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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公司系统各单位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企业经营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电网建设和工作查考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企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同级职能部门的文件材料;所属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四)其他对本企业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电子文件)。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2(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企业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所属单位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第六条企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企业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企业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3(五)本企业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名册、劳动合同、组织关系等文件材料;(六)本企业房屋买卖、土地征用、产权证书,重要的合同协议、投资参股、资产管理,企业变更、关、停、转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本企业编制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八)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属于本企业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九)本企业有关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十)受本企业及以上先进表彰及奖罚决定,财务(含资产、股权、决算)和审计报告,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处理等;(十一)本企业出版的报纸、期刊、史志、年鉴等。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企业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企业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五)本企业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企业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月报、季报等;(六)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属于本企业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职能部门制发的非本企业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4(八)同级企业、所属单位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企业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所属单位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第九条企业形成的人事、科研、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企业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第十一条企业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单位归档,其他企业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第十二条下属单位在编制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企业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第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多经企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51本企业党的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妇女代表大会、股东大会等的文件材料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永久1.2大会发言,代表建议和意见、议案及答复,提案及办理结果,专题报告、简报、快报等永久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指南、参加人员名册、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本企业党组(党委)会议、办公会议、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民主生活会、党政联席会议、中心组学习的文件材料2.1会议的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2.2讨论未来通过的文件10年3本企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3.1会议的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3.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4企业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4.1本企业为主办的64.1.1会议的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4.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4.2本企业为协办的4.2.1会议的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4.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5本企业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庆典、纪念活动),出国或出境考察、国际协作、参加国际性会议的文件材料5.1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报告等,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宣传画册永久5.2签定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等永久5.3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论文、简报、新闻报道30年5.4专业委员会、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10年5.5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6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企业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6.1重要的永久6.2一般的30年76.3本企业工作汇报材料30年7本企业业务文件材料7.1本企业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7.2本企业的请示与上级企业的批复、批示7.2.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7.2.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7.3同级职能部门、所属企业的来函、请示与本企业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7.3.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7.3.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7.4本企业代上级主管部门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7.5企业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7.5.1本企业为主办的7.5.1.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7.5.1.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7.5.2本企业为协办的7.5.2.1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7.5.2.2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7.6本企业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7.6.1报纸、期刊、史志、年鉴、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87.6.2明传电报、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10年7.7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7.7.1本企业制定的规定规范、办法、标准、细则等文件材料30年7.7.2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管理性文件材料;7.7.2.1重要的业务问题30年7.7.2.2一般的业务问题10年7.7.3本企业技术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7.7.3.1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科技项目计划及批复等文件材料永久7.7.3.2财务(含资产、股权、资金、投资、决算)管理的报告、批复、审计报告永久7.7.3.3重大人身、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决定;永久7.7.3.4重要的技术管理性文件材料30年7.7.3.5一般的技术管理性文件材料10年7.7.4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7.8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7.8.1企业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资料永久7.8.2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7.8.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7.8.4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98本企业机构设置、干部人事、党、纪检、团、工会、档案、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8.1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印章管理等文件材料永久8.2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8.3干部任免、考察、调配、考核、人才交流文件材料永久8.4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8.4.1受本企业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文件材料永久8.4.2受本企业及以上单项表彰、奖励(含竞赛、比武)的文件材料30年8.5对本企业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8.5.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8.5.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8.6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社保、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8.7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8.8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8.9职工名册永久8.10党、政、工、团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8.10.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108.10.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8.10.3党、团员名册,批准入党、团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8.10.4情况反映、工作简报10年8.11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8.11.1重要的永久8.11.2一般的30年8.12有关安全检查、调查记录等文件材料10年8.13本企业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文件材料8.13.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8.13.2有重要内容、查考价值的处理结果的30年8.14有关档案、保密方面的文件材料10年9本企业事务管理文件材料9.1房产证、门牌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文件材料永久9.2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9.2.1重要的永久9.2.2一般的10年9.3招投标文件材料(不含本单位工程项目)9.3.1重要的永久9.3.2一般的30年9.3.3未中标的招投标的文件材料10年9.4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企业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保险、转让等文件材料119.4.1重要的永久9.4.2一般的10年9.5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9.6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年10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文件材料10.1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属于本企业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10.1.1重要的30年10.1.2一般的10年10.2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非本企业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1同级职能部门制发的非本企业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2所属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12.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12.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文标题:电力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WORD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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