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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负责人、各位博导:根据研究生院通知,根据文学院博士生改革方案,从现在起,可以实施对2013博士生进行资格考核。请各专业按照文学院博士生改革方案(见附件)进行,考核结束后,请把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办公室。祝安好!王一涓20141023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2013年9月起试行)一、方案试行说明1、本方案系文学院为落实本校博士生教育改革方案及相关规定而制定的具体措施,经学校批准后于2013年9月(2013级第一学年)起施行。2、本方案旨在完善博士生质量管理体系与监督机制:从狠抓生源质量开始,建立全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机制;按需分配博士生招生名额,对特色和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予以数量倾斜,达到不断完善学科整体规模、结构和布局的目标;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质量为主、数量为辅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将导师的指导责权、指导绩效与指导激励措施相结合,鼓励学科内部合作指导的培养方式;建立严格执行的考核形式和监督机制,包括各阶段目标的考核和学位论文质量检查,严控博士生的“出口”管理和监督;健全奖罚机制,对于优秀博士生及其指导教师予以适当奖励,对于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达到考核基本要求的博士生予以分流处理,并对其导师予以相应的工作调整(包括暂停或停止招生资格等)。3、本方案未尽各项,均以学校方案及规定为准。4、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文学院学位委员会。二、博士生招生改革主动招生,狠抓生源质量,提升入口优化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按需分配招生名额,对特色和急需的学科专业予以数量倾斜,完善学科整体规模、结构和布局。1、委派本院教师每年针对性地前往985高校进行招生宣传,鼓励本院教师利用学术活动在当地985高校宣讲,吸引优质生源。2、利用本校活动(暑期班、全国博士生论坛、校际研究生学术活动、会议等),吸收985高校优秀硕士生参加;或针对985高校硕士生举办夏令营、暑期学校等,增强吸引优质生源的工作力度。3、围绕校院发展战略,针对优势、特色、急需学科专业(近年主要针对协同创新中心的人才培养)的发展,进行重点招生;发挥已有的海外优势,适当增加高水平国际学位生招生。4、落实博士生待遇,对优秀生源由院系和导师给予特别资助奖励,确保当届优质生源,增加未来吸引力。5、改革直博程序:不参加学校招生考试,直接进入博士生阶段,直博学制为2(3)学年+3(4)学年。该项生源主要两部分:(1)与英才计划相匹配,在本科推免生中选拔;(2)在应届硕士毕业生(包括所有985高校)中选拔,以学位论文质量、在学期间成果等为条件。(直博生须完成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同时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此保证论文撰写环节的学术训练。)应届硕士毕业生直博免试可采取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1)985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2)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3)已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报名及考核时间、方法:(1)参加南京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与普通考生同时),同时向南京大学文学院提出参加“申请考核”招生,提交:①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硕士学位论文;③两位专家推荐信;④其他成果。(2)12月中旬组织专家审核\考核;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12月底通知考生结果。三、博士资格考核改革建全阶段考核制度,达到分流、淘汰和择优、奖优目的;同时配合学校的论文质检制度,保障学位论文水平。1、博士资格考核时间(1)资格考核、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年内)进行。(2)所有博士生须参加所在年级的第一次考核;确有原因而无法参加者,做暂缓通过处理。2、博士资格考核内容(1)除学校规定要求外,导师(组)须在入学始开列至少20种专业书目,学生须完成每种书目的读书报告。(2)另由学生自选、导师认可至少10种专业书目,每种也须完成读书报告。(3)共30种书目及读书报告为博士资格考核内容。通过者获学位论文开题考核资格。(4)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的内容即论文开题报告所涉的学术范围。3、博士资格考核方式(1)博士生须经导师审核(课程学习、科研成果、读书报告等)、同意方可参加资格考核。(2)由本专业5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在已定30种书目范围内,以现场答问(笔试、口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四种。(3)通过者获学位论文开题考核资格。开题考核方式不变。4、考核成绩评定及奖惩(1)成绩评优者,须全票获优秀评价;3票(含)以上合格评价者,通过;不足3票合格者,暂缓通过或不通过。(2)考核通过者进入下阶段学习;对其中优秀者予以奖励,未通过者予以延期等分流处理。(3)通过考核而获奖励的优秀者,原则上不高于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未通过考核而须延期等分流处理者,原则上不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15%。(4)暂缓通过、不通过者的再次同类考核,须在一年之后(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考核)。六年内三次同类考核未通过者,学校将视其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作肄业处理。5、学位论文预审配合学校论文抽检\盲审制度,实行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由本专业邀请校内\外三位专家预审,全部通过者可予答辩。一票未通过者,须修改后再次预审,并酌情决定(缓期)答辩时间。6、学位论文抽检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盲审由学校和省评估办统一安排,其最终结果作为导师的奖惩依据:(1)学校统一抽检的论文由院学位委员会向校研究生院提出论文送审\回避学校,原则上须送审985学校。抽检送审论文的评定成绩将作为是否答辩或答辩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2)省抽检\盲审论文连续两次均为优秀者,或同时两篇为优秀者,优先保障导师的次年招生名额,并同时奖励次年招生数额。(3)省抽检\盲审论文有不合格者,按校规减少导师的次年招生名额;同时有两人不合格者,导师停招一年;连续两次或同时两人以上不合格者,导师停招两年。连续三次(含)以上不合格者,取消导师招生资格。(4)连续两年以上学位论文抽检或盲审的评定成绩为优秀的博士生导师,将由院学位委员会予以适当经济奖励。7、申诉程序(1)凡对以上考核的程序、结果持异议者,均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向文学院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2)无重大特殊原因,逾期不再接受申诉。(3)凡对文学院学位委员会决议持异议者,可按本校相关规定执行,请详询校研究生院。四、高水平博士生培养(针对激励奖优部分)以产出高水平博士学位论文为主要目标,实行弹性学制,并予专项奖励,保障和改善科研条件。1、对历次考核成绩优秀者,特别是有条件完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或已在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建议实行弹性学制,并在延长期间鼓励申请优秀博士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B)。2、吸收优秀博士生参与导师或本专业的科研项目,并给予科研经费资助。3、按照科研项目、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的实际需要,由导师、本专业和文学院对相关的优秀博士生的海外交流、联合培养等予以优先推荐和资助。五、进一步改革的措施1、鉴于学科间的不同发展特点,进一步完善考核目标的管理和评价标准。特别是针对人文学科建立更加符合学科发展特点的管理和评价标准。2、适当放宽考核的数量要求,同时提高考核的质量要求,即以质量要求为主,实行对于优秀博士生的激励措施。3、扩大院系对于海外交流、联合培养的资助规模,并将之与弹性学制相结合。2013年8月
本文标题:博士生改革方案(定稿)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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