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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验收实施细则前言本标准根据我省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对建设程序、管理人员、建筑材料、工艺方法等的统一要求,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本标准坚持了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进行量化,能够科学的反映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益补充,可以作为考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以及实体质量检测、实测实量、观感质量检查等八部分。本标准由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解释。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次1总则……………………………………………………………12术语……………………………………………………………23检查评定项目……………………………………………………33.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3.2监理单位质量管理……………………………………………3.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3.4建筑材料质量管理……………………………………………3.5施工过程质量管理……………………………………………3.6实体检测质量…………………………………………………3.7实测实量质量…………………………………………………3.8工程观感质量…………………………………………………4检查评分方法…………………………………………………5检查评定等级…………………………………………………附录A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附录B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分项检查评分表1总则1.0.1为促进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评定。1.0.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constructionqualitymanagement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2.0.2项目经理projectmanager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0.3总监理工程师Generalsupervisionengineer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2.0.4专业监理工程师Disciplinesupervisionengineer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2.0.5监理员Supervisor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2.0.6专职质量检查员Qualityinspector施工企业派驻施工现场,负责工程质量检查的人员。2.0.7观感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3检查评定项目3.1建设单位质量管理3.1.1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检查内容应包括:施工许可、质量报监、施工图审查、合同管理、图纸会审、考勤等。3.1.2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得开工建设;2施工过程中,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许可内容有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3工程因故停工超过3个月应办理相关手续。3.1.3建设单位办理质量报监手续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办理质量报监手续;2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参建各方真实有效的信息;3开工前应主动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联系监督交底事宜。3.1.4施工图审查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查设计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审查合格。审查合格证放在施工现场备查;2设计单位应根据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设计;3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认真研究,逐条回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并落实在设计文件中;4施工单位应依据经审图合格并加盖审图专用章的施工图纸施工。3.1.5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2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并签订书面合同,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3工程建设应实行总分包管理,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4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或与承包方签订阴阳合同,随意降低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应有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5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擅自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6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3.1.6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1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等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底;2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会审记录的各责任主体签章应齐全;3针对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及时答复解决。3.1.7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有工程管理经验;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应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3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气象和水文观测、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4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建立档案名册,实行考勤制度;5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落实考勤制度,并留存考勤记录。3.2监理单位质量管理3.2.1监理企业应对监理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1监理企业应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2监理企业应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成立监理部,选派有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3现场监理人员应为监理企业聘任的员工;4监理企业质量安全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监理部及现场实体进行内部检查,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一次,并留有书面检查记录。3.2.2监理部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1监理部组织结构应健全,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理;2总监应具备国家执业资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有省级以上监理师资格。项目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除总监以外,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万平方米,安装监理工程师1人/2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道路、桥梁、排水等专业配置相应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应具备从业资格和相应专业知识;4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总监应有独立办公室,其他监理人员人均办公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应有资料室、夜班休息室等;5监理部应配备有关标准、规范、图集和混凝土回弹仪、游标卡尺、坍落度筒、测距仪等简易测量工具;6监理单位应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应不少于1次。参加人员包括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会议应有签到和书面记录。3.2.3监理单位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审批:1开工报告、复工报告等;2施工组织设计;3专项方案;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5分包单位资质和管理人员资格;6检测机构资质。3.2.4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应及时组织验收。报验单上(验收单上)应签字齐全,不得代签。监理单位应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包括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进场数量、使用部位、取样记录及复试报告等;发现不合格材料的,应督促责任单位退场处理。3.2.5监理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1监理部应有独立资料室,并明确专人负责;2资料应及时分类整理,编目清晰;3报验单、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重要工程资料监理应留存。3.2.6日常监理中,监理单位应针对现场存在问题及时发出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将全部问题整改完毕,不留质量隐患。3.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3.3.1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和企业要求确定质量目标,编制完成质量策划书,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施工企业应对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过程进行考核和奖罚,并留有记录。3.3.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以下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检查制度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工序质量检查、竣工验收检查等。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和明确的检查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期限整改,并留有书面整改及复查记录。2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明确关键工序,针对关键工序划分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点包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部位。在过程质量控制中应留有相应的质量记录,项目结束后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3质量奖罚制度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项目质量控制的过程实施进行考核和奖罚,并有记录。4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例会分为周例会、月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并做好相关记录。5成品保护制度项目部应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进行成品保护管理。6质量改进制度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偏差定期或按节点进行统计分析,制订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相同问题重复出现。7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每月进行考核评价。8分包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分包管理制度,签订总分包合同,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管理。3.3.3管理人员和主要专业工种配备1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质量检查员配备数量:2万㎡以下须设1名质量检查员,2-5万㎡须设2名质量检查员,5-10万㎡须设3名质量检查员,10万㎡以上不少于4名质量检查员;质量检查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并有施工企业任命文件。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员配备按照工程规模确定。2主要专业工种配备建立专业工种人员及证书登记台账,并造册管理,定期更新,组织专业工种人员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3.3.4搅拌站及计量设置项目应建立计量设备(计量器具)登记明细台账;组织有关人员对计量设备的检验,并按规定进行检定。砂浆、砼搅拌站计量需要挂牌施工。3.3.5工程资料管理1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必须详细记录当日的天气、施工部位、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的处理、原材料进场、验收、试块制作等情况。2工程资料工程资料分为质量控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做到归类整理、编目清楚,且齐全、真实、书写工整。3.4建筑材料质量管理3.4.1原材料进场及验收施工企业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验收,验收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未经验收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得用于工程施工。材料质量验收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3.4.2材料验收应在项目现场内进行,包括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随行技术资料等。对需要复验确认的材料应及时现场取样,并报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4.3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方式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3.4.4项目部按照要求实施现场储存管理,按照平面布置及储存、运输、使用加工要求提供储存位置,按计划进场,并按材料性能确定形态分类、合理堆码,分类存放,堆放时需标识生产厂家,出厂(进场)时间、技术状态等信息。3.4.5项目部建立甲供材料清单,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合同规定组织进场、验收检验、储存、使用和管理。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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