运用微机收款、后台使用服务器管理的基本模式进行账务处理,这种新的经营模式对常规的税收管理、检查、取证都带来了新的问题。以下就商业超市的税收管理谈一些看法。一、商业超市目前经营状况及规律(一)经营形式主体成分多元化。目前,超市的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各种经济成分参与到超市经营之中,一般为个人出资,也有股份合资,外商投资、个体经营等等,加入零售竞争行列,形成同台竞技、共同发展的格局。(二)经营方式多样化。早期的超市一般以自营为主,而现在则采取场地租赁、商家进场进店以及联营等方式,经营方式相当灵活,自营阵地和空间不断缩小。对场地出租,主要是收取租金;对进场进店者,主要是收取进场费;对联营的商品,主要对销售额进行“提点”即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从经营状况看:成规模的超市一般经营面积大、从业人员多,但仓库存储却不大、一般上规模的商业超市基本上在1000平方米左右,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商品摆放在营业区货架上,顾客进入营业区内随意挑选,营业员按柜台提供介绍服务和货物监控。其库存商品大都在柜台上陈列,一般仓库很小,缺货时,通过电话联系快速补缺。从经营范围看:一般成规模的超市经营范围涉及洗涤、百货、烟酒、副食、日杂、服装、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床上用品、文化用品、蔬菜等多个方面,品种多达上万种。从进货渠道看:一是采用联手压价采购方式,多地超市统一联手采购,争取以最低价位购入商品,毛利率可达15%—20%。二是与厂家签订年度销货数量协议,按厂价直销,厂价返还手续费。三是部分商品厂家租赁柜台销售。四是厂家支付促销员参考资料,少熬夜!(营业员)工资销售。五是租赁柜台,只收取租赁费,由租赁者自己采购。从销售情况看:主要以零售为主,费用基本固定,主要是租赁费、人员工资、电费等其他经营、管理和财务费用。一般来讲,成规模的大型商业超市销售量都比较大,一般年度销售额在数百万元以上。(三)经营分布广泛化。大型超市不断进行经营扩张,以总机构为立足点,推进其分支机构遍布城乡,店面分布日益广泛。形成了点多、线长的经营格局。如我市华联、万源等大型商业超市,在多处设立分店,以设立“网点”来抢占市场。(四)经营面积规模化。抛开一些以经营烟酒副食为主的小超市不算,一些大型超市在经营面积上做文章,以形成规模化效应。庞大的经营面积、良好的购物环境、齐全的商品货物是超市竞争的主流,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如丹尼斯、华联均扩大了店面规模。二、商业超市管理难点及存在的问题(一)账目设置不规范,难查账。超市购进货物一般都不作手工明细账,而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机对商品条形码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按规定,电脑资料和账簿、凭证都应按规定年限进行保存。但是,有些超市在经营过程中有删除电脑资料的问题,这实际上等同于销毁了账簿记录,导致税务人员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有的超市设置两套帐或账目设置不规范,有的没有往来账,有的没有库存商品账,有的没有销售明细帐,造成原始单据不真实、不完整,日报单保存极不齐全,查账时无从下手,税务稽查无法取证。同时普遍存在现金交易量大和大额坐支现金现象。所以,在检查中很难从其资金流量、银行对账单中找到突破口。(二)账务核算不正规,销售收入不实。一是迟记收入。按照规定,收到货款,将购物券或提货单交给购货方,销售就已实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超市将这部分收入先挂在往来账上,过一段时间再记收入,造成税款滞纳,甚至可能造成人为调节应纳税额等现象。二是损失不处理。对于开架售货方式经营方式,容易出现商品丢失或损失,像蔬菜、肉类、副食品保质期较短,腐烂、变质、过期等现象经常发生。超市在盘点时没有按规定作账务处理,或者账面根本就不反映。税务机关也没有能力为其盘点。三是存在将商品当福利发给职工,开业时送出相当数量赠品的现象,但是账上均没有记录。(三)超市内“店中店”难以区分。有些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税务机关难以区分哪些是超市自身经营,哪些是租赁经营。在纳税问题上,超市和“店中店”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而此部分经营收入没有通过超市的商业管理软件记录,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不少大型连锁超市经营方式一般分为专柜经营和自营。专柜经营采取引进手工作坊或者特色参考资料,少熬夜!商品销售,由超市统一收款。超市与专柜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供应商每期应达到的最低销售额,如达不到则由该供应商补足或者撤场。月末结算供应商开具进项票时增大扣点,即供应商按实际销售额少开金额。因此一些供应商为能继续在超市经营,在没有达到最低销售额的情况下,按照最低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虚假的销售,无形中增加了超市的当期进项税额,降低了税负。(四)会计电算化和核算资料的集中管理导致税务监管难。在会计核算管理上,当前连锁超市采取购买或自行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来加强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控制。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以及各系统管理软件种类多样,各种财务数据归集及生成方法不一致,各类明细帐格式也不统一,给日常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带来难度;二是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规定执行不到位。在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中,很少有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而税务机关对此的管理也比较薄弱;三是目前多数财务软件都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分别进行加密,各“帐套”之间的会计资料(如记帐凭证)可相互传递、取舍,而且对各帐套文件的存储无任何限制,既可存储在本机硬盘中,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它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并可在已知密码的前提下,实行信息共享。这就为企业
本文标题:商场消费者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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