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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实施契约化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管理机制,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执行力、发展力、服务力,制定本细则:一、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承诺事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10分)是否成立创先争优承诺践诺活动领导小组(1分),是否成立监督考核小组(1分),上级党组织是否指定1名班子成员具体联系指导下级党组织承诺践诺工作的开展和实施(1分),监督考核小组是否划片分区,进行明确分工,责成专人分工负责日常各项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及记录工作,并定期公布,接受全体党员群众监督(共7分,划片分工2分,有专人1分,有日常考核1分,有抽查1分,有记录1分,有公示1分)。(二)承诺内容及形式(40分)1、党组织围绕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先进党组织。党组织共性承诺达到100%(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2、党员在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单位规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带领人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公开承诺。党员共性承诺达到100%(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两新”组织中党组织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等方面承诺,承诺事项不少于3件(12分,每少一件扣4分)。党员在技术攻关、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奉献爱心等方面承诺,承诺事项不少于1件(8分,每少一件扣1分)。签订协议(12分):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全部采取签订协议书的形式进行,党员与党支部签订创先争优承诺践诺协议书,党支部与上级党委签订承诺践诺协议书(6分,每少一份扣0.5分)。协议书明确共性承诺,实事承诺,履诺的方法、步骤,完成时间、奖惩措施和监督员等,承诺单位、承诺党员和监督员都有签字(2分,协议条款不全,不明确,可操作性差,每份协议扣0.2分)。各非公经济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承诺协议书的分类归档留存工作,有档案盒(1分),有档案柜(1分),有专人管理(1分),有记录(1分)。(三)承诺事项的管理(30分)承诺事项审核制。党员承诺践诺协议有支部书记签字,有党支部盖章(1分),党组织承诺践诺协议有上级党组织书记签字,有上级党组织公章(1分)。承诺事项备案销号制。党组织承诺事项、党组织书记承诺事项在上级党组织备案管理(共5分。有档案1分;有档案柜1分;有专人管理1分;每份档案签字盖章齐全2分,不全的,每份扣0.2分)。监督小组安排专人按完成时间负责监督(1分),制定承诺台账,承诺台账包括承诺事项、完成方法措施、完成时间、承诺人、监督人等基本内容(1分,协议条款不全,不明确,可操作性差,每份扣0.2分),每项承诺到完成时间的,向承诺党组织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承诺事项完成的予以销号(1分),没有完成的,及时通报给负责联系的上级党组织领导。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1分,少一个季度扣0.5分),完成好的通报表扬,没有按时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违约主体制定进一步践诺措施和步骤(1分)。党员承诺事项在所在党支部备案(2分,少一份扣0.2分),监督小组也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督(2分),有承诺台账,承诺台账包括承诺事项、完成方法措施、完成时间、承诺人、监督人等基本内容(2分,少登记一项扣0.2分),实行销号管理(2分)。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情况进行排查评议,做好会议记录(共3分。召开公议1分,有评议1分,有记录1分)。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协议书采取公开栏、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公开(3分),承诺台账印发到每一名监督小组人员手中(2分),接受社会监督。(四)责任追究(5分)党组织不按规定要求公开承诺的,直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党员不能做到公开承诺的,党支部与其谈话,了解其思想意识,对党员意识差,思想和言行背离党员标准的,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仍不改正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党组织考核,党员应该问责而不问责的,每人次扣1分。该问责就问责,且问责党员占党委党员总数不超过2%的,每人次加1分。问责人数过多,党委工作开展不力,超过2%的部分,每人次扣0.5分。此项最多加5分,最多扣5分)(五)评议表彰(15分)每年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邀请监督员、职工代表参加(2分)。党组织和党员对全年各项承诺全面总结(2分),并认真向党员大会进行汇报(2分),与会人员对党员共性承诺、实事承诺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2分)。对受到旗、市、区级奖励或收到相关人员和部门表扬有据可查的,或经组织认可出典型经验或创新成果的给予加分,旗级的每项加1分,市级的每项加2分,区级的每项加3分。对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集体上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不能被评先评优。党组织每年利用“七·一”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对承诺践诺表现优秀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党委对党支部的表彰不少于20%,对党员表彰不少于10%,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表现优秀的监督员表彰例不少于10%(有会议表彰3分,有典型宣传2分,达到表彰比例得2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事项,列入班子实绩考核内容。二、党支部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考核党支部成立由支部委员组成的承诺践诺督查小组,督查小组每季度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兑现承诺的时间、次数、质量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登记造册。党支部每半年组织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实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组织终评,形成评议报告。在年终总评时,按照履行承诺好、群众比较满意;履行承诺积极,兑现到位、群众满意;群众公认、成绩特别突出三个等次给予相应的加分。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和评议结果,确定党员承诺践诺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为优秀的党组织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表彰宣传优秀党员和党组织的事迹;对评为基本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评为不合格的,党支部确定专人联系,帮助提高认识,给予警示教育,制定并落实具体改进措施,对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或是无客观原因连续两年完不成承诺事项的,党组织按程序予以劝退;对拒不履行承诺、不签订承诺践诺协议书的党员,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本文标题: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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