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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和做出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实现利润共享为明确员工的福利待遇,规范公司的福利项目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一、过节费考虑中国的传统文化,公司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向在职员工发放过节费,各节日的过节费金额标准如下:节日过节费金额(元)对象备注元旦100元在职员工试用期员工享受过节费标准的50%春节300元五一劳动节100元端午节200元中秋&国庆节300元注:1、如三八妇女节恰逢工作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岗休假的女性员工,可获得100元的过节费,不再安排补休;如三八妇女节为周末,女性员工统一可获得100元过节费;三八妇女节试用期女性员工享有50元过节费。2、各节日的过节费,均在节日前的一星期内以“现金”形式或者“购物卡”形式发放。3、在节前离职的员工,不再发放相应的过节费。4、每个过节费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在节前统一申请并发放。5、公司有权利根据当年的经营状况,调整过节费的发放金额。二、社会福利法定保险按照国家和福州市政府的规定缴纳。1、公司为转正员工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2、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及相关岗位购买部分商业保险。3、公司可为转正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但需由个人承担全部缴费金额,包括公司和个人部分。三、生日贺礼员工在职期间,每逢生日,可获得公司的生日贺礼一份,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发放。生日贺礼为品牌蛋糕店提供面值10元蛋糕券10张,总额100元,或其他各种面值的单张产品券,员工可在规定有效日期内自行到蛋糕店预定蛋糕,如员工订购蛋糕价格超出蛋糕券,超出部分费用员工自理,不超过面额蛋糕店不找零钱。1、公司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当年生日福利,界定日期以批准转正之日起为准,没有正式转正的不享受此福利。2、员工生日以办理入职手续时,递交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出生日期为准,无证件的不享受此项福利。3、可以享受此福利之日起,该年度已错过的生日不予补贴;4、已发放的蛋糕票丢失不补。5、人资部在每月25日之前根据递交的身份证复印件所规定的生日日期筛选下月度生日人员名单及具体生日日期,并上报总裁签字审核后执行。6、员工领取生日蛋糕券时需签字确认,方可领取,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本文标题: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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