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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号:MLK101-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3)63号有效期至:201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01组织机构代码:□□□□□□□□-□02单位详细名称:03单位负责人:04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15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05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06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1;2;3行业代码□□□□(统计机构填写)0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机关级别: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州、盟)4县(区、市、旗)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2.编制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3.民政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4.国家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5.地方税务部门机关级别□登记注册号9.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08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国有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310中外合资经营120集体160股份有限公司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130股份合作171私营独资230港澳台商独资330外资企业141国有联营172私营合伙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集体联营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390其他外商投资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其他联营190其他151国有独资公司09企业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1-10隶属关系□□10中央20省(自治区、直辖市)40地(区、市、州、盟)50县(区、市、旗)61街道62镇63乡71社区(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11开业(成立)时间年月12营业状态□1营业2停业(歇业)3筹建4当年关闭5当年破产9其他13执行会计标准类别□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28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1是2否14机构类型□□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16产业活动单位数总计个其中:1农林牧渔业个2工业个3建筑业个4批发和零售业个5住宿和餐饮业个6房地产业个9其他个17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其中:女性人18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千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资产总计千元27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千元年末资产千元20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21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有资质的企业,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没有资质的填“9999”,)□□□□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5暂定9其他物业管理业企业资质等级□1一级2二级3三级9其他32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29零售业态□□□□有店铺零售1010食杂店1020便利店1030折扣店1040超市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1070百货店1080专业店1090专卖店1100家居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无店铺零售2010电视购物2020邮购2030网上商店2040自动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33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平方米34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1独立门店2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22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1一星2二星3三星4四星5五星9其他35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平方米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移动电话号码: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年月日(法人单位在此盖章)审表人:审表日期:20年月日说明:新增单位填报时,表中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填全年预计数。-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一)填报规定1.基本单位调查按单位的场所所在的行政区划进行统计。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原则上在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由哪个省统计,并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资料。但建筑业的产业活动单位不论其场所的行政区划是否与法人单位相同,均由法人单位所在省统计并上报资料。2.法人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等)应填写包括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3.基层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4.在填写基层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5.基层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6.各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报告期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二)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1.组织机构代码(01):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2.单位详细名称(02):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3.单位负责人(03):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法定代表人”。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4.单位所在地及区划(04):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区划代码等。请在网上访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网址如下:,一直查询到本机构所坐落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的12位区划代码。本栏分三部分填写:-1-第一部分:区划代码,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第二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第三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5.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15):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及区划代码。本栏分为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第二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6.联系方式(05):包括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网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7.行业类别(06):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表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8.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07):指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为复选指标,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机关)为前五项中一个以上时,可复选多项,在选中的代码上划圈;若已选前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9其他”。不属于前五项的选填“9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最下行横线上,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填表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机关级别栏中,-1-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州、盟);4.县(区、市、旗)。登记注册号码,填表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正本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所有纳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9.登记注册类型(08):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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