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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1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顺利推行《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提升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浙江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制定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由于目前政府统计尚未建立起一套能够与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完整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还不能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已势在必行。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浙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全省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发挥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二、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和对象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15个门类,具体2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以上15个服务业门类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三、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服务业统计调查采用全数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被调查服务行业门类的实际情况,以各门类中的服务业行业中类为基础分别确定划分标准,将调查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两部分。全省按占本行业中类总量60%左右的单位划入限额以上采用全数调查(划分标准详见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限额以下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考虑到服务业单位面广、变化大、难度大等现状,服务业限下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先在部分行业进行试行,其他服务行业的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暂缓实施(详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四、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主体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实行“统一制度、条块结合、分级实施、集中处理”的模式,根据目前服务业的管理和统计现状,按3服务行业类别将调查实施主体分为政府综合统计(调查队)系统和行业管理部门系统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分解如下:1、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服务业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限上单位全数调查交通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水上运输业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航空运输业航空客货运输机场全数调查机场管理公司通用航空服务航空运输辅助活动邮政业国家邮政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邮政管理局其他寄递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电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卫星传输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银行业中央银行全数调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银行证券业证券市场管理全数调查证监局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券投资证券分析与咨询保险业人寿保险全数调查保监局非人寿保险保险辅助服务4续表(1)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教育学前教育限上单位全数调查教育厅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卫生限上单位全数调查卫生厅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门诊部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妇幼保健活动专科疾病防治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其他卫生活动2、政府综合统计(调查队)系统负责组织实施的服务业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铁路运输业铁路旅客运输全数调查统计局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城市公共交通业公共电汽车客运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轨道交通出租车客运城市轮渡其他城市公共交通管道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全数调查统计局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装卸搬运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运输代理服务仓储业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其他仓储5续表(1)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广播电视传输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计算机服务业计算机系统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其他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公共软件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其他软件服务批发业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统计局(原有制度)零售业住宿业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统计局(原有制度)餐饮业其他金融活动金融信托与管理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金融租赁财务公司邮政储蓄典当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全数调查统计局(原有制度)物业管理限上单位全数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租赁业机械设备租赁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商务服务业企业管理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6续表(2)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市场管理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气象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技术检测环境监测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科技中介服务其他科技服务地质勘查业矿产地质勘查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利管理业防洪管理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水资源管理其他水利管理环境管理业自然保护全数调查统计局环境治理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7续表(3)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公共设施管理业市政公共设施管理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居民服务业家庭服务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托儿所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其他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修理与维护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服务社会保障业社会保障业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社会福利业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不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新闻出版业新闻业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广播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电视电影音像制作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与档案馆8续表(4)服务行业类别调查范围和方法实施部门文物及文化保护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群众文化活动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其他文化艺术体育体育组织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体育场馆其他体育娱乐业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其他娱乐活动中国共产党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全数调查统计局国家机构国家权力机构全数调查统计局国家行政机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他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全数调查统计局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群众团体限上单位全数调查统计局社会团体宗教组织限上单位全数调查,限下及个体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抽样调查调查总队、统计局*村民自治组织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全数调查统计局注:打*号的行业(其他金融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暂缓实施。9五、服务业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报送要求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营业规模、财务状况及从业人员等。基层服务业统计调查表有:《单位基本情况表》;《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单位填报,限上法人企业和限下法人企业通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执行行政、事业及其他会计制度单位填报);《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表式详见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各地和各部门要参照全省统一设计的表式推行服务业统计调查,同时也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对指标进行必要的补充,以满足各地各部门实际需要。服务业统计调查报表报送要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行季报制度,具体为3月底报1-2月;6月底报1-5月;9月底报1-8月、次年3月15日报上年1-12月数据。由于时间关系,2006年1-12月数据上报时间推迟到4月底,2007年1-2月免报。上报方式: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以电子版格式将基层表和综合表在规定期限内报浙江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抽样调查报表报省调查总队服务业处。省统计局和调查总队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专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保证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六、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意见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从2006年年度开始试行,具体10实施意见和要求如下: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统一布置执行。各市、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全省的统一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服务业单位(包括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摸底,建立完整的服务业单位名录库。2、限额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各地每年年底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限额标准从名录库中分别确定提取,下年度要按此名录进行调查汇总,并在一年内保持稳定。对于报告年内建设新增的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在达到规定的限额标准时,需报上一级统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降低限额单位划分标准,以满足当地的实际需要,但上报省局时要统一按全省的限额单位划分标准汇总上报。3、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服务业统计调查,限额以上单位名录每年年底由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加工整理,通过省统计局职能部门转发给相关省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过核对后根据制度规定开展对限额以上单位的调查。在实施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将限额以上单位调查表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已经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的地区,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不能重复调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额以上单位的统计报表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转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然后逐级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政府统计部门做好本系统企业和单位的11布置、催报等工作。金融系统(银行、证券、保险业)由于行业性质和会计制度的特殊性,实施内容和方法由省统计局和相关金融部门另行商定实施。4、调查总队实施的省级服务业抽样调查方案以推算省级总量和省级服务业门类及相关行业具有代表性为基础。各市、县(市、区)如需要推算总量及相关服务业门类和行业的数据,则要根据各地的实际补充样本,以保证抽样调查具有代表性。5、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在继续执行国家原有的统计制度的基础上,要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逐步与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接轨。6、各市、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服务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上报的服务业统计报表要严格审核,保证数据质量。同时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业务指导,共同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并规范数据发布。7、坚持依法统计,严肃统计纪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引导调查对象及时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干扰和阻碍服务业统计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保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顺利实施、调查数据真实可靠。七、本实施方案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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