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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溪江南园住宅小区一期供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甲方:合肥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合肥新安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九溪江南园住宅小区一期供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合肥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承包商:合肥新安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九溪江南园住宅小区一期供电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西路。3、承包范围园区一期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及管线施工。4、工程内容:设备安装、电缆管线敷设、电缆工作井。(具体为设计图纸中D-1~D-4、管网图,不包括防雷接地施工)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合同文件组成:本施工合同文本;本工程施工图纸;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承发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签证、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7、结算标准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结算方式。定额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2000》及配套2004年补充价目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安徽省估价表》及配套2003年补充定额估价表。土建工程执行三类取费,安装工程执行二类取费。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不予调整。8、材料供应方式电缆、波纹管、井盖材料乙方提前20天报材料需求计划,甲方招标定价,乙方按定价与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委托付款书给甲方,款项由甲方代付,结算时扣除。对上述甲方定价材料,2甲方在定价基础上支付6%费用给乙方。其他材料乙方自行采购供应,价格执行施工月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合肥市市场价格信息》本中的价格均价,信息价本中没有的材料甲方核价。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免费保管。9、合同价款预算价暂定370万元。工程价款以最终竣工结算为准。10、工程竣工结算价=(施工图预算价±设计变更或施工签证)-工程罚款、赔偿金、违约金-水电费用。11、工程付款: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项均满足合同要求,技术资料完备,发包人按月施工进度工程款扣除罚款、赔偿金、违约金、水电费后支付工程款的75%。工程款累计支付至工程合同暂定价75%时暂停付款,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在一年质保期满后15日内支付。12、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令为准,竣工日期:确保2006年9月25日验收并完成送电。13、质量标准:合格。14、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和验收标准。第2条:图纸。1、图纸提供日期,甲方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工程施工图纸。2、图纸提供套数:肆份。第3条: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委派陈志东代表发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与协调,发布指令、办理签证等。安徽省电力监理公司为甲方委托的为本工程服务的建设监理单位,总监代表为喻德新,负责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实施工程监理,第4条: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为******。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经理进行日常考勤管理,每缺勤一天,罚款300元/天·人,其款项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扣除。特殊情况下离开施工现场,必须提前2天办理请假手续,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项目经理离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代行项目经理职责。3项目经理须勤勉、尽责的组织实施好项目的管理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建议承包商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第5条:甲方工作。1、适时发布开工令。2、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协调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乙方自行装表计量使用,费用结算时扣除。3、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开工前一周办理完成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6、开工前一周组织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及费用审定。8、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商的关系。8、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实行全面管理、监督,依据合同,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达或满足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承包人必须服从管理接受处罚,其处罚款从结算款中扣除。9、乙方施工进度不能达到或满足工程要求,乙方必须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调整增加施工力量,以保证工程进度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否则,甲方除罚款外有权解除或分解合同。第6条:乙方工作。1、按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外出经营证明,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2、现场不得设置生活临建,生产临建按甲方的总平面规划区域布置,由乙方自行建设,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工程竣工后必须立即撤出并清理施工场地。3、对甲定价材料及信息价中缺项材料,承包商需提前20天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报送材料需求计划,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时间,以便业主及时招标定价。因承包商未按要求及时提出材料需求计划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承包商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说明书和证明其产品材料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的有关资料,以供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未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情况和供货情况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和权力。5、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一周内必须组织进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方案,确保一期工程按合同要求2006年9月25日完成工程并验收送电。乙方按施工设计图纸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合肥市供电部门的地方标准要求,保证4工程按时竣工验收送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6、提供的工程用产品、材料必需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负责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产品材料试验检验,满足相关规程、规范验收标准所规定的指标检验检测,直至符合要求,交验完成。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规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8、未完及已完工工程在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负责工程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9、货物堆放仓库乙方自主解决,甲方协调。施工期间材料若有损坏、丢失,乙方自行负责。10、服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园区各施工单位的进度顺序安排,作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交叉配合工作,其施工不得延误和影响其他工程商的工程进度。否则,因其影响和延误而给其他施工商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其款项从应付其的工程款中扣除。11、工程竣工验收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12、承包商进场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服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单位的管理。13、作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施工保护,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承担因保护措施不力发生的修补费用。14、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施工关系,属甲方应付未付费用甲方承担,其他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15、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与供电部门等主管部门的外部工作,保证甲方招标的供电设备及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及时供电。16、若园区外部无正式送电线路,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与供电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做好临时送电线路,保证园区的及时供电。第7条:进度计划和报表。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开工前十天内做出进度计划报送甲方。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48小时内。3、乙方按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安排组织施工。4、乙方每月23日提供月度进度施工预算报监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审定。第8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2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2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第9条:工期延误51、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2、不可抗力;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甲方要求工期竣工验收送电,影响甲方交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第10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按甲方代表以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第1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1、甲方代表在接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员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未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增加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对设计变更或施工签证,乙方在完成工程后24小时内将完成工程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审核后报甲方审定,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并返还乙方,超出7个工作日则视甲方认同该工作量。第13条:设计变更、施工签证及甲方新增工程内容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单位或甲方批准;2、送原设计单位或甲方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对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乙方必须在收到设计变更或施工签证后7日内做出费用预算,报监理审核后报甲方审定,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定,逾期不报,视为不存在费用调整。第14条:竣工验收。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时间: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并具备验收条件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所有文件、说明书批文、变更通知及现场签证等有关工程资料和竣工图三份,以及验收报告书二份。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所有资料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对拟竣工验收工程进行初验达到要求后五天内组织竣工验收。6第15条:竣工结算。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验收后三天内;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提交后30天内;3、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主管财务的时间:结算报告批准后三天内。第16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本工程不允许乙方分包工程,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自负。第17条:合同生效和终止。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18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2份,合同副本4份。合同附件:一期工程预算书发包方(章):承包方(章):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06年3月12日
本文标题:九溪江南园区一期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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