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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竹高速公路GZTJ-10合同段质量管理制度中天路桥有限公司谷竹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指挥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管理成员及所有施工人员。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精细管理,每建必优”。第五条工程质量总目标:“精益求精,创优质精品工程,热情服务,树良好企业形象”,是我们一贯的企业精神。质量是生命,是生存、发展之本,更是我公司全体员工各自工作岗位上,始终坚守的信念,并在实施全过程中落实,确保本合同的顺利实施,确保高速公路的高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按照公司质量方针“精细管理,每建必优”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为:1、精细管理,创建优质工程。2、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大于96%。3、认真落实《施工监理程序和实施细则》,严格贯彻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条件,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第七条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第八条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业主的承诺。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班组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设立质量管理奖罚基金。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5、组织本项目部贯彻实施GB/T19001—IS02000标准,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6、优选施工队伍,确定使用外部劳务,审查其资质、施工能力,确保本工程上场队伍具有有效的各类资质。第十条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第十一条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2、主持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形成会审记录。3、主持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4、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5、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6、指导质检员、施工班组的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半成品)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实施罚款。7、组织本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8、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9、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第十二条质检科质量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2、具体实施本公司质量目标要求。3、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后督促实施。4、参加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制度、保证措施。5、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施工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工作。6、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7、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8、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安排重点难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旁站监督工作,对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或罚款。9、参加工程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10、对本工程分管的工作对质量的影响负相关责任。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1、广泛深入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开展QC小组活动,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按照IS09000标准不断健全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控制能力。2、制定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3、从项目部到施工队、班组到个人,层层签定质量包保责任状,建立各级、各部门、各专业的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质量交底与教育培训1、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2、定期质量教育培训项目部在开工前及每年初应制定与年度进度计划相匹配的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由质量检测科组织,质检员、试验员、施工员、技术员及作业班组参加,可由项目部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也可聘请外部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培训。3、专项质量教育培训在某一阶段施工过程中出现比较突出或集中的质量问题时,总工程师应指定召开有较强针对性的专项质量教育培训。在必要的时候接受培训人员范围应扩大至现场作业人员。培训形式与定期质量教育培训相同。第十五条质量检查与整改1、原材料检验制度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关键问题,把好材料供应关,做好供方的评审工作,合格供方和合格材料方可采购,并做好验证工作,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并及时进行退货清场。(1)、每进一批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并填写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2)、钢筋、排布、水泥、砂、碎石等材料进场后,由我部进行自检,待合格后现场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2、工序检验及交检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层层把关,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后进行自检,未达到合格要求不得报验。(2)、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3)、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后,通知监理,由监理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参加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履行鉴字手续。(4)、对连续作业的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各个施工环节,上一班人员必须对下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保证施工质量不受影响。3、“三检制度”项目质量过程控制严格采用三检制度,它包括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贯彻整个施工过程,充分发挥班组质量员的作用,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控制”,做到防检结合,实行对工序严格把关,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1)、班组自检项目部在与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检验、质量等级工价、质量奖罚等质量条款的约定,并严格监管实施,确保合同质量目标实现。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和完成每道工序时,班组都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认真进行质量自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检合格时,正确填写质量自检记录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未进行质量自检工序的劳务工资,项目部可缓结算。(2)、互检项目部组织各施工班组不定期对各操作面进行检查,便于项目部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质量好的班组实行奖励,施工质量差的班组实行处罚。(3)、交接检项目各专业工程需进行施工中间交接验收的,由施工负责人按照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书面报请总承包项目部生产副经理组织交接验收。专业工程施工中间的交接检验,应对相关的工程验收资料、现场实体进行检验。工程验收资料由受检方提供。检验合格后总包方、承包方、接受施工方,应办理中间交接检验单。专业工程施工中间的交接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的施工队伍才应接受或隐蔽施工,并对上道工序专业工程的成品承担保护责任。如对其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4、定期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有关施工班组员、专职质检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本合同段各个施工项目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2)、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3)、质量检查的结果,与内部验工计价及员工工资效益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5、质量检查整改制度施工现场质量整改分定期月度质量检查通报和即时质量整改通知单两种。月度质量检查通报质量检测科科长拟定,总工程师签发,各质检员分别负责整改闭合;质量整改通知单由总工程师、质量检测科科长直接签发,各质检员负责整改闭合。6、质量管理处罚制度作业队未按质量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或拒不服从质检员整改要求的,质量检测科科长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报由项目部领导团队依据合同约定决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第十六条质量记录1、质检资料编制制度质检资料的编制必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监理的要求进行。项目部质检资料编制分两部分完成,现场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规范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表格并完成现场监理的签认工作。现场质检员在现场监理签认完成后将资料交给资料员并办理交接手续,由资料员完成后续工序质量报告、评定等资料的编制。在资料编写过程中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施工在未完成自检程序前禁止进行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同时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质检员除完成文字施工记录外还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应连同其他质检资料一起交予资料员。3、施工日志管理质检员每日应详细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内容应包括当日施工自然环境、施工质量情况说明、质量处理经过及结果等。质检员每月末将施工日志交资料员,由资料员统一管理。第十七条质量评定与验收1、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班组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l)、项目部主要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均应熟悉掌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验标》为依据进行施工控制和进行“三检”活动。对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2)、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队质检员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项目部抽检复查,帮助督促。(3)、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记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也不得参予验工计价。2、中间交工验收分部工程实体完工后,现场质检员要及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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