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店铺盘点盘亏赔偿方案
深圳市康璐妮内衣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康璐妮内衣有限公司加盟店文件关于店铺盘点盘亏的赔偿方案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存货,财务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降低商品损耗的重视,现公司决定每个月月终组织一次店铺盘点,如发现实际库存与电脑账面不符时,即出现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被盗或无法查明原因,按直接负责和间接责任区分开来,则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具体方案如下:1.公司每月允许有0.1%的当月销售额的失货免赔额,失货额如超过免赔额,则其超出部分由全体店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按商品吊牌价的5折赔偿。具体如下:店铺5个人店长:承担赔偿比例的30%收银:承担赔偿比例的20%导购:承担赔偿比例的50%(导购是3个人)店铺4个人店长:承担赔偿比例的30%收银:承担赔偿比例的25%导购:承担赔偿比例的45%店铺(有两个收银的没店长的承担的比例:收银:60%(2个人)导购:40%(2个人)只有一个收银承担的比例:30%三个导购的比例是:70%店铺3个人店长:承担赔偿比例的40%收银:承担赔偿比例的35%,导购:承担赔偿比例的25%店铺2个人有收银无店长或有店长无收银:承担赔偿比例的60%导购:承担赔偿比例的40%其余情况按人数平均分摊。备注:收银组和导购组按人数分摊,如当月途中有入职者或离职者情况,则上班10天以内(含10天)承担30%,上班11-20天(含20天)承担60%,上班21天以上承担100%2以上如有盘亏金额有财务每月统计汇总,在做当月工资时扣除员工签名:日期:
本文标题:店铺盘点盘亏赔偿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588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