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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乙丹2019/10/1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二、刑法简介三、安全生产法四、危化品安全管理法规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9/10/1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2019/10/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9/10/1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宪法行政法规法律技术标准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2019/10/1第一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层级一、宪法第42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二、法律和国际公约法律包括:综合性安全生产法律、专门性安全生产法律、相关安全生产法律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四、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五、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委等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并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六、标准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2019/10/1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一、综合类法律法规制度二、矿山类法律法规制度三、危险物品类法律法规制度四、建筑类法律法规制度五、交通运输类法律法规制度六、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类法律法规制度七、其他类法律法规规定2019/10/11.它是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需要。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1、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2019/10/1我国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突出表现1.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2.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3.综合性安全生产立法滞后。4.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长效机制。5.缺乏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6.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19/10/1安全生产形势严竣一是事故的总量仍然较大。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死亡人数101480人。同比分别下降19.3%和10.1%。(同样产10亿吨煤,我国煤矿死亡6千多人,美国是30多人,是美国的近200倍,同比印度是它的近20倍。百万吨钢死亡人数是美国的20倍,年死亡率约为美国的10倍。)2019/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9/10/12019/10/12019/10/12019/10/1危化品泄漏事故2007年3月8日凌晨,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武义段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造成该路段封闭近十个小时。事故原因是一辆温州牌照的槽罐车运送有危险的二甲基甲酰胺从江山运至温州,途径该地段时因左前轮意外爆胎,致槽罐车从温州方向的车道冲过中央分隔带,车头侧翻在金华方向的车道上,事故造成槽罐车破裂,约十吨左右物料泄露,并造成三名人员受伤。这种化学品遇明火、高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易挥发。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剧烈反应甚至发生强烈爆炸。可经呼吸道、皮肤及消化道吸收,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019/10/1二是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全国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发生86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4%和3.5%。2019/10/1三是还有大量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整改。如:火灾、中毒、泄漏等。2019/10/1二、刑法简介2019/10/1第一节《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规定一、刑事犯罪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事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特征:一是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二是实施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三是实施具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四是实施行为具有应受处罚性。2019/10/1刑罚:指审判机关依刑法规定,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一种强制处分。犯罪构成:一是犯罪客体;二是犯罪主体;三是犯罪客观要件;四是犯罪主观要件。刑事责任:指依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2019/10/1二、安全生产犯罪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处以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2019/10/1第二节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的犯罪——《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2019/10/1通常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不服管理违章作业;二是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不服管理违章作业行为的主体是工人。工人不服从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或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及不服从单位管理人员出于安全生产目的的安排、指挥,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的主体是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指挥的管理人员,如车间主任、段长、矿长等。管理人员强行命令、指挥工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2019/10/1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9/10/1(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犯罪及刑事处罚——《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犯罪及刑事处罚——《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的犯罪——《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2019/10/1三、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犯罪——《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二)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及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犯罪——《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及员工宿舍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犯罪——《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2019/10/1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康兆永、王刚危险物品肇事案被告人康兆永、王刚驾驶安装报废轮胎的拖挂罐体车,超限超载运输40.44吨液氯,途中因轮胎爆裂导致交通肇事,使液氯大量泄漏。事故发生后,二人既不救助对方车辆的遇险人员,也不在现场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而是跑到现场附近的麦田里,王刚打电话报警,报警时未说明危害情况。尔后二人在麦田里观望约3小时后逃离,次日下午向南京警方投案自首。此次事故,造成485人中毒,其中29人死亡,一万余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近9000头(只)家畜、家禽死亡,2万余亩农作物绝收或受损,大量树木、鱼塘和村民的食用粮、家用电器受污染、腐蚀,各类经济损失约2000余万元。2019/10/1康兆永、王刚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康兆永、王刚能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2月21日判决:被告人康兆永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王刚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原山东省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建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原山东省济宁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安全科科长郜忠伟、副经理荣宗太,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三年零六个月和三年徒刑。原山东临沂沂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平书、经营二部经理刘超,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2019/10/1其他罪名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隐瞒事故责任罪(刑法第139条第二款)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131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2条)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2019/10/1三、安全生产法2019/10/1安全生产法的总体分析七章97条——15、28、9、15、9、1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检查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65条,占2/3;涉及主要负责人的8条;2019/10/1核心内容一、三大目标《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如下三大基本目标: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2019/10/1烟台11.24特大海难事故山东烟大轮船轮渡有限公司“大舜”号滚装船,“99年11月24日下午去大连,因海上风浪太大,途中返航。16时30分发现二层甲板有烟雾,请求救援。因风大浪高,动力丧失,在牟平姜格庄附近海域搁浅倾斜。烟台救捞局、烟大公司、烟台港务局轮泊公司相继派船救助。但因风大浪高,无法靠近。船上共有旅客船员312人(应为302人),死亡282人。2019/10/1打捞沉船(一)图为在打捞船“龙港拖”十七号上,潜水员对尸体进行整理包装。2019/10/1打捞沉船(二)解放军北海舰队防救捞大队潜水员,十一月三十日穿上七十多公斤的潜水服下水打捞遇难者尸体。因为要潜水进入沉船船仓打捞,线长管多,潜水员体力消耗极大。图为一日打捞工作在继续进行。2019/10/1遇难者家属烟台海难遇难者家属拜祭亡灵毕崇慧二十七日在烟台海难现场附近的海滩抽泣地说,“大舜”号发生火情后,他一直用手机与困在船上的妻子吴钦华通话,与三岁的孩子一直听到二十九岁的妻子绝望地魂归大海。“大舜号”船员都兴浩的父亲都本华、姐姐都兴秀一日上午在烟台地方港的码头上为死者烧纸祭魂。2019/10/1烟台公开宣判'11.24特大海难事故直接责任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15日9时,对“11.24”特大海难事故的4名直接责任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玩忽职守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客滚船“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28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峰、副总经理于传龙等4名责任人员已于去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高峰有期徒刑6年,判处被告人于传龙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山东省烟大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海监室监督员范世会有期徒刑5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原烟台海上监督局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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