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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精编5篇】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分享的“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精编5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第一篇】第一条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明纪律,教育和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项奖励,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奖励得当;二奖励及时、注重实效;三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四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应遵循以下原则:2/17一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二坚持惩处与奖励相结合;三坚持惩处公平得当;四坚持惩处及时公开。第五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综合管理行政惩戒工作。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五在移民、扶贫、再就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六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八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九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十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3/17现突出的;(十一)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十二)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三)有其他功绩的。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种类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5种。第九条奖励的基本标准:对在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二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一等功;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第十条市政府有权给予本办法规定的各种奖励种类。其中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只能由市政府批准。授予荣誉称号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先进工作者,也可在其称号前冠以系统名称。特殊情况下需要授予荣誉称号的,须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第十一条市人事局有权给予本办法规定的记二等功及其以下奖励。其中记二等功,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市4/17政府工作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有权批准本办法规定的记三等功及其以下奖励,并报市人事局备案。第十三条区政府工作部门有权批准给予嘉奖,并分别报市、区人事局备案。第十四条需要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工作部门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由人事局审核或人事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后按要求上报。第十五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应严格评选条件和报批程序,控制表彰周期和数量。第十六条对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颁发奖章或奖励证书。奖章、奖励证书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式样,由人事局统一监制。对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数额由财政局、人事局共同商定。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7种。专业技术人员不适合受降职处分。事业单位工人不适合给予降职、撤职处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免予行政处分;5/17二违纪情节较重,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三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降职以上处分;四对触犯刑律,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受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九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由所在单位或承办机关以文件形式(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审批表》,样表见附件1)向主管机关报批。经批准后,按照管理权限由行政任免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第二十条获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获得的奖励: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表彰的;二申报奖励表彰时隐瞒错误或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一条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报请审批机关批准。特殊情况下,原审批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其奖励。第二十二条奖励撤销后,审批机关要收回其奖励证书和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并追回已享受的'经济待遇。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6/17改正错误的,按下列期限由原批准处分的机关(原批准处分的机关撤销或合并的,由承继其职能的机关或上级机关)予以解除:一警告处分满半年;二记过、记大过处分满1年;三降职、撤职处分满2年;四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满后满3年。改正错误,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没有再犯与受到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同一性质的错误,也没有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对于在处分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可以适当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1年。延长解除处分期限后,还未改正错误或重新犯有此类错误的,予以辞退或开除。特殊贡献,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第二十五条解除处分的程序为:一由本人提出申请;二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三原批准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四将解除处分决定(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行政处分7/17审批表》,样表见附件2)存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处分本人。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实行备案制度。有关单位应在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的奖惩情况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应在每年1月将本地区上一年度的奖惩情况报送重庆市人事局。第二十七条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第二篇】第一条为加强中心站档案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中心站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站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不同载体和内容的文件材料,它是中心站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反映中心站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中心站工作查考、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第三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是中心站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心站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中心站8/17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中心站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中心站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六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资料、业务等档案,均由中心站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第七条中心站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初步整理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业务档案则由业务部门整理完毕之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负责档案材料接收后的归档、管理工作,对各门类、载体的档案,都要进行系统化整理,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便于利用管理,并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第九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十条综合档案室要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审核、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9/17第十一条中心站的档案库房应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高湿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第十三条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档案管理的有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档案工作岗位人员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按时向上级机关移交由本单位制发的、或由本单位收到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正在执行的非秘密现行文件;在本单位保管已超过20xx年的永久、长期文书档案,连同档案目录和有关的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机关移交。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第三篇】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10/17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第九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应载明事业单位的公益目的,文字精炼。一般不超过20字。第十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应当符合宗旨的要求,并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如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且应载明行业资质证书名称全称、证书号和行业许可内容、项目。一般不超过130字。第十一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举办单位或其它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等。第十二条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11/17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决策机构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等等。第十三条根据《》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第十四条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十五条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六条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第十七条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第十八条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第二十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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