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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培训采油作业一区安全组2012.8.15一、《安全生产法》确立我国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1、我国安全生产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全面提出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这七项制度是:(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主要要素(1)建立国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2)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3)明确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责任;(4)确立重特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原则及其方法步骤;(5)完善应急保障条件。(3)《安全生产法》关于事故应急救援的条款条款号条款内容第17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68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第69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第91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15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二、应急救援与安全管理(1)应急救援体系(一案三制)示意图(1)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法制体系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应急预案管理机构功能部门应急指挥救援队伍紧急状态法应急救援条例政府令标准信息通信物资装备人力资源经费财务运行机制(2)应急救援与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安全管理包括---事故预防(避免损失)---事故应急救援(减少损失)---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应急管理---事故前监测、评估、预警,人力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应急启动,实施救援---事故后现场恢复,总结完善应急管理文件2)应急救援在事故控制中的作用3)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主动控制措施)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国家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4)事故应急救援(被动控制措施)我国2007年8月30日颁发国家主席6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了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培训、实施应急保障、规定应急法律责任等17项应急管理制度。2010年11月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颁发〔2010〕25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我国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体系作了全面阐述。对应急工作法制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划。2006年9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发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总局颁发【2007】34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2009年4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1年4月19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发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4)事故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我国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目录(31个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国家主席69号令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国务院376号令4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年国务院172号令5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23号6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务院安委办〔2010〕25号7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06】24号8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2005】43号9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应指信息〔2011〕14号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11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2009〕84号12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国家总局【2009】73号14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国家总局【2006】211号15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2009]172号16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部门应急平台数据库表结构规范(试行)国家安监总局[2008]42号17应急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试行)国家安监总局[2009]1号18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国务院应急办[2009]62号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20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总局【2007】34号2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国家总局【2009】217号2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总局【2011】108号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26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局【2004】56号2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302号令2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9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30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总局【2006】229号31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总局【2006】229号3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监局【2004】43号4、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国家主席令第60号(一)职业危害因素及应急救治措施告知第二十二条产生职业病危害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二)职业危害应急设备、措施要求第二十三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第二十六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591号令)(一)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条件第九条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4)安全评价报告;(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二)安全设施设置要求第十六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三)应急救援管理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五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四)危化品运输安全要求第三十七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1.24第六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第六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3个核心要素1目标2组织机构和职责3安全生产投入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教育培训6生产设备设施7作业安全8隐患排查和治理9重大危险源监控10职业健康11应急救援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应急机构和队伍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应急预案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应急演练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事故救援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国家主席第69号令发布,共7章70条,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三章监测与预警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章事后恢复与重建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自然环境中对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构成危害的自然变异和极端事件。如地震、洪水等。事故灾难---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由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引发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如矿山事故灾难等。公共卫生事件---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品
本文标题:事故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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