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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投融资/租赁 > 第一章投资银行概述(新)
投资银行学金融学院第一章投资银行概述投资银行概念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Kuhn)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下过如下四个定义: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称作投资银行。这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经营公司。(最广义定义)2、只有经营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第二广义定义)此处,资本市场是货币市场的对称,指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市场。在此定义下,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创业资本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属于投资银行型业务。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3、投资银行业务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如包销、兼并收购等。(较狭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如基金管理、创业资本、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不属于该定义下的投资银行业务。4、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筹集资金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是投资银行。(最狭义最传统的定义)该定义排除了当前各国投资银行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已不合时宜。罗伯特.库恩认为第二种定义最符合当时美国投资银行的现状,因此可看做是投资银行最佳定义。但是由于最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各国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管制逐渐放松,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相互交叉,混业经营的趋势迫使美国在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美国金融业重新回归到混业经营体制。可以说,混业经营为投资银行的界定又带来一个新的难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主营业务作为界定金融机构性质的标准,将投资银行定义为:投资银行是以资本市场业务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并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请思考:名称中有“投资银行”字样的金融机构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中国投资银行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自1980年我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席位以后,我国政府就开始考虑设立投资银行,作为办理世界银行中小工业项目贷款的中间金融机构,并把它逐步办成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的专业银行。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建以后,中国投资银行于1981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中国投资银行(ChinaInvestmentBank)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的国家专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按照对国营企业的要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营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中国投资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在上海、天津、江苏、河北、湖南、福建、辽宁等省、直辖市设有分行。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并通过其它途径和方式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对我国企业提供外汇及人民币投资信贷,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中国投资银行在国家建设总方针和国民经济计划的指导下,按照国家统一的金融政策和本行的各项业务制度,发放投资贷款,并办理外汇投资和其它业务。1998年12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国家开发银行,其全部债权债务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这成为我国银行界机构重组的首例,是两家银行优势的结合。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后,开发银行能够充分运用其网络,显著增强信贷管理量,有效改善资产质量。1999年3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达成协议。由中国光大银行整体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设在北京、深圳等29个地区的137家营业机构。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在现代金融体系中,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两类金融机构。第一个阶段: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第二个阶段:直到1929~1933年经济危机出现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开始实行分业经营管理体制。自此,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道扬镳,商业银行专注于存贷款业务,投资银行则以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为主要业务,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由于管制严格,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各自在规定的金融领域内从事着经营活动,业务分工非常明显。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竞争,其竞争主要表现于争夺资金的来源。投资银行为顾客发行证券,需要社会资金,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也需要社会资金,而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也都是社会资金的一部分,所以两者在资金的争夺上十分激烈。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金融创新和各国放松管制的金融改革促进了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交叉,从而更加激化了两者之间的竞争。第三个阶段: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正在逐步走向融合。从实际经济运行来看,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很多业务领域存在既竞争又互补的关系。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界限日趋模糊,主要表现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活动基本没有差别;在实行万能银行制的国家,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合为一体;许多商业银行设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子公司,而投资银行也收购一些陷入财务困难的储蓄机构。从金融机构角度讲,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是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的中介,都是金融市场的主体。但是两者在性质上又存在根本性的区别。最突出的区别是在融资方式上,投资银行从事直接融资,而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融资,即在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投资银行与他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则分别是资金供给者的债务人和资金需求者的债权人。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本源业务证券承销存贷款功能a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功能b侧重于长期融资侧重于短期融资业务概貌不用资产负债表反映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利润根本来源佣金存贷利差经营方针与原则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更注重开拓追求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者的结合,坚持稳健原则宏观管理证监会等中央证券监管机构或财政部或中央银行与证券交易所多层次管理中央银行保险制度投资银行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区别证券发行人投资银行投资者(股东)直接发生财产权力关系资金流动资金流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图1投资银行的直接金融作用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区别图2商业银行间接金融中介作用借款人商业银行存款人没有任何财产权利关系资金流动资金流动债权/债务债权/债务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的关系1、部分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通过信托业务提供经纪服务,这与投资银行有激烈竞争;2、许多商业银行为商业票据和国债承销,与投资银行承销业务有竞争;3、商业银行的许多咨询业务,尤其是针对兼并与收购的财务顾问服务是投资银行强劲的竞争对手;4、在许多金融市场上,尤其是国际金融市场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已看不出区别;5、在实行全能银行制的国家中,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合为一体;6、许多商业银行设立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子公司,而投资银行也收购了一些陷入财务困难的储蓄机构。投资银行与共同基金的关系1、投资银行帮助共同基金进行证券买卖(即证券经纪);2、投资银行可以组织和管理自己的基金;3、投资银行代客户管理基金。投资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1、投资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向其建议购买何种股票,该保持怎样的资产组合;2、投资银行帮助保险公司进行证券买卖;3、投资银行作为保险基金管理人的顾问,向其建议如何在金融市场上利用风险控制工具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4、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尤其是私募发行证券,有很大一部分由保险公司购买;5、投资银行在自己发起组织基金时,与保险公司存在激烈竞争;6、投资银行在兼并与收购融资中,经常依靠保险公司提供的资金;7、有些投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合并,借此提供更广泛的服务。投资银行与养老基金的关系1、投资银行作为养老基金的顾问,向其建议买卖何种证券及应保持怎样的资产组合;2、投资银行帮助养老基金买卖证券;3、投资银行作为养老基金的顾问,向其建议如何利用风险控制工具规避市场风险;4、养老基金是投资银行承销的各类证券的主要购买者之一。投资银行的分类1.2.1按发展模式划分分为独立发展模式、全能银行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1)独立发展模式——分业经营体制下的主流经营模式(1929年~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等就采取这种模式)以美国高盛、摩根士丹利、美林、雷曼兄弟为代表的华尔街独立发展模式。这些投资银行历史悠久,行业内专业化程度高,信誉卓著。主要从事证券发行、证券经纪与自营、并购顾问、基金管理、风险管理、债权债务证券化等业务,是美国证券市场的做市商,与共同基金、保险公司一起,构成了美国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2)全能银行附属发展模式——欧洲大陆的主流经营模式以德意志银行为代表,包括德累斯顿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瑞银华宝、巴克莱、ABN阿莫罗、巴黎国民巴黎巴、苏格兰皇家银行等在内的全能银行模式,这是欧洲本土投资银行的主要模式。投资银行部门依附于全能银行,其最终决策权属于商业银行。德意志模式的投资银行实际上也是1929年以前的投资银行主流模式。80年代中期欧洲金融大爆炸以后,欧洲的其他地区也选择了全能银行模式并资本市场上占有绝对统治地位,如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与德国商业银行三家就垄断了德国资本市场;法国几乎是巴黎国民巴黎巴一统天下;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瑞银华宝在瑞士资本市场的实力是其他机构所望尘莫及的;荷兰国际集团是控制荷兰资本市场的龙头老大。近年来,德意志银行模式在全球投资银行领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一是全球扩张的步伐加快,全球地位稳步上升,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瑞银华宝已稳居投资银行前十强;二是对独立模式购并不断。(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现代分业经营管制下的主流经营模式以花旗集团为代表,包括JP摩根大通、美洲银行和汇丰控股在内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该模式下的特点及优势在于:一是借助商业银行的网络优势销售投资银行产品;二是与商业银行业务之间存在明显的隔离措施,金融风险难以在实体内传染;三是投资银行相对独立,责、权、利明确,激励约束机制均衡。金融控股模式除JP摩根大通外,都是近几年崭露头角登上全球投资银行排行榜的,花旗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已稳坐全球投资银行的头把交椅,JP摩根大通、美洲银行也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其发展途径也是通过扩张与并购两条途径来实现的。就中国而言,这三种模式发展雏形都已存在:现有的证券公司大部分属于独立模式;中信证券、光大证券等属于金融控股模式;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建银国际属于全能银行模式。1.2.2按区域划分分为全国性的投资银行和区域性的投资银行(1)全国性的投资银行,是指主要为全球性的大型企业发行证券服务,为国内外中央政府及政府部门发行债券服务,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发行的证券。它们在规模、市场实力、客户数目、客户实力、信誉等方面均达到卓然超群的水平。如美国的美林、摩根士丹利、高盛等;欧洲大陆的瑞士银行旗下的瑞银华宝、德意志旗下的德意志摩根建富、苏黎世旗下的第一波士顿公司等等。我国的投资银行起步较晚,目前主要服务于国内大型企业,与西方的投资银行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分为两类:其一是以大型中央集团为背景的证券公司,其二是以国务院直属或国务院各部委为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2)区域性的投资银行是一群专门为某一地区的投资者和本地区中小企业或地方政府机构服务的投资银行。它们一般不会在全国和国际金融中心设立总部甚至分支机构。这类投资银行的信誉和实力都比较薄弱。在我国主要是指省市两级的专业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1.2.3按是否上市分为上市类投资银行和非上市类投资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和重组上市是国内外投资银行快速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外大型的投资银行无一例外地都是上市公司。另外,按业务范围分为创新类投资银行和规范类投资银行,这是我国特定时期的一种分类,为鼓励有一定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较好并具备创新能力的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和组织创新,谋求发展,我国证监会设置了一种优先权利,一旦成为创新类券商便可以有权利和能力去推荐某上市股份制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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