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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是保证群众“水缸子”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源头水质安全,今年4月份以来,XX人大环资委与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部分水源地进行实地查看,通过听取汇报、与乡镇及村民代表座谈等形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一)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按照“应划尽划”原则,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联合县水利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范围内供水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符合集中式饮用水供水规模的取水点,结合水源地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规划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基础依据。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已先后划定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9处,其中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处,乡镇级“千吨万人”8处,乡镇级“千人以上”3处,农村“千人以上”26处。(二)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整治。为切实保障源头水质安全,2017年、2019年、2021年、2022年我县先后启动了县级、乡镇千吨万人、乡镇级千人以上以及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并累计向上争取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2100万元。截至目前,已先后完成了县城XXX、XXX镇XXX及XXX壮族乡深冲水库等38处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整治和建设工作,其中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29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纳入了规范化整治和建设范畴,成为全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和建设整县推进项目完成县区之一。(三)持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风险防控。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先后完成了2个县城、8个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强化水质监测,按照国家饮用水水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对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公开水质监测结果,接受群众广泛监督。近年来,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各类水源地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除此以外,县城管局、县水利局以及县卫建局分别对自来水厂出厂水质及管网末梢水质开展检测,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饮用水水质监测和联防联控体系,确保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二、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涔天河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滞后。涔天河水源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批复为我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近期水厂供水规模为10万吨/天,供水范围包括XX县城及周边农村,设计水平年供水人口为37.47万人。由于该水源保护区属于2022年新建,目前规范化建设资金来源未落实,水源地标识标牌、防护围栏、应急设施、监控设施等尚未按要求建设,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2023年4月,我县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涔天河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目前该项目正在审查中。(二)部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质量不高。根据调研及日常巡查发现,部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防护围栏没有完全封闭或落锁,部分区域人、畜可以随意出入,围栏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保护的效用;部分防护围栏连接处固定不牢,安全性和稳定性不强,极易被破坏。(三)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后运维保障不足。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建设,但建成后的管护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保护区内界桩、围栏、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设施的维护以及保护区内日常保洁等缺少相应的资金投入。水源地标识标牌、围栏等会因自然原因,如山洪暴发等,或人为原因,出现损毁情况,只靠国家资金支持或县级相关部门管理,无法保持具体工作的开展,之前大量的投入或因无资金、无人运维管理造成全面损失,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四)人民群众饮用水源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群众缺乏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的了解和认识,不清楚饮用水水源的重要性和保护的方法。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村里的矛盾或方便自己生活,恶意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围栏等。部分水源地周边有水稻、蔬菜、茶叶等农业种植,农民在使用农药、化肥的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农药、化肥包装物等随意扔弃进入水体;河流上游村庄的生活污水、垃圾等进入河流影响到下游水质状况。三、几点建议(一)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资金投入。除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外,还应加大县级财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期运维资金的投入力度,建议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由县财政每年从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拨付,最大限度的提高饮用水源地保护率,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投入保障。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对涔天河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事项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尽快开展规范化建设,确保饮水安全。(二)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管理机制。对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项目严格验收把关,确保建设质量。加大建成后的维护管理,除党委政府主导加大饮水源保护外,各村委会要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视力度,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对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围栏等损毁的进行日常修护、维护。将水源地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对辖区群众的生活陋习加以约束,并认真监督执行;同时要大力整治饮用水源地附近环境卫生,禁止在保护区内养殖、放牧禽畜及开展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相关建设和生产,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施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采取有奖举报、设立水源地保护监督员等形式,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监督管理制度,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和污染、破坏水源地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管的大格局。(三)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村村响”广播、电视、标语等有效形式,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教育引导,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饮用水源地、了解饮用水源地的功能,不断提高群众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和水资源忧患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水源地保护的永久性公益宣传牌以及相关法律警句、警示标志牌等,大力营造水源地保护的环境氛围、法治氛围。(四)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监管执法。深化部门合作联动,水利、生态环境、农业、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对于违规违法行为从严高位查处,坚决制止恶意破坏饮水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保证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本文标题: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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