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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第五、六讲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新建]
第五、六讲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问题]□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股票和股权的法律属性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企业组织形式)1、定义——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责任的企业法人。2、法律特征:法律对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额,没有最高限额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便于募集社会资金)公司的股票作为有价证券可依法上市流通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管理和经营信息应及时向社会披露3、优势:(可使公司迅速发展)可迅速集中社会资本,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原因:股份等额且数额小,可广泛吸收社会小额分散资金)可分散投资者的风险(原因:股东人数众多,每个股东持股较少)可增强公司的社会性(原因:向社会发行股票)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册资本达标(500万元以上,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清)♫股票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全部股份的方式(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四、设立程序确定公司设立方式确定公司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股份的认缴及募集建立公司机构公司设立登记募集方式设立程序的主要环节发起人认购股份达法定数额(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报批(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机构批准)公开募集股份(经证券管理机构批准;公开信息,由认股人认股;与中介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缴纳股款(发起人出资、认股人按认股数缴款)召开创立大会(审议筹办情况报告、通过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设立登记(工商管理机构)设立公告五、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期出资可以低于法定最低限额)◆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能分期缴纳其认购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资方式与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相同六、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及经理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由5-19人组成)◆监事会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由3人以上组成)七、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单位。三层含义:股份是公司资本的组成单位(股份总和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代表股东的地位和权益;股份通过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的转让也即股份的转让**股票与股份的关系也即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票——指股份公司依法发行的用以证明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的特征:(1)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即制作和记载必须按法定方式进行(实践中多用无纸化形式);(2)股票是一种可转让的有价证券◆股票的分类依权益不同分为:普通股(平等权益)和优先股(持股人多收益;剩余资产分配有优先权)依票面是否记载股东姓名不同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依票面是否记载金额不同分为: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依投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依是否上市交易分为:流通股票和非流通股票◆股票的发行(1)什么叫股票的发行?股票发行指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本或为增加资本,通过法定方式分配或发售公司股份的行为。(2)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分为:平价发行(按票面金额)溢价发行(超票面金额)跌价发行(被禁止的发行行为!)(3)股票(股权)的转让可自由转让(一般情况)股票转让方式□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交付方式转让(证交所)□记名股票的转让——持票人背书转让限制转让规定:发起人在一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公司发起人和高管在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特别限制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资、特定的合并和收购、奖励职工等可以例外)《公司法》限制股份转让的规则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新!旧法为“3年”)。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旧法为“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新!明确持续申报的义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新!取消了旧法关于“在任期期间不得转让”的规定,明确规范了该等人员的股份转让行为,并给予了章程的特殊权利)。八、公司债券◆概念——指公司依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分为: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债券发行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记名公司债券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由持有人交付给受让人即转让完毕。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3、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无盈不分,即在公司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公司经营利润。◆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缴纳公司所得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的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包括送股与配股)◆利润分配:按出资、持股比例分配,或章程规定的其他分配方式。——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利润不按比例分配。十、合并、分立、增资、减资1、合并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协议,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组成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分为: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债务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2、分立概念——指一个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新设分立:公司的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来的公司解散。派生分立: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公司,原公司存继。程序: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减资、增资◆减资:公司需要减资时,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破产:1)被动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2)主动破产(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解散:解散的法定条件有:(1)营业期限届满(2)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合并和分立(5)违法被责令关闭或撤消清算:清算的法定事由有:(1)破产(2)清算清算的基本程序:见《公司法》T184-190随堂测试案例分析一【案情】某一大型企业,准备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级政府和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正式成立了募集小组,组建该公司。募集小组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1元,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并依法制作了招股说明书。该企业作为发起人认购2400万股,是以土地使用权、厂房、专利作价认购的(其中专利作价为1800万股,非高新技术),其他5600万股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为每股1.1元,该企业同某证券公司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承销和代收股款协议。在招股说明书指定时间内该公司股款募足,并经验资,取得验资证明,由于年底事务繁杂,该企业于1个半月后才召开创立大会。【问题】公司在设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参考答案】1、发起人数只有一人不合法。2、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8000万元。3、发起人认购2400万股,只占股本总额的30%,未达35%的标准。4、股票票面价为1元,发行价为1.1元,属溢价发行,应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且溢价款应作为资本公积金。5、验资后,应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超时。随堂测试案例分析二【案情】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和偿还债务,为此特制定了一个发行债券的方案,即(1)根据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本公司的净资产已达4500万元,据此,此次发行债券金额计划为1800万元(不包括前次发行的500万元债券)。(2)此次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部分用于偿还前次发行债券应该偿还而尚未偿还的本息。(3)为了保证本次债券的发行成功,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利率将高于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1个百分点,即年利率为6%。(4)本公司利润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近三年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万元,180万元,280万元。由此看来,在发行债券之后的一年,本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债券的利息。【问题】请分别就上述要点进行分析,说明各要点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参考答案】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遵照《证券法》要求:1、根据公司净资产,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1800万,(净资产的40%)所以新发计划最高只能是1300万元。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偿还以前债券应该是不允许的。3、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4、按债券发行1300万元、年利率6%计算,公司每年需支付利息78万元,小于其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符合发行条件。【详见课本:P243债券的发行】随堂测试案例分析三【案情】个体户张某与另一位个体户共同发起成立了天生服装贸易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张某全部的产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而只是给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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