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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第三章--幼儿园的法律地位
《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概论》第三章幼儿园的法律地位第二讲幼儿园的法律地位第一节幼儿园法律地位概述第二节幼儿园的设置第三节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节幼儿园管理体制第一节幼儿园法律地位概述一、幼儿园法律地位的含义二、幼儿园法律地位的特点三、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一、幼儿园法律地位的含义(一)定义:从法律意义上讲,幼儿园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学制系统内保育、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二)三个方面理解:1、实质上的法律人格2、内容上的特定性3、形式上的法定性(三)明确幼儿园法律地位的意义二、幼儿园法律地位的特点(一)公共性(二)公益性(三)多重性所谓公法人,一般指行使、分担国家权利或依属于公法的行政法等特别法,以公共事业为成立目的的法人。换言之,是按照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建立的,能够作为公权力并承担义务的组织,是为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主体,它与依照民法、公司法等法律设立的私法或合伙组织不同。三、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一)概说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二)特征1、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或政府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管辖关系,并且至少一方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单位。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3、行政法律关系必须是在教育行政机关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才能发生。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幼儿园与政府的权利义务都是由教育法律法规预先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5、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教育行政机关按照行政予以解决,如果不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行政立法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包括行政指导权、行政裁决权等。第二节幼儿园的设置一、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二、幼儿园设置的程序三、举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一、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一)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必须有合格的教师、保育、医务人员(三)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二、幼儿园设置的程序(一)登记注册制度及程序(二)实施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的意义(一)登记注册制度及程序1、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2、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1)申请(2)审核(3)答复(登记注册或不登记注册)3、幼儿园登记注册的机关《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由此可见,我国对教育机构的设立实行登记注册和审批两种制度。幼儿园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其他教育机构实行审批制度。审批制度较登记制度严格,要受到布局、规划、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二)实施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的意义1、提高办园质量2、便于调控管理3、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三、举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一)国家、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依法举办幼儿园(二)不得举办幼儿园的组织和公民1、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2、以营利为目的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4、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发病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发病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精神正常的人民事行为人年龄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节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二、幼儿园的基本义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幼儿园的基本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幼儿园权(二)组织实施保育教育活动权(三)招收新生权(四)学籍管理权(五)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六)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七)拒绝对保教活动的非法干涉权(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二、幼儿园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标准,保证保育教育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幼儿监护人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四节幼儿园管理体制一、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二、幼儿园园长的地位和职责三、幼儿园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四、幼儿园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五、幼儿园内部规章制度一、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一)我国教育机构的三种内部管理体制模式1、校长负责制2、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3、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我国幼儿园的园长负责制1、上级领导2、园长负责3、党支部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4、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某单位所属幼儿园的陈老师,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劳动纪律,时有迟到、早退、串班聊天等违章情况的发生。在年底奖金发放时,园长根据奖罚制度从其年终奖金扣发150元作为处罚,并奖给出满勤、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李老师,以期起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陈老师感到心理很不平衡,认为幼儿园工作量大,放松一下没什么了不起,况且也没出现什么意外情况,要求园长退还扣发的奖金。园长认为,既然制定了规章制度,就该认真贯彻执行,否则会挫伤本园职工的积极性,拒绝了陈老师的要求。陈老师很愤怒,认为园长对自己有看法,是打击报复她,还对园长进行人身攻击,并让家里人和她一起到园里大吵大闹,看到园长没有让步的意思,又找到单位主管的幼儿园上级领导哭闹,歪曲事实。而此领导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轻率地表态,认为批评一下就可以,让园长把扣发的奖金还给陈老师,这样就使园长处于被动地位和两难境地。但该园长并不盲从上级领导,而是写材料呈报上级,讲明情况:如果不能贯彻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那么自己就无法胜任园长的工作,况且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上级领导对此很重视,经反复调查研究,做出决定:①给陈老师记处分一次,扣发奖金不必退还。②表扬了该园园长对工作认真负责、能把制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到底的做法。二、幼儿园园长的地位和职责(一)幼儿园园长的地位(二)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三)园长的任职资和岗位要求四、幼儿园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教职工大会的职责:1、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审议本园有关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团结全园教职工支持园长正确使用职权。3、关心教职工切身问题,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4、监督评议园长和其他园领导的工作业绩。五、幼儿园内部规章制度(一)主要内容:1、领导制度;2、岗位责任和奖惩制度;3、工作制度;4、卫生保健制度;5、安全保护制度;6、教育、教研、科研活动制度;7、财产管理和财务制度;8、幼儿园与家长、小学、社区的联系制度。(二)遵循的原则
本文标题:第三章--幼儿园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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