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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小学教学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检测分析环节,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二、监测范围小学1---6年级三、监测科目1---3年级:语文、数学4---6年级:语文、数学、思品与社会、科学四、命题1、采取征集、组合方式。面向县中心教研组成员、县教坛精英征集试题,试题署名,以电子稿形式交付学科教研员,然后按照基础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开放性原则组合成高质量的监测用题,供各学校使用。2、命题在监测前10天完成。五、组织与实施(一)第一次监测1、开学后第一个月最后一周进行,县提供试卷,由各定点学校自行组织监测、阅卷;2、监测形式为闭卷,阅卷由学校自行安排;3、监测后任课教师须填写成绩统计册,并进行试卷评讲。(二)第二次监测1、学期中间进行,县提供试卷,由各定点学校自行组织考试、阅卷;2、监测形式为闭卷,阅卷由学校自行安排;3、监测后,任课教师须填写成绩统计册及试卷分析报告,并进行试卷评讲。(三)第三次监测1、期末考试前一个月最后一周进行,县提供试卷,监测形式为闭卷。2、4---6年级由各中心校统一组织监测、阅卷(流水作业)、统计成绩;1—3年级由各定点小学组织监测与阅卷。3、监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填写成绩统计册,并进行试卷评讲。(四)第四次监测(同期末考试同步进行)1、县提供试卷,监测形式为闭卷。2、1---3年级由各中心校统一组织监测、阅卷(流水作业)、统计成绩;4—6年级由各定点小学组织监测与阅卷。3、监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填写成绩统计册,并填写试卷分析报告,并进行试卷评讲。(五)县调研监测1、每学年不定期对1---5年级中的某定点小学某年级某班进行一次随机调研监测,其结果用于分析教情、学情,并予以通报,但不作为评估学校使用。2、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对6年级进行一次调研抽测,抽测人数为百分之三十(以各单位订书单数为准),被抽测学生由各单位自选,考场设在各乡镇中心校,监场实行轮换制,命题、阅卷由县组织进行。3、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对6年级全体学生进行毕业生学业质量监测,考试组织由各乡镇中学进行,县提供试题、组织阅卷、统计成绩(以毕业年级订书单数为基数,按学生总分高低统计百分之八十)。六、其它有关要求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监测的意义,以大局为重,严格遵守监测规则,确保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每次监测将组织有关领导巡视督查。3、每次监测后,各单位要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各科平均成绩,按定点小学汇总,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邮箱为:;将组织力量进行调卷检查。4、每次监测后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分析报告,进行总结,改进教学。七、结果使用1、由各乡镇中心校组织的第三次和第四次监测结果,将纳入定点小学和教职工量化考评系列,作为考评定点小学和任课教师的重要依据;2、每学年两个学期末所组织的毕业年级抽测和毕业生学业质量监测的结果,将纳入校长三年目标考核系列,作为评估学校的重要依据;3、对教学质量监测组织较好,教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教师,县里将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开发区)也要对教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八、说明1、县属小学参照上述办法执行;2、每次监测的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3、本办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将及时调整。附: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依据《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每学年两个学期末所组织的毕业年级抽测和毕业生学业质量监测的结果,对校长三年任期目标考核时,每学期各占400分,即该中心校考核分=(400×本校学生总平均分)÷各学科满分之和。说明:与上学年同期相比,保持第1名另加10分;第2—5名每进步一个名次,另加8分;第5名以后每进步一个名次,另加5分。第1—5名之内退步不减分;第5名以后,每退步一个名次减3分。连续两年居倒数第1名,在第二学年同期考核时,另扣10分。
本文标题: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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