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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信分公司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队伍管理与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勘察、设计队伍的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勘探、设计质量,实现设计“精细化”目标,依据省电信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电信公司工程管理的具体特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参与***电信有限公司***市分公司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细则。第三条***市分公司网络建设部为***市分公司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制订与监管,工程建设中心为总建设单位,负责勘察、设计队伍的管理和组织季度、半年及年终勘察、设计队伍业绩综合考评,各县(市)分公司为分建设单位,负责勘察、设计队伍的日常管理与单项工程业绩考评。第四条勘察、设计队伍的管理考评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采取业绩考评和经济奖罚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方法。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询价应答文件(或投标书)中的承诺配备项目经理、勘察、设计人员以满足工程勘察、设计需求,并将在***地区的办公地点、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勘察设计人员花名册及工具、仪器仪表、车辆数量按中标区域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及有业务关系的分建设单位备案。人员和设备未到位的不得承接施工勘察设计任务,未经备案或未能通过测试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参与***电信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为便于工作配合,法人委托负责人不能变更(与入围资料一致),勘察设计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有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各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替换人员应提前半个月介入工程,熟悉流程后方可替换。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与***市电信分公司签订《通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安全协议书》,并按询价文件(或招标书)的相关规定交纳工程履约担保金。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遵守***电信通信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电信分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不得违反建设基本程序,严禁未立项先实施,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给第三人。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负责教育好本单位人员遵守当地政府规定,及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证件,处理好群众关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对所涉及的内容负保密责任。第十条严格遵守省、市电信公司的廉政规定,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廉政建设,落实廉政承诺,不得向工程有关人员赠送有影响工程建设活动的财物、返还折扣费和提供各种资助等;管好本单位员工,不做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影响工程公正、公平实施的活动;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请及时向建设单位纪检部门举报。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主动提供上述规定内容的相关资料,接受建设单位的检查。对不符合第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要求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有权不委托其勘察设计和变更委托单位(须报批),直至解除承包合同,同时建设单位有权保留追究设计单位相关责任及应负法律责任。第二章勘察、设计的项目实施第十二条勘察、设计要不断提高设计质量、设计水平和服务水平,设计文件的深度与广度应符合国家、省电信公司有关设计规范,并满足建设单位的“精细化设计”要求,能有效的指导施工。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委托书确定的规模、区域、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设计人员、设备、仪表、交通工具,本着设计合理、保证质量、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现场所收集的资料必须准确可行,涉及割接必须进行用户资料和用户性质调查,涉及部门协作配合的,勘察、设计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取得书面协议或相关技术文件,作为勘察、设计及会审的依据。第十四条设计文件的要求:一、设计文件包装应统一规格,便于区别和保存。建议封面颜色分类为:线路工程白色;管道工程黄色;光缆工程绿色;综合布线工程灰色;设备工程棕色(以今后出版的范本为准)。二、设计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且应依次装订成册:(1)封面,(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彩页),(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彩页),(4)设计委托书(复印件),(5)工程设计有关人员情况,(6)设计文件分发表,(7)目录,(8)会审纪要(必须包含确认后的设计费),(9)设计说明,(10)预算说明,(11)全套工程预算表格,(12)图纸。第十五条设计会审时,设计单位应就设计意图、工程特点、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施工界面、安全防护等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解说应有条不紊、思路清晰。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进行设计修改,对修改较大的项目,必须再次进行设计会审,会审通过后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限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齐全的设计文件不少于十套。设计会审通过后,必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与建设方管理系统相匹配)。第十六条设计文件会审后,不得擅自变更,坚持一张图纸管到底的原则,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设计单位有义务无条件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设计变更工作,变更方案报监理与建设单位报批后,方可实施。第十七条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要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指派相应设计人员配合施工,进行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与设计文件不符或变更时,设计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现场协商解决。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必须跟踪工程的进度,参与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重要工序、中间工序、设备或器材的出厂检验、工程初验、终验等工作。对所设计的工程进行回访,对竣工与设计偏差的进行说明与总结,并对所做的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报备。第十九条设计中相关费率的取费应采用***市电信分公司现行使用标准,施工费、设计费、监理费按***市电信分公司通信工程竞价后确定的优费率进行编制。第二十条每周周四(上午10:00)需报本周工程进度表、下周工作计划,每月20日(上午10:00)需报本月工作报表及下月工作计划。各种月报表日期范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各项报表按工程所在地分别上报各建设单位,同时上报总建设单位备案。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安全和保密责任管理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省、市有关的安全规定,共同保证通信网络运行安全。二、必须建立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落实相应的责任范围,杜绝相关的保密性工程建设文件、建设单位设备选型、设计规划方案、网络组织结构、供货厂商价格等商业秘密泄密事件的发生。三、对涉及到施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或安全、质量、工艺等特殊要求,应在设计文件加以说明或提出有力的预防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进行。四、对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的业绩考评第二十二条业绩考评分为单项工程考评和综合考评。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可进行季度、半年及年终综合考评。第二十三条单项工程业绩考评方式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和维护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在工程验收时,各单位逐一提出验收意见并当场评分及签字。如被考评单位对业绩考评结果有意见,可在一周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市公司网络建设部申请复议。一、单项工程业绩考评第二十四条单项工程设计业绩考评总分为100分,分别对设计时限、设计质量、协作配合、验收评价等方面进行考评,每个单项不设最低分,扣完100分为止。第二十五条设计时限:本指标考核单项(位)工程是否按时完成。1、设计完成时限;按照合同或委托书规定时限完成不扣分,超过3个日历日及以内扣1分;超过5个日历日及以内扣3分;超过7个日历日及以内扣5分;超过7个日历日以上最高扣10分。其中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不具备设计条件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给予顺延。2、费用结算时限:设计文件必须与竣工文件同时送审,审计监察部审计7天内向建设单位结算设计费(按审计意见书下达的时间为准),超过1个工作日扣0.5分。3、设计变更时限:设计单位在会审、会勘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工程概预算、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文档等变更后文件,施工过程确定需变更的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能指导施工的变更文件,超过1天扣3分。非设计单位因素引起的变更除外。第二十六条设计质量:本指标考核单项(位)设计文件的概、预算准确性,设计方案深度、广度及合理性。一、设计说明:①工程概述没有针对实际工程描述和对网络配置长、中、短期进行分析每处扣2分。②无施工方案扣20分,施工方案不可行扣10分,施工方案可行但未能针对工程进行设计或未能详细描述每处扣5分。因设计考虑不周到引起的设计变更每处扣3分。③设计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规范说明不清楚或未能针对工程说明每处扣1分。④涉及割接而没有进行用户资料和用户性质调查的扣10分,调查不准确的每项扣3分。⑤设计中对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条件、施工环境、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等施工注意事项具体描述没明确的每项扣2分,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2-20分。⑥涉及拆旧而没有对拆旧材料进行说明分析和数量统计的扣10分,说明分析和数量不准确的每项扣2分。⑦其它设计缺漏的或设计不完整,每项扣2分。二、概、预算说明①没有对经济技术指标、新增通信能力进行分析的扣10分,分析不准确的每项扣2分。②编制依据和各种取值标准不准确的每项扣2分。③在会审时对预算进行相应的审查,出现预算偏差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④工程预算与结算相比较,偏差±10%内不扣分,偏差±15%内扣3分,偏差±20%内扣4分,偏差±30%及以上扣10分。三、设计图纸①线路设计中没有线路光(电)缆图、设备排列图、路由图、割接图、孔位图、各种重要工序安装图;每项扣5分。②管道设计图纸中没有管道施工图、断面图、剖面图、各种重要工序安装图,每项扣5分。③设备设计图纸中没有网络结构图、占用资源示意图(如V5口资源、ODF、DDF等)、电原(供电)分配图、机房设备平面图、走线架示意图,线缆(设备、电缆、光缆、电力、接地)走向图、布线(拆线)计划表、正(侧)面板图,而且这些图纸准确性要高,每项扣5分。④图纸中各种标识、资源命名不明确或不准确每项处扣2分。第二十七条协作配合:本指标考核设计单位是否遵守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及相关制度。工程会审、设计会审、例会等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5分;设计阶段对客户或前端服务不符合规范或配合不到位,扣1-5分;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以及监理单位配合程度扣1-5分;发生有理由申告的每次扣5分。第二十八条验收时评价:本指标主要考虑设计的实施效果和设计对施工的评价。①验收时评价设计总体效果进行扣分,按到会的人数进行评价,满意度高于90%(含)不扣分、90%-80%(含)扣3分、80%以下扣5分。②验收时设计单位没有对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扣5分,评价失实每项次扣2分。第二十九条单项工程除业绩考评外,下列情况还需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①违反设计时限每项每天扣100元。②设计说明无施工方案扣1000元,施工方案不可行扣800元,施工方案可行但未能针对工程进行设计或未能详细描述每处扣100元。因设计考虑不周到引起的设计变更每处扣罚100~300元。③涉及割接而没有进行用户资料和用户性质调查扣1000元,调查不准确的每项次扣100元。工程会勘、设计会审、例会等缺席每次扣100元。④设计中对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条件、施工环境、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等施工注意事项未具体描述,没明确的每项扣100元,造成事故按合同约定处理。⑤涉及拆旧而没有对拆旧材料进行说明分析和数量统计的扣1000元,说明分析的数量统计不准确的每项次扣200元。⑥因设计失误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工程材料浪费扣罚因设计失误多增加的工程造价或浪费材料费等额的费用;工程预算与结算相比较偏差±30%及以上另扣2000元。⑦设计费用以审计监察部的审计结果为准,审减率±2%以内的不扣设计费,±5%内扣设计费2%,±10%及以上扣设计费5%。(此项为审计后考核)。⑧工程会勘、设计会审、例会等缺席,设计对建设单位、施工以及监理单位配合不到位每项次扣200元。⑨其它发生有理由申告的每次扣100元-2000元。二、综合业绩考评第三十条
本文标题:6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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