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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合同(精选4篇)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签署一份合同以保护双方的权利已经变得非常重要。签署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我们都知道,写合同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仔细挑选,网友认为“实施合同(精选4篇)”是1篇具有最大价值的文章。本文的内容必将给您带来许多有用的收获!实施合同篇【第一篇】引导语: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名称:________________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合同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前言(鉴于条款)第一条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第二条专利申请技术许可的方式与范围第三条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内容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交付第五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实施合同篇【第二篇】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物品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给甲方。三、租金和支付方式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给甲方,如遇节假日或非工作日,应提前支付。四、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开始时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租赁期满,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后,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五、续租条件租赁期满,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重新商定租金。如双方达成一致,可按照新的租金继续履行合同。六、房屋使用和维护1.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并负责日常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或用途。如需进行装修或添加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3.乙方应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房屋内堆放垃圾或从事违法活动。七、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租赁物品或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2.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条款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实施合同篇【第三篇】第九十条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称的特定技术问题,是指需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第九十一条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第九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五)验收标准和方式;(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七)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八)争议的解决办法。第九十三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技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主要义务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服务方负担。第九十四条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者更换。服务方发现前款所述问题不及时通知委托方或者委托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期作出答复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十五条服务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当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或者提出建议。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服务方不及时通知委托方并未采取适当措施或者委托方未按期答复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十六条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者服务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当事人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十七条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在短期内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第九十八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由此给服务方所造成的损失。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委托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违约金和保管费。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服务方有权处分工作成果,从所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委托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第九十九条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服务方迟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服务方逾期两个月不交付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方应当交还技术资料和样品,返还已付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服务质量有缺陷,委托方同意利用的,服务方应当减收报酬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务质量有严重缺陷,没有解决合同约定的技术问题的,服务方应当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服务方对委托方交付的样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第一百条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职业培训、文化学习和按照行业、单位的计划进行的职工业余教育。第一百零一条技术培训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一)项目名称;(二)培训内容和要求;(三)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四)教员资历和水平;(五)学员的人数和质量;(六)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安排;(七)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九)考核标准和办法;(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第一百零二条技术培训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学员质量;(二)教育学员遵守纪律,听从指导;(三)按期支付报酬。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按照合同约定配备合格的教员;(二)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三)按期完成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第一百零三条技术培训需要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应当负责提供和管理。第一百零四条培训方发现学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委托方发现教员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改派,接到通知的一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改派。未及时通知或者未按约定改派的,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百零五条技术培训合同的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学员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两个月不派出学员或者不改派合格学员的,培训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培训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二)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第一百零六条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配备的教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影响培训质量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逾期两个月不派出教员或者不改派合格教员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培训方应当赔偿委托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二)未按照计划和项目进行培训工作,导致培训结果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第一百零七条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第一百零八条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一)项目名称;(二)中介内容和要求;(三)技术服务的内容;(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五)报酬、活动经费及其支付方法;(六)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七)争议的解决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可以单独订立技术中介合同,也可以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约定中介条款。单独订立的技术中介合同,自委托方和中介方签名、盖章后成立。约定中介条款的合同自委托方、第三方和中介方签名、盖章后成立。委托方和中介方可以在合同成立前就中介方的活动经费达成书面协议,委托方与第三方不能就订立合同达成一致的,委托方应当向中介方支付活动经费。第一百一十条技术中介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一)如实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背景材料;(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中介方的活动经费;(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的主要义务是:(一)真实反映委托方和第三方的履约能力、技术成果和资信情况,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成交;(二)诚实守信,保守委托方和第三方的技术秘密;(三)为委托方和第三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第一百一十一条中介方的活动经费是指中介方在委托方和第三方订立合同前,进行联系、介绍活动所支出的通信、交通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等经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活动经费的数额,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委托方应当支付中介方实际支出的活动经费。中介方的报酬是指中介方为委托方与第三方成交,并为其履行合同提供服务应当得到的报酬。该项报酬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技术中介合同的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中介方徒劳和丧失信誉的,应当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二)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活动经费的,中介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补交报酬或者活动经费,赔偿中介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隐瞒第三方真实情况,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隐瞒委托方真实情况,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方所受到的损失。利用中介关系以自己的名义擅自提供、转让委托方或者第三方技术成果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介方与委托方或者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中介方和委托方或者第三方应当负连带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经委托方同意,中介方可以转中介,但不得要求委托方为转中介方支付报酬和活动经费。第一百一十六条公民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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