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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村干部跨层级治理的调研报告干部驻村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是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一种创新的干部管理模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健全完善干部驻村的体制机制不仅可以继续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的有效衔接,使干部驻村制度平稳过渡和不断优化。探索干部驻村与部门帮扶形成的跨层级治理方式,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对干部驻村帮扶政策的实施进行适时调整,有利于干部驻村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目前驻村干部的跨层级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向广大农村地区选派驻村干部是对乡村振兴人才的有益补充,是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重要措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对其他类型村,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选派安排。”根据中央的部署安排,干部驻村制度将成为一项长期政策。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认真分析总结。(一)个别地方对于选派单位包村和选派驻村干部针对性不够选派驻村干部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哪些单位包村或者选什么样的干部到乡村去,这需要组织部门斟酌研判,分析归类。如某省《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中规定,驻村干部的选派条件是“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这些都是指导性意见,在具体实施中,有的单位工作性质与乡村工作相距甚远,不具备驻村帮扶条件;有的选派出的干部由于专业和工作性质的限制,对农业农村农民基层情况了解不是很多,需要大量时间重新学习,还必须能扑下身子沉下心。另外,由于个人能力素质不同,有的干部进入状态比较快,有的干部进入状态比较慢。乡村振兴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干部还需要立足各村村情,有的村缺资金、缺资源,有的村缺乏致富带头人,有的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软弱涣散。这都需要建立沟通机制,有的放矢,精准选派干部。(二)极少数驻村干部的职责定位不明确驻村干部的职责是什么,派驻到村里要干什么,有些驻村干部的认识是模糊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按照《意见》规定,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应做好的工作包括: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基层治理,为民办事服务。需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主要矛盾,细化任务清单,认真抓好落实。为此,必须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特别是面对矛盾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上前、担当作为,同时注意调动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在调研中发现,具体落实中存在两种有失偏颇的现象:一是有的驻村干部大包大揽所有村级事务,村“两委”干部完全依赖驻村干部处理工作,包括村务、党务等。二是有的驻村干部满足于每月驻村的打卡天数,出勤率高但是开展工作非常有限。(三)驻村干部跨层级管理监督与基层治理实效不完全匹配从调研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对驻村干部的管理抓外在形式较多,考核工作实效较少,多采取集中督导、视频调度、日常抽查的方式加强驻村干部在岗管理,以是否在村判断驻村干部是否松劲懈怠,但是从乡村振兴工作总目标出发,驻村的目的是为乡村振兴助力助智,不是简单住下来即可。只是简单住下来,既浪费时间也浪费资源。(四)驻村干部评价考核项目内容待优化驻村工作效果如何,需要有关部门作出科学评价和考核。这既是对驻村工作的管理监督需要,又是激发驻村干部的积极主动性的需要。从调研情况来看,对驻村干部考核项目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当前在工作绩效考核中偏重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应加大为老百姓办了哪些实事、解决了哪些矛盾的考核比重,如居住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建设、文化卫生等。对驻村干部考核鉴定结果优秀比例设置要更加优化,打破当前按照省市县级别比例设置的方式,可按照选派干部总数来设置优秀比例,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得分情况动态调整优秀比例,统一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大排名来评价等,这样对每一位驻村干部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更有利于调动基层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对驻村干部跨层级治理的对策建议(一)坚持正确选派导向,彰显选拔驻村干部的公信度根据乡村振兴的发展需要,优化驻村干部的资源配置,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既要重品行崇尚实干,更要把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派出来驻村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坚持从乡村振兴战略出发选准用好驻村干部。驻村干部要坚持“帮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的原则,与村“两委”密切协作,共商发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如有的驻村干部通过“三建一评”夯实基础,帮助村党支部建立党员台账、党员微信群和党建公众号,实施党员业绩量化评比,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激励引导党员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有的驻村干部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与村“两委”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大力发展种植特色产业,并通过电商直播的新形式销售农产品;有的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提升村党支部的凝聚力,联学共建,探索“党建引领+科技支撑+企业助力”工作模式,在追求实效中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二是坚持政治标准第一,选派德才兼备的驻村干部。乡村振兴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这项工作关乎民族大业。驻村干部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职责定位,以严格的政治标准要求自己,强化政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更加注重从“三农”工作对口部门选派驻村干部。加大力度选派与“三农”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单位和有专业技术的同志。只有对乡村有足够的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有的放矢,对乡村振兴有深邃思考,才能作出科学研判,拿出对策建议,这是让干部驻村制度更好发挥作用的关键之处。(二)厘清驻村干部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各个层级要分清管理权限,激发驻村干部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分层级加强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驻村干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根据省市县三级培训计划,每年对新驻村干部和老队员的培训必不可少,要把握和遵循干部成长的规律,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培训,新驻村干部能更快地了解工作性质内容,老队员更新补充更多知识,提高能力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怀激励。驻村干部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打破过去熟悉环境下的工作状态,会出现一些不适应。要加快建立对驻村干部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在条件艰苦的农村,驻村干部克服工作、生活、家庭、自然条件各种困难压力,需要组织上多关注驻村干部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轻装上阵,释放更大的才智力量。三是进一步规范驻村干部调整工作,严格任期制。驻村干部调整要随着本村工作进展以及干部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根据现有文件规定,干部任期一般是x年,或者有特殊情况可以缩短一年。这样会涉及驻村干部的频繁更换,对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的连续性有一定的影响,如一些村级项目引进、落地、推进最好在一班固定人员中进行。时间任期可分为x年、x年、x年,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三)进一步推进群众有序参与、评议驻村干部一是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驻村工作开展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是最好的阅卷人。只有群众满意,驻村工作才有意义,驻村干部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二是探索实施民意调查、民情收集和民意间询等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为群众办实事。乡村振兴背景下,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民意民情,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驻村干部选派任用机制一是规范驻村干部提名选派任用制度。选派优秀的人才开展驻村工作,可以按照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其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乡村振兴的需求等情况,进行提名推荐,公开选拔。二是增强民主推荐驻村干部的科学性。在严格程序下,采取民主推荐,做到科学合理。三是探索多渠道多途径选拔方式。除了上级单位的委派,也可以探索面向社会招聘,招募有志向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青年大学生,给政策给条件给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五)进一步强化跨层级对驻村干部的监督执纪一是合理分配跨层级选派干部比例。省市县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要适当调整,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也可以面向企业选派,多渠道多层次选派驻村干部,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二是明确跨层级管理驻村干部权资,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哪里驻村就接受哪个区域的组织部门管理,最直接的是乡镇一级。驻村干部要严守各项纪律,因为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本单位形象,还代表着党的形象,是群众认识党的窗口。对驻村干部的督导考核要注重实际绩效,严管厚爱,更科学合理。总之,干部驻村制度是我国乡村治理的创新举措,在不同时期均发挥了重要作用。驻村干部作为新时代干部管理新模式在脱贫攻坚中已经发挥了巨大作用,未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本文标题:关于驻村干部跨层级治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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