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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电子政务的协调管理机制摘要电子政务,作为一种全新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将政府管理与服务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上,最终实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电子政务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协调管理机制。关键词电子政务管理机制协调一、电子政务的实质联合国组织:由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司(DPEPA/UNDESA)与美国公共管理协会(ASAP)两大国际组织在2001年联合发起的对全球190个国家电子政府的调查中认为,广义上的电子政府包括所有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手段(从常见的传真机到先进的无线掌上设备等)来实现政府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认为电子政府是“政府的一项永久性承诺,通过对服务、信息与知识的高效便捷、成本核算的传递,来增进公共部门与个人公民之间的关系。它是对政府所要提供服务的一种最为行之有效的实现。”综上所述,电子政务指政府机构采用现代网络通信与计算机技术将政务管理和服务职能进行信息共享的政务协同,它打破了原先时间、空间及条块分割的制约,流程式的政务使政府业务的运作更有效、科学,终促成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的电子政务化,将有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降低成本。电子政府系统的发展,有助于传达给公民一种他们的满意度是重要的而不是无关紧要的信息。此外,还能够帮助收集信息,这将有助于决策者更有效地为公民提供服务。二、电子政务管理机制需求为了使推行电子政务的政府达到最终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对整个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机制提出了一定的需求。联合国的一个研究将电子政务管理的需求分为以下几点:体制需求、人力资源需求、财政需求、环境需求、技术需求。电子政务作为一种信息共享的政务协同,信息共享便是实现整个系统的基本要素。信息资源管理是最为基本的一类需求。在成熟的组织管理体系中,可概括为决策、管理、实施三个层次。但今天的电子政务,含有大量涉及跨部门的应用,例如房产过户就牵涉到房地产和税务部门。若不打破原有的体系,则会大大延长整个业务流程时间。目前有采用用首席信息主管(CIO)方式,形成整合协同能力。对各层政府组织管理体系中有效地协同、处理、共享这些信息资源成为目前电子政务管理机制中较为重要的需求。三、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现状分析1.机构设置。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电子政务建设,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政府政府首席信息官(CIO)由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构成政府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上述机构客观上造成了我国对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应用工作由多家单位分别负责,但没有明确的实际协调单位。这些单位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仍然较为薄弱,各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共享较为缺乏。2.目前发展情况。我国正在推进四大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但未能形成跨部门基础信息资源共享,造成了基础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成为信息化发展的瓶颈。例如,社会信用体系很难在缺乏单位信息和人口信息的支撑下建立,制约了电子政务等应用的深入发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缺少顶层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及交换体系作为参照。技术标准不统一也是限制信息资源共享的一个不利因素。相比美国的政府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我国尚未建立起真正的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负责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大多还处于部门领导的地位,未上升到机构领导层地位,信息化建设部门在政府机构中也多处于弱势地位,信息化的领导权责不平衡造成主管单位绝大多数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这些客观情况将影响到中国跨部门信息化联席机制的所能产生的作用。3.目前发展的软肋。一是管理体制。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继承而来的,虽经历多年改革,其职能正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结构设置不合理、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流程不合理、行政效率较低、透明度较低等,这些都成为了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障碍。“金字塔”式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成为机构、部门以及公众之间的沟通障碍。部门之间利益分配机制无法根据信息时代做出相应的调整,造成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困难,信息资源无法在部门间进行有效共享,信息流不顺畅,无法发挥出应有的的效益。所有这些,构成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性的瓶颈制约因素。二是规划、标准不统一。我国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上缺乏总体的统一规划,实际操作中更关注某单一管理功能的实现,注重单元技术和短期效益,使得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问题更为突出,机构复杂,彼此间缺乏沟通,给电子政务的建设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再者电子政务标准滞后,在某种程度上也促成了信息孤岛的形成和泛滥。四、电子政务管理机制设计建立电子政务协调机制,必须根据国内电子政务的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设计,目前政府作为决策、协调、执行的CIO制度并未如期望的运作。当前,政府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投入已经初具规模,整个电子政务的重点由硬件建设转变为软件开发,需要开发出满足政府和老百姓需求的应用系统。而开发过程则需要政府有一个专业团队,使其在前期决策,实施期间的监控以及后期在技术、方案、应用、反馈方面的磨合中发挥作用,不断地进行优化、改进相应的功能,协调电子政务中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使得整个电子政务系统持续不断地提高对公民需求的契合程度。国际上普遍采用的“CIO体制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管理协调体制”来规范政府信息化的领导机制。该机制使得CIO能够对政府的信息技术管理政策、程序和标准提出建议;同时能够进行经验、创意、技术分享,对工作流程的再设计和开发绩效评估方法以改善信息资源的管理;协调各部门间对信息资源的使用、操作,以共享信息资源;协调政府部门内的信息技术问题,与政府多个部门进行合作以解决要求多个部门和多个层面的合作才能解决的问题。中国行政管理体制非常复杂,直接导致了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应用的复杂。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建立有一个中立的职位来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将有利于各方能够信息共享,保证政务信息化的流程顺利完成。并能进一步解决国内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领导职位的问题。一套完整CIO协调管理体系,以及CIO岗位责任的规范化,将能够逐步解决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困境,保证信息在各级政府、不同部门间的互联互通。CIO还有利于保证政府信息化的效果,减少因信息技术处理不当和信息设施的不恰当使用而造成的损失。CIO能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化的主管领导专业化、知识化,对同一地区各个政府横向或纵向角度的互联互通有着重要的推动用。中国设立CIO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实质是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切实有效的信息协调及领导机制。CIO应该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团队,来帮助他开展工作,支撑整个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否则,电子政务仍然是“一把手”的个人决策工程,而不是来自CIO机制的决策。建立CIO职位的同时,相应也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体制规范。设立政府CIO,或者说改革现有的信息化领导机制,第一要具有跨下属部门、行业的协调权。上级政府的CIO高于下属各个职能机构,这样设置才能有效地进行部门问协调管理,才能保证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信息孤岛的出现。第二,要具备必要的可支配资源和约束能力。关键是要掌握开展信息化所必需的一些资源和对下属部门的约束力。否则,就同现在的管理体制没有区别,CIO也就只是一个形式而已。第三必须是既懂技术又熟悉政府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并能统筹全局。综上所述,将CIO制度引入到电子政务的管理机制中,能够提高整个政务的信息共享能力,破除部门间、不同层级间信息壁垒,统一各不同部门的业务流程接口,最终实现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参考文献[1]电子政务的理念及其全球发展概况,陶涛,东方企业文化,2010(1).[2]UnitedNationsDivisionforPublicEconomicsandPublicAdministration,Benchmarking[3]E-Government:Aglobalper?spective,assessingtheprogressoftheUNmemberstates2002,May.[4]电子政务亟须“协同”,蒋力群,中国信息界,2007(9).[5]协同化电子政务发展路径分析,李阿莹,学术交流,2007(3).[6]中美跨部门CIO沟通协调机制比较研究,郑磊,电子政务,2008(7).[7]美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机制及启示,张雁,开放导报,2006(4).[8]论行政环境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策略选择,李宝玲,科学·经济·社会,2006(1).[9]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问题与完善措施,刘涌,学术交流,2007(10).[10]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浅析,李新仕,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8).[11]美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机制及启示,张雁,开放导报,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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