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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XHGQ/JXHG20729—2010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SafetyManagementSystemforThunder-proofFacilities2010-08-27发布2010-08-27实施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发布Q/JXHG20729—20101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确保使用可靠、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SH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术语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氢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重点部位: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4职责4.1公司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4.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制(修)订、组织实施和考核。4.3公司工程管理部是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4.4公司电仪车间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公司电仪车间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在每年当地雷雨季节之前对公司所属区域防雷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测,并作好详细记录。检查、检测及整改情况应形成报告,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5.2公司工程管理部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在每年当地雷雨季节之前聘请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公司防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检测点中必须包括公司在生产设施中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关键设施的防雷设施、设备。Q/JXHG20729-201025.4检测完后,检测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具有有效性和合法性的检测报告;如在报告中指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工程管理部门确定整改时限,并督促电仪车间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记录和检测报告存档并报送安全环保部。5.5安全环保部应向股份公司公司安全环保部提交防雷检测单位所做检测报告及隐患整改情况报告副本做备案。5.6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外观检查主要包括检查接闪器、引下线等各部份的连接螺栓、焊接处是否牢固可靠;检查各部分防腐、防锈等情况。若腐蚀、锈蚀超过本体面积30%以上,应予更换;对于阀型避雷器,应仔细检查瓷套管有无裂纹、碰伤、密封是否严密,表面是否干净等;测量绝缘电阻、漏导电流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5.7雷雨期间电仪车间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巡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对存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5.8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易爆罐区、突出屋面、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防雷保护装置,并检测其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5.9独立避雷针的设立地点应避开人员经常通行的地方,一般应距离路面、厂房、办公楼、操作间等3米以上。5.10严禁将架空照明线、电话线等架在避雷针(线)上或其构筑物架上。5.11日常安全生产巡检中应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好安全监控防护措施。5.12为确保安全,所有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由电仪车间负责。5.13增设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5.14未经工程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移动防雷防静电设施。5.15新、改、扩建工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关规定和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SH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规范及国家对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他安全规定要求,装设防雷防静电装置,并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考核管理违反本规定按照《公司综合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考核。附加说明:对本程序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应”,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标准编制人:薛全红本标准审核人:王伟本标准审定人:简开忠本标准于2010年8月首次发布。
本文标题: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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