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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一、与发包人的配合主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同建设单位进行检验评定,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便于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展开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陪同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对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并按要求积极整改,并作好复查的配合工作。二、与监理单位的配合1、现场为监理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设施。2、对进场材料,完工分项工程及时向监理提出报验,对砼浇筑、拆模等工序的进行及时向监理提出申请,均通过监理批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施工中,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要按要求进行整改。三、与设计单位的配合1、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2、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3、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本文标题:第十五章---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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