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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行政青年干部培养的思考注重青年干部的培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培养选拔青年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要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这段话充分体现出了党中央对青年干部培养工作的重视,也充分体现出了青年干部在党和国家事业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收集、分析我局司法行政干警对青年干部培养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我们制作印发了《关于如何加强对司法行政青年干部培养的调查问卷》(以下简称《问卷》),并与部分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最终收回调查问卷66份,收集意见、建议25条。经过认真汇总与分析,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一、XX市司法行政青年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目前,XX市共有40岁以下青年干部53名,占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46.1%。53名青年干部中,大学以上学历人员51名,占青年干部总数的96.2%,法律专业人员46名,占青年干部总数的86.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50名,占青年干部总数的94.3%,女性25名,占青年干部总数的47.2%。以上数据可以体现出,司法行政青年干部队伍具有学历较高、专业对口人员较多、中共党员多、男女干警比例协调等特点,是一支年富力强、专业性强的有生力量。二、当前司法行政青年干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青年干部的培养,是党的干部队伍不断得到加强的必然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意义,注重大方向与细小环节同步推进的干部培养理念,重视从源头上抓司法行政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但是,从目前来看,青年干部培养过程中还存在两点问题。(一)青年干部的培养模式比较不合理《问卷》数据显示,20.8%的被调查人对目前的干部培养模式不满意,19.6%的人对目前的青年干部培养效果持一般或不满意态度,35.3%的人认为应建立更多元化的干部培养模式和更为合理的青年干部培养机制。干部的成长受到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上述数据反映出的信息表明,在现实工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着对青年干部培养模式、方法和手段大致相同的现象,干部培养模式缺少科学合理的安排及对个人特点的考量,偏重于青年干部的共同性,忽视了差异性。作为干部培养的主体部门,我们也在具体的青年干部培养工作中,体会到了一些问题:1、青年干部培养目标与培训内容比较统一。目前,虽然市、区各级开始重视干部的分层次、分类别培养,但培养的主体区分还是过于笼统,分为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三类,没有能够将青年干部最为集中的科级及科级以下这一类别进行级别、年龄、岗位的细化分类,导致培养手段与内容层次区分不明,从50岁以上到30岁以下,从正、副科级实职,到正副科级非领导,再到科员及其他人员,学习同样的内容、完成同样的培训学时、接受相同程度的培养。2、青年干部成长路径与锻炼轨迹被相同化。对青年干部的培养,不能很好地做到根据干部自身的主要经历、业务专长、兴趣志向、个人潜能及发展趋势来设计合理的培养路线,确定培养锻炼的必要岗位,而是不分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不分机关和基层进行“批量培养”。这样容易造成青年干部实际锻炼轨迹与个人所适应的培养路径出现错位。(二)对青年干部的短期培养较多,系统性的长期培养较少调查数据显示,23.4%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加大培养力度,33.3%的人认为应该重视青年干部的发展前景。当前,干部培养工作的持续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重使用轻培养。在现实工作中存在注重干部任用、忽视人才培养的情况,导致出现岗位空缺时难以在短期内递补与之相匹配的继任者。二是重眼前轻长远。在培养年轻干部上,缺少长期的、系统的培养规划,主要以有目的性的短期培养为主,完成上级培养任务或满足当前工作需要的意味比较明显。三是重应试轻实战。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存在着偏重应试成绩、忽视实战经验的倾向,对于干部的选拔,主要依据是笔试、面试的成绩,对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考量所占比例偏少,导致应试能力强的干部被任用的机率大,应试能力弱、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被任用的几率小,这样在短期内满足了干部队伍高学历、高素质的要求,但不利于实际工作的开展以及干部队伍的长期发展。三、司法行政青年干部培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出现上述问题,有以下方面的原因:(一)对青年干部的培养与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脱节现象我国正处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时期,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司法行政青年干警更应当首当其冲,在知识结构、应变能力、宏观驾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上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对青年干部的培养还是以老经验、老方法、老模式为主,对现行培养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与成功经验没有及时进行系统性的总结提炼,形成新的理论。当前干部培养环境和要求与从前变化很大,但相关的理论、制度却未能及时跟进,以旧的培养体系来指导新形势下的干部培养工作,就难免出现干部培养效果不理想的局面。与此同时,青年干部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他们追求价值实现,希望尽快成才。但是青年干部缺乏实践锻炼的经历和机会,缺少老同志所具有的处理大是大非问题、驾驭宏观的决策能力和指挥能力。因此,让青年干部早挑担子,挑重担子,着重培养的同时,青年干部又缺少足够的工作经验和心理素质,这样就造成了青年干部不能及时驾驭重要岗位,需要较长时间进行工作磨合的情况。(二)体制的保障和干部对自身的要求不够1、缺乏可持续性的干部培养体制。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应该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的过程,但在目前的干部培养模式下,并不能很好地做到这点。当前实施的干部培养方面的制度以2010年以前颁布的居多,有些制度甚至是90年代制定的,这些制度本身就有时间局限,与现实形势不尽相符。而且,干部培养制度大都是在特定的形势下制定的,不同制度的实施时间跨度较大,这就为制度间的相互关联和延续带来了难度。因此,当前的干部培养体制缺少时效性强、关联性强的制度作支撑,显得比较薄弱。调查数据显示,16.7%的被调查人认为当前的干部培养制度一般或不太合理,部分青年干部提出的意见是“现行的培养制度缺少创新、缺少吸引力、循规守旧”。由此可以看出,定期对干部培养制度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是必要的,将不同时段、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点的干部培养制度进行合理的修改和整合,是建立可持续性干部培养体制的必要步骤。2、青年干部对自我培养的要求不够。干部从培养到使用有一个培养、锻炼、再培养、再提高的成长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揠苗助长。干部培养的可持续性需要有科学合理的培养机制作保障,需要有切实可行的培养方式来实施。但是,再合理的机制、再有效的方式都只是外因,都只能为培养青年干部提供硬件支持,能否培养好青年干部的最关键因素还是在于干部本身,只有干部自身主动要求进步、接受培养,主动提高政治理论素质与业务工作水平,主动为自己的未来考虑,才有可能在一个具有科学规划的培养环境中健康成长。但此次调查数据显示,有23.4%的被调查者没有个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15.3%的人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抱有畏难情绪,20.8%的人不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甚至有6.8%的人认为理论学习一般或不重要,这说明有一小部分年轻干部在思想上对自我培养不重视,放松理论知识学习,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放松提高业务能力的意识,缺少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四、加强对司法行政青年干部培养的建议从当前青年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来看,要增强青年干部培养的实效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优化培养模式,有针对性的对青年干部进行培养不同层级的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差别的。根据培养目标不同,确定不同的选拔条件,分层次、分类别、分年龄段,有针对性地对青年干部进行培养教育。1、要设置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选择余地较大的培训内容,根据青年干部的职位需要和工作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青年干部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做到培训形式、内容与个人发展相互促进,即个人能够真正从培训中得到提高,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能够因参训人的实际需要而及时调整。要认识到干部培养需要单位与个人的共同努力,应鼓励青年干部自行参加各类社会培训和学历教育培训,并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2、要不断加强以老带新的培养模式,使老同志有平台能够将丰富的工作经验、技能和方法传授给青年干部,从而助推青年干部尽早熟悉工作、适应工作、推动工作的开展。3、要建立干部轮岗机制,使机关各部门间、机关和基层间的青年干部能够有机会互换岗位,熟悉不同的工作,不断迎接新的挑战,从而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素质,丰富工作阅历,进而成为工作多面手,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方向要以十八大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注重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青年干部的头脑,使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他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党建的需要,通过举办主题教育活动、举行支部集体学习、开展争先创优评比等形式,促进青年干部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党性修养,以积极务实、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中去。(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青年干部培养工作落到实处1、要健全和强化青年干部培养工作的各项制度,使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当作系统工程常抓不懈。推动这项工作,既不能靠上级部门发文布置,也不能靠单位领导临时决定,而是要靠完善的制度体系来规范。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应该涉及到哪类青年干部群体,都应有制度作支撑,使人一目了然。2、要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培养制度。在把选拔培养青年干部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同时,根据干部的培养目标,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落实分工培养任务。要将干部培养写入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岗位责任书中,上有监督,下有提醒,促使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落实青年干部的培养工作。3、要健全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对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并及时调整后备干部库,为党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准确详尽的信息。4、要建立健全对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人力社保局审核,政工科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体人员全程监督的格局。
本文标题:关于司法行政青年干部培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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