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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4年工地消防制度内容_建筑工地消防制度【汇编5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工地消防制度内容建筑工地消防制度【第一篇】为了保障工地的综治消防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消防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2/20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3/20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规定处理。xxx集团有限公司xxx项目部工地消防制度内容建筑工地消防制度【第二篇】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17第二条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反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4/20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第四条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第五条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第六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第七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8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3.—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5/20活工棚不得超过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平方米。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第八条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19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第九条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6/20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第十条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7/20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第十二条施工现场防火有关细则,按照《太原市建设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参照〈〈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21条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与监控,并根据环境、季节、气候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项目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措施的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将进行严肃处理。8/20工地消防制度内容建筑工地消防制度【第三篇】1.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i:懂{肖防工作的重要慨增强群众防范意lr,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巾忆]以下防火管理制良2,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图3,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椒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寸,施二e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杓:合消防要求。保证完整好用。(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1场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7)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k概(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9/20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9)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昆(10)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糙改。(11)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1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排专人巡逻检查,现隐患及时处理。4.工地防火检查制度(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寸如有发现,除10/20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3)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速改,并做好防工作。(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5)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5.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2)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4)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3)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11/20时两者的距离不
本文标题:2024年工地消防制度内容_建筑工地消防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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