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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研讨发言: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守正创新,建章立制,实现了对党中央确定的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的全覆盖,使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凝聚共识和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推动改革和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成为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扛起守护社会主义家底的责任担当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规模庞大、功能多样的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创造和拥有的宝贵财富,关系我国国家性质和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国非金融和金融国有资本权益近100万亿元,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近600万亿元。国有企业为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维护我国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促进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重要保证。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5万亿元,为国家机关履行职能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公共服务需要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土地、矿产、水、森林等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为我国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国有资产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底气所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支持和促进政府进一步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意义深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从根本上决定并保证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为最广大人民所享有的民主。人民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依法保障其知情权、参与管理和监督等权利是保障所有者权益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防范所有者缺位、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举措。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实施监督,也是人大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工作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从工作监督向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职能监督转变。这有利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就是坚持正确方向、正确方针、正确方式,最根本的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定位,按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和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务要求谋划部署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每年按程序向党中央报告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进展情况和主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有效监督,就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勇于探索、善于创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足用好,让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制定首个专项监督工作五年规划。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年度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五年一个周期的报告制度设计,采用五年规划这种方式对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任期内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增强规范性和引导性,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典型调研。围绕各类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地方的国有资产禀赋特点,选择典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小切口式专题研究。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着眼打通国有资产监督的专业性技术性瓶颈,推动人大监督评价向科学化精准化拓展。持续研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建设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2021年,以联网监督系统为依托,首次形成包括25项评价指标的分析材料,服务常委会审议。推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连续4年商请审计部门提供国有资产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结合推动实施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整改问责清单制度,强化人大监督的持续效应。建立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国有资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依法监督,就是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坚持制度先行,夯实监督基础。2018年以来,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印发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同时,推动国务院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建立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提前介入报告起草,了解工作进展和推动解决问题;建立常委会预算工委前期预听、专门委员会初步审议、常委会正式审议的监督工作程序,连续4年安排向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常委会监督调研报告,加大监督力度;完善人大和政府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的工作方式,统一思想认识,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究问题,增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协同性;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交流,形成监督工作整体合力。在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保障人民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我们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将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打造为民意表达平台,把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效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监督,既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平台,向全国人民提交深度与广度并重的全口径国有资产“明白账”,解读国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政策,报告管理工作和进展成效,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汇集并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统筹协调不同诉求、整合兼顾各方利益。完善监督调研和前期工作流程,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收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送国务院有关方面研究并在年度专项报告中作出回应,推动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邀请当地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实地调研,倾听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声音,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加强国有资产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库建设,在调研报告起草阶段书面征求部分国有资产领域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强化基层联系点工作,让监督的“眼睛”和“耳朵”直接延伸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医院,听取群众意见。推进公开透明,让国有资产更好增进人民福祉。将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监督调研报告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形成制度,以工作和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的公信力和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等权利。紧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股权划转社会保障基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推动完善全民共享国有资产改革发展成果的制度。实践证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作出的科学决策,是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政府规范管理、人大依法监督、全民共建共享的国有资产治理新格局正在形成,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的意识明显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进入一张蓝图统筹擘画的新阶段。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督促整改问责、联网监督等机制设计,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文标题:中心组研讨发言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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