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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与员工成长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历教育是指各类经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列教育。公司学历教育分为公司选派和员工自学两种形式。公司选派形式的学历教育指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员工自学形式的学历教育是员工结合本职工作需要,通过个人报考,利用业余时间,以自主学习的方式参加的学历教育。第三条学历教育管理遵循合理规划、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用工,社会用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依据《镇江分公司社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镇移分司〔2005〕201号)执行。第二章公司选派学历教育的管理流程及其费用管理办法第五条选派流程-2-省公司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成长需要,制订公司选派学历教育方案,选派计划公布后,市公司根据选派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报省公司审批。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1。在省公司统一安排的学历教育选派计划基础上,市公司在保证培训的力度和资源投入的前提下,可适当自行选派员工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教育,并将具体选派方案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第六条公司选派参加学历教育对象的基本条件1、公司服务年限二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出色;2、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市公司员工要求职位在8职级及以上、县公司员工要求6职级及以上(上述职级为员工当前所在职级,而非职位标准职级);3、未被公司选派过的(已被选派但当年未被录取的次年不再选派)。第七条专业和择校原则原则上,公司只选派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教育,且就近选择综合或专业领域排名靠前的院校。第八条公司选派学历教育费用管理1、学费由员工和公司分担,原则上由员工先行垫付,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依据相关规定报销。2、报销额度为学费的80%,且不超过5万元的额度。在规定的学制内未能取得相关毕业证书者或只取得结业证书者不予报销学费。员工被选派参加由公司预付学费的学历教育参照执行。-3-3、员工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填写学费报销/奖励申请表(附件2)申请报销。省公司统一组织选派的由省公司负责报销学费;市公司自行组织选派的由市公司负责报销,若员工工作调动,由员工当前所在公司按规定为其报销学费。第九条脱产学习期间,交通和住宿标准及补贴按公司相关费用管理办法核支。全年累计脱产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20.83个工作日)的,冲抵当年年休假。第十条当月脱产学习时间超过10个(含)工作日的,当月绩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75分,且不参加非绩效性差异调整。第十一条服务期合同。由公司出资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在公司为其报销学费后,应与公司签订《学历教育服务期合同》(附件3)。本科学历教育三年服务期,研究生及以上五年服务期。服务时间从员工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时间起算。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公司给予报销的学费。第十二条如员工在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退还公司为其预付的学费。第三章自学形式学历教育的申请流程和费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公司尊重员工接受学历教育的权利,鼓励员工以自学的形式参加与本职工作内容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4-第十四条自学形式学历教育申请流程1、员工需要参加与本职工作内容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时,填写申请表(附件4),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审批执行。2、员工通过入学考试被录取后,需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先学习再参加入学考试的学历教育,入学时间从入学考试通过时起算。3、员工入学时如需要单位与学校签订委培协议,协议内容与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有冲突时,公司与员工需签订补充协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双方职责后,可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自学形式学历教育费用管理1、符合下列条件申请参加自学形式学历教育者,可享受公司给予的学费奖励。(1)员工年龄45周岁以下,职位在6职级及以上,入学时已在公司服务年限一年及以上,且入学时最近年度绩效考核为优良及以上;(2)取得正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且取得证书时近两年的年度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3)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教育,且所学专业与本职位相关。2、奖励金额以其取得的学历或学位为依据,以学费为标准。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给予学费的20%作为奖励,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最高不超过10000元。员工参加课程补修和补考的费用不计算入学费内。-5-3、员工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填写申请表(附件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若员工工作调动,由员工当前所在公司按本公司规定为其进行学费奖励。第十六条员工参加自学形式学历教育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否则按公司相关考勤制度进行管理。第十七条服务期合同。员工接受奖励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合同(附件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时间从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时间起算,如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公司给予的学费奖励。第四章其他第十八条上述各项费用列支教育培训经费。违约金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收取。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镇移分司〔2006〕181号)废止。解释权属市公司人力资源部。-6-附件1:公司选派学历教育管理流程计划选派学习报销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或市分公司员工公司领导制定计划审批下发计划选派人员审核通知员工报名,参加入学考试考试是否通过缴纳学费,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取得相关证书提交报销申请符合报销条件报销存档结束YNY初审YYNYNNN结束-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学费报销/奖励申请表姓名部门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公司工作时间职级职位名称近2年年度绩效报考学校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制学习形式□公司选派□自学形式获得证书名称及编码奖励金额(元)所在部门意见负责人:部门(盖章)年月日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负责人:部门(盖章)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盖章)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自留存。-8-学历教育服务期合同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于年月入学,参加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学习,并于年月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学习方式:1.公司选派,甲方为乙方报销学费元;2.自学形式,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学费元。二、乙方自愿执行服务期制度,为甲方服务。公司选派服务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为五年、本科三年;自学形式服务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五年、本科三年。服务时间从员工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时起算。三、劳动合同期限小于服务期的,应续签合同期限长于(或等于)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如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员工缴纳违约金形式实现,分别为:(一)由公司出资(含公司奖励)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违约金标准为公司支付(或公司奖励)的教育费用。-9-(二)教育费用为甲方给予乙方报销的学费或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等。(三)应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约定服务期×未履行服务期。(四)乙方交纳教育赔偿费并交清属甲方的资产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乙方拒绝交纳教育赔偿费或甲方资产,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索教育赔偿费和甲方资产的起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五、本合同为劳动合同附件,经双方签订后,具备法律效力,未及事宜按劳动合同书及学历教育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公司工作时间部门职位名称职级近年年度绩效最高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制报考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所在部门意见负责人:部门(盖章)年月日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负责人:部门(盖章)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盖章)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自留存。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公司工作时间部门职位名称职级近年年度绩效最高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制报考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所在部门意见负责人:部门(盖章)年月日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负责人:部门(盖章)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盖章)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自留存。
本文标题:员工学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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