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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专业报表制度讲解及数据报送存在的问题2012.11.14一、投资专业2012年年报和2013年定报制度修订说明请大家参阅《关于建设领域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说明》二、数据审核方面的问题希望各县市将每种审核关系审核后的错误清单导成Excel表,再将错误提示进行排序,这样相同的错误就排列在一起,不容易遗漏。1、投产时间大于上报时间。这个错误每个月都有不少县市犯,有的项目投产时间甚至填到了2013年,希望各县市能自己在上报数据之前就能杜绝,查询方法:以2012年定报为例,即在“数据查询”中先选定数据源为“H201_2012’”,再输入条件“A1[19]-本年投产时间的代码‘报告期’”,然后将“项目编码”、“项目单位”和“投产时间”选择到“选择对应列”下,最后进行查询。2、将城乡划分为农村的项目隶属关系填报为中央3、行业代码填写错误,房地产企业把项目当做投资项目上报的时候一般行业代码为“7090”,政府廉租房也应填成“7090”。2012年定报行业代码开始启用新的代码目录,有的县市还按照以前的行业代码填报,造成行业代码超出范围的提示。这三类错误情况从2012年11月定报开始,省局一旦发现仍然存在,不管该项目是否真实、计划总投资有多大,一律删除!4、随意改动相关指标,突出表现在计划总投资这个指标。部分地市计划总投资填报随意性大,有的直接采用估算,下个月数据又随意调大或者调小。国家局上报平台上对于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变动的要求各省市上报详细的说明,我们省也下发过相应的文件,要求不得随意变更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确实需要变更的上报一条一条项目详细说明,尤其是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要上报相关审批核准文件,否则,不予更改。而属于非本年新开工的项目有审批文件,计划总投资从3000万元以下调整为3000万元以上,也请补报H202表和证明材料,请各县市注意。如果程序审核提示完成投资超过计划总投资20%,只要确实是没有调整计划总投资的文件,这类错误可以忽视,宁可不修改计划总投资着重强调一点:关于省局反馈给地市的定报数据库,希望能贯彻执行到各县市区,保持三级一致,尤其是省局直接修改的,比如技改指标和删减的一些不合格的项目,如果不保持一致,将造成每个月省局重复工作,省局将会在年终地市评比中适当考虑扣分,各地市对县市区评比中也可以参考使用。三、报表报送范围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局投资处在处网页上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度建设领域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其中对建设领域尤其是投资专业的统计范围、对象做了详细的讲解,但从报表上报的情况来看,有的地区尤其是县市一级将许多不应纳入统计的项目上报或者打捆上报。省局开会也多次强调过,这里对比较常见的一些不合规定的项目强调如下,省局在以后报表审核中将直接删除,各县市区也不要找地市甚至是省局质疑调减数据的原因:1.属于项目前期土地平整或者是土地储备中心不是直接用于项目建设的项目,而是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不应纳入投资统计;目前仍有项目名称直接是“土地平整”或者“土地整理”,还有一个情况要注意,有的项目名称是“前期推进”,这样的项目能入库说明对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都缺乏必要的理解;2.项目建成后再进行的装修属于单纯装修,按照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单纯装饰装修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但每次核查项目库时,有的地市项目名称报为“装修改造”的项目不少,或者是类似“酒店扩建”、街道“立面整顿(改)”,一般视为装修改造;3.凡成立了专门筹建机构(如项目指挥部)的项目,其财务可以独立核算,可以按筹建项目报投资额。其他项目(不论是否进行了土地、设备购置等前期投资)一律不按筹建项目报送,这些前期投资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后再计入投资,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计入累计完成投资中。4.由政府出资统一组织,由专门机构承建的规模以上农业种植业、养殖基地、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农村生态移民、设施农业建设等,作为农村非农户项目填报投资统计报表。由政府补助,农户自己建设的上述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是农户,在农户抽样调查中已经包括,不再填报投资统计报表。不少项目名称都是“**种植基地”。5.有单独立项、设计文件的道路改造(加宽、安装路灯、增加绿化带等)计入固定资产投资,由项目投资主体填报投资统计报表。道路日常养护(路面养护、路灯维修、绿化物养护等)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6、项目名称仅“新建”或者“改建”之类,没有具体的项目名称。7、部门填报的项目,这些项目应该都有具体的项目投向,但是绝大部分报送的这类项目都是以很宽泛的名称概括,比如“财政局”报送的扶贫项目,有的地市报送的项目名称就只填成“扶贫项目”,水利局报送的“农村安全饮用水改造”,这类项目大都是财政补贴项目,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8、新开工项目,只要在省局外网新开工项目平台上没有登记或者登记没有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库;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需要给省局投资处报送部门审批文件和项目主要承建单位合同电子版,否则不准入库,省局直接删除;9、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进行调整又没有说明或者是部门审批文件的,哪怕是上个月已经报送,本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属于删除的对象;10、政府部门违规报送项目,比如小区扩建或者是新建,应该由具体承建单位报送,但是有的地市报送单位为街道办事处之类。农村不少项目单位也都是**乡镇。11、河道综合治理,如果能分得出哪些是河道清淤,哪些是建堤护坝,可以细分上报建堤护坝等固定资产,但是如果不能细分,坚决不允许以“**河道综合治理”上报项目。“低丘岗改造”、“农田水利整理”采取同样办法处理。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是统计固定资产投资,不是什么投资都统计。四、几个出现的新问题1、由于省局要求所有3000万以上新开工或者新入库项目报送证明材料,仍有不少县市都出现大批量的计划总投资在2900到3000万元之间的项目,这样的项目是虚假项目重灾区,省局将加强审核,巡查也要重点检查。2、由于省局和国家各种检查都比较少仔细检查乡镇项目,加上现在数据公布口径不分城镇农村,部分县市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把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城镇项目改为农村项目,从2011年年报以来,许多县市城镇项目投资增幅是不高,但农村非农户投资增幅基本都在70%以上,有的甚至是几倍!造成全省非农户出现极值增长。3、项目投资进度超前,才新开工的项目有的就已经完成了80%的进度,甚至是投产,两三个月内完成计划投资的3000万以上项目不少。4、新入库申请表项目编码由于报送证明材料需要提前编好,但很多项目在正式报送报表的时候又重新编制了新的项目编码,前后不一致。1-10月这种情况又出现在几个县市的数据库里,而且还是10亿元以上新入库项目。5、报送的证明材料必须在外网平台上也登记备案,有的地市证明材料报了很多,平台上一家都没有报。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不准入库。6、改建和技术改造。2012年定报制度中本年完成投资有按“建设性质”分和按“报表种类”分两种,不少项目乱填,按“报表种类”分有的项目填“2.技术改造”,但是按“建设性质”分却没有填“3.改建和技术改造”,希望各县市注意这个问题。7、不少本年新开工项目本年资金来源小计等于计划总投资,有多少项目一开工就能100%资金到位,尤其是亿元以上的项目,很明显是有的填报单位为图方便,不是按照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填报,直接填成和计划总投资一样。还有以前年度开工的项目,本年资金来源小计也等于计划总投资。各县市区要加强审核。五、项目证明材料报送存在的问题1、缺乏统一的格式。很多项目上报的证明材料都是扫描件,包括照片在内的材料尺寸都比较大,很多县市区也不做任何的调整,不分材料页码顺序,乱七八糟就报给地市,地市也当个二传手传给省局,这次会议结束后,省局将会把做的好的县市材料模板下发给大家,希望全省上下都按照模板上报证明材料。2、项目协议书如果涉及到了计划总投资、建设规模等要素,原则上可以代替审批文件,但不能等同于施工合同。一般协议书是政府部门与投资方签订的意向书,不一定真正落实投资,只有投资方和建设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该项目才算真正固定资产投资。新入库项目必须要报送施工合同!3、各地市上报的证明材料不要仅仅当个二传手,明显缺少证明材料的项目就不要上报给省局,县市对本身缺乏四要件的项目证明材料就不要抱着庆幸的心态,企图造假蒙混过关。六、几点要求1、规范工作流程。每个月的常规工作再强调一下:3号之前报送报表—省局8号反馈数据—10号之前报送分县市和开发区数据—20号之前报送10亿元以上新开工或者新入库项目证明材料和入库申请表—25号截止报送证明材料。这是对于地市的要求,县市区报送时间各地区自行规范。2、严格按照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评估方案和省局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数据审核控制。希望县市在向市局报送数据库之前,评估投资增幅与建筑业营业税增幅的匹配性,地市一级在向省局报送数据库之前也要严格把关项目入库和数据评估,对县市区的数据不能听之任之如果上报给省局以后还没有符合评估方案的要求需要进行调减的,必须贯彻执行,通过电话等方式求情的一概不起作用。对于顽固不愿意调整数据的省局将按照方案要求和文件规定直接进行项目删减。3、信息报送工作也属于年终工作评比的内容,有的地市直接将信息报送给省局内网或者将信息上传后未及时通知省局投资处,造成年终评比时信息上报数量与实际不符,有的地市常年一篇信息都没有上报给省局投资处。这里强调一点,各地市如果上报信息到信箱或者服务器一定要及时通知我们。4、项目证明材料希望分县市区归类,便于查找核对。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固定资产投资专业报表制度讲解及数据报送存在的问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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