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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二章 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第二章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第四节国有资产统计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一、产权理论概述(一)产权及其构成要素一般而言,所谓产权是指一定经济主体依法对特定经济客体(资产)所有、使用、处分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具体而言,产权是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各项权能的总和。产权虽然来自于所有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但并不等同于所有权,这种差别可以归纳为:1、权利主体不同。2、权利的形态不同。3、权利的运动形态不同。4、权能不同。5、存在的经济条件不同。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二)产权关系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所谓产权关系,是产权主体之间在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包括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有者与使用者、所有者与所有者、所有者内部各种监督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经营者与经营者、使用者与使用者、经营者与使用者的关系。(三)产权的基本特征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1、产权具有明确性。2、产权具有独立性。3、产权具有转让性。4、产权具有收益性。5、产权具有责任性。二、国有资产产权及其权益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国有资产产权是指属于国家财产所有权以及与国家所有权有关的各项权能的总和。我国法律规定的与国有财产所有权相关的产权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经营权(二)使用权(三)采矿权(四)承包经营权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概念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所谓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力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产权界定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及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的界定。(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1、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行使出资人权力的原则。2、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3、国家所有权受特殊保护的原则。4、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原则。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方法(p75)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以及国有资产的具体成因,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判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第一,如果原始投资是国家,则其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第二、由国家原始投资形成的资产增值,应为国有资产;第三、由国家优惠而形成的资产,如税前还贷、税收减免等形成的资产,应根据情况判定是否应为国家投资。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有关规定(p70-73)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规定。2、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规定。3、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规定。4、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产权界定的规定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四)产权界定的组织实施1、产权界定的对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产权界定:(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2、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一般程序:(1)国家出资企业的各项资产及对外投资,由出资企业首先进行清理和界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和检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直接进行清理和界定;(2)国家出资企业经清理、界定已清楚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按财务隶属关系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3)经认定的国有资产,须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等有关手续。占用国有资产的其他单位的产权界定,可以参照上述程序办理。第一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五)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调处产权纠纷是指有关当事人对财产所有权或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问题所发生的争议。产权纠纷调处的程序一般如下:(1)国有单位之间发生产权纠纷,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应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后,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2)不同所有制主体之间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国有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依司法程序处理。案例1:产权界定的由来为了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促进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工作的开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3年12月21日印发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中详细规定了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企业5类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方法,明确了各类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产权。问题:为什么要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要点: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资金来源多元化、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案例2:产权纠纷1985年,1987年、1988年直到1992年等多年的“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手册”中的信息都充分证明,作为联想前身的“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一家由中科院计算所于1984年11月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产权性质是“国有独资”,不存在任何非国有产权。1996年的公司手册中被一笔抹杀,具体表述为“联想集团”是“由中科院计算所11名科技人员以20万元人民币投资创办而成”。这一宣传口径的重大变化直接涉及联想的产权性质,涉及对“联想”进行产权界定必须依据的“谁投资”的基本问题。问题:针对上述案例,谈谈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原则。要点:分级分工管理原则,“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原则,维护资产所有者权益原则,重视国有资产动态经营中产权关系的界定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概述所谓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和行政事业部门国有资产的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概述1、产权登记的主体2、产权登记的内容3、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目的4、产权登记的性质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意义1、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强化了国家所有权监管职能,促进了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权责的落实。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能够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的总量和结构,并为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3、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可以监督国有企业的出资行为和产权变动过程,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4、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落实国家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有力保障。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一)产权登记的对象1.国家独资企业、国家独资公司、国家控股企业、国家参股企业;2.国家授权投资企业;3.占有国有资产的集体企业;4.国家独资企业和国家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5.其他形式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二)产权登记的具体规定•1.国家出资企业•2.国家授权投资机构•3.企业集团•4.集体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三)产权登记的种类•1、占有产权登记•2、变动产权登记•3、注销产权登记•4、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第二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四、产权登记分析•一、产权登记的原则•(一)统一政策,分级代表原则•(二)户数不重原则•(三)资产不漏原则•二、产权登记分析的内容•(一)产权登记情况总结分析•(二)产权变动情况总结分析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一、清产核资的涵义所谓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二、清产核资的意义•1、有利于摸清国情国力,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2、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3、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4、有利于科学评价企业经营绩效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三、清产核资范围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一)国资委指令范围:1、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2、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3、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4、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三、清产核资范围(二)国资委批准的范围:当出现以下情况需要进行清产核资时,可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2、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四、清产核资内容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一)账务清理(二)资产清查(三)价值重估五、清产核资的程序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1、企业提出申请;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3、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4、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5、企业上报请资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7、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8、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9、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六、清产核资的要求(p123)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一)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二)对国家出资企业的要求(三)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要求六、资产价值重估•(一)资产价值重估概述•1.资产价值重估的概念•资产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六、资产价值重估•2.资产价值与资产评估的区别(1)目的不同(2)范围不同(3)估价标准不同(4)估价的依据不同(5)估价机构不同3.价值重估的作用4.价值重估的有关规定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七、资产价值重估•(二)资产价值重估的方法•1.物价指数法•案例:p138•2.重置成本法•案例2:p138•3.现行基本价格法•案例3:p139•4.汇率调整法•案例4:p140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八、土地清查与估价(P140)•(一)土地清查与估价的意义•(二)土地清查与估价的任务:清查土地权属,分等定级估价,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三)土地清查与估价的范围:与清产核资范围一致•(四)土地清查的程序与方法(五个阶段)•(五)土地估价•土地估价是估算土地的基准价格。基准价格的主体构成为征地安置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级差地租三部分。第三节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第四节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一、国有资产统计评价的含义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综合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其变动和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等基本情况所进行收集、汇总、检索和分析评价等工作的总称。其主要特点为:第一、数据真实第二、全面权威第三、数据可比第四、便于操作第五、决策参考国有资产统计评价的内容和意义第四节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内容:(一)组织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二)组织编写国有资产经营情况报表(三)进行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意义:(一)为国家宏观决策和制定长期规划提供依据(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三)建立国有资产统计监测体系的前提(四)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的基础•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统计指标内容完整•2、统计数字真实可靠•3、统计表编报及时第四节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二.国有资产统计的分类、报表、年度报告•1.国有资本金统计分类•按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的规定国有资本金统计分为七类:•(1)按产业结构划分•(2)按产业作用划分•(3)按产业特征划分•(4)按产业管理部门划分•(5)按具体行业划分•(6)经济带划分•(7)行政区域划分第四节国有资产统计评价•2.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单位•是国家出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具有独立的法
本文标题:第二章 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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