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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询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监控及无线接入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3C023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3年12月1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2第二章:报价人须知...............................3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1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422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监控及无线接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监控及无线接入设备采购二、项目编号:GLZFCG2013C0231三、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无线接入设备一批;B分标:监控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五、询价采购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六、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所报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报价人应于2013年12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报价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号:开户名称: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帐号:2103200209300007024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于2013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开(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八、询价采购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十、业务咨询:联系人:王玉铭联系电话:0773-2896989财务咨询及传真:0773-2896986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9123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17日3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监控及无线接入设备采购2项目编号GLZFCG2013C023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联系人:王玉铭电话:0773-2896989财务及传真:0773-28969864采购预算金额A分标采购预算金额为¥194000.00元B分标采购预算金额为¥421980.00元5报价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6报价及费用1、报价人根据“货物采购需求”中公布的采购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2、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各分标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20%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7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转帐、电汇、现金形式;报价保证金的金额:所报分标采购预算金额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报价人应于2013年12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报价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开户名称: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账号:210320020930000702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报价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8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A4标准纸装订)49装订要求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组成内容,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10包装、密封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报价文件袋中,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当为代理人签字时,由代理人持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11包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监控及无线接入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3C023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人名称:在2013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12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下午14:30~15:0013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1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开(评)标室15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后60天1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7询价小组的组成询价小组的构成:3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18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在本报价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19合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电汇、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价的5%20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21解释权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2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28291235一、总则1、适应范围本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监控及无线接入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报价、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2、“报价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资格并提交报价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报价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3、“货物”是指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是指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是指报价人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报价人资格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费用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报价要求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报价。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报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货物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报价不成立),并将联合报价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与之相关的报价文件均无效。5.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报价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6.5、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6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质疑和投诉6.1、报价人认为询价采购文件、报价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质疑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相关规定执行。6.2、报价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询价采购文件、报价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询价采购文件7、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1)询价采购公告;(2)报价人须知;(3)货物采购需求;(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报价文件格式。8、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在报价截止日期二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本询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8.3、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询价采购文件。8.5、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报价文件的编制79、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报价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经年检合格的记录,必须提供);(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8)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表)(必须提供);(9)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表)(必须提供);(10)货物的证明文件;①生产或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必须提供);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所投产品有效、完整的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如有,请提供);④中文使用说明书、含详细的技术参数,其内容应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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