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汽车理论 > 汽车“三包”知识讲座课件
国家汽车三包法新规行业协会培训解读合鼎冯海花律师结束语•非常谢谢大家,如有问题还可单独交流。我的联系方式为:13806251899江苏合鼎律师事务所冯海花汽车三包政策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政策的出台对提升汽车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建立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以及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这同时意味着今后消费者购买汽车也可以像购买普通生活用品那样享受“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保障。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而且“三包”政策出台之后,一旦维修次数达到规定上限,维修工作将直接改成换车。因此详细了解掌握三包是我们每个经销及维修单位的当物之急。世界各国对汽车三包的规定2012年12月,《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出台,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目前尚无征求意见、发布等相关消息2004年12月,质检总局起草了《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当时汽车三包政策未能出台。2011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组织修订发布了《汽车三包规定》(第一稿)2011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201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汽车企业召开专题会,收集汽车企业意见。2012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向公众征求《汽车三包规定》(第二稿)修改意见。2012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国内汽车合资企业召开专题会,收集合资企业的意见。形成(送审稿)一、汽车三包规定历程“汽车三包”悬而未决,至2013年才以部门规章形式正式出台60天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第十八条)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总成免费退、换整车60日或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主体)开裂或燃油泄漏时。(第二十条)有偿退、换整车在三包有效期内(2年或5万公里),出现以下问题,要求退、换车的,需支付车辆使用补偿: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2次以上;(第二十条)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以上;(第二十条)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以上,例如:G系列发动机漏油;(第二十条)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以上;(第二十条)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第二十一条)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如--前挡风玻璃漏水。(第二十一条)√一、国家汽车三包政策退换车概况--三包退换车条款架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汽车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满足三包退换车条款的,会造成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或整车以及退车的严重后果。一、国家汽车三包政策概况--小结章节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三包政策适用范围: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销售者首先担责、销售者依规定追偿质检总局组织建立汽车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工作,和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生产者义务保证车辆合格,并配备相关随车文件随车文件、维修文档、维修网点等资料均需及时向质检总局备案第三章销售者义务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向消费者查验车辆及随车文件,明示注意事项及三包要求等信息第四章修理者义务备件由生产者提供或认可并检验合格,质量不低于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要保持修理所需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特殊情况时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和现场服务第五章三包责任规定了包修期、三包有效期、易损件质保期限规定了退、换整车及总成的要求规定了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给用户的补偿规定了退换车时,用户应支付合理的车辆使用补偿。第六至九章规定了三包责任免除、争议处理、罚则和附则违背规定1次处罚1—3万元,记入质量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国家汽车三包政策主要内容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第十七条(三包责任)包修期:包修的限定期限,包修期内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享受免费维修服务(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三包有效期:产品包换、包退的限定期限。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第十八条(三包责任)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其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易损件质保期:质保期由生产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自行设定。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主张给予费用补偿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第十九条(三包责任)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免费退换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关键条款解读第二十条(三包责任)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有偿退换第二十条(三包责任)二、汽车三包关键条款解读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有偿换车车辆使用补偿=[(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例如:[80000元×10000/1000]×0.8%=6400(元)第二十一条(三包责任)二、汽车三包关键条款解读--7大系统主要零部件明细及易损件明细发动机和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总成主要零部件名称发动机活塞、曲轴、连杆、主轴承、轴瓦缸盖(气缸盖)凸轮轴、气门缸体(气缸体)机油泵变速器箱体液压元件(箱内机械和液压传递部件)齿轮、轴类、传动类零件发动机车身前/后桥悬架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变速器7大总成及系统二、汽车三包关键条款解读其他主要总成或系统及其主要零部件总成或系统主要零部件悬架系统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钢板弹簧、空气弹簧、液压弹簧)控制臂前/后桥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含半轴)车身车身骨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总成或系统主要零部件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和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液压泵、助力电机制动系统制动主缸制动器分缸助力器(泵)驻车制动器ABS(ESP)液压控制模块二、汽车三包关键条款解读--7大系统主要零部件明细及易损件明细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序号名称序号名称1空气滤清器9制动液2机油滤清器10发动机油3燃油滤清器11变速器油4火花塞12液压(转向助力、悬架)油5制动盘/鼓13蓄电池6制动摩擦片14遥控器电池7离合器片15灯泡8轮胎16雨刮片二、汽车三包关键条款解读--7大系统主要零部件明细及易损件明细•本法规共9章、48条,规定了法规适用范围,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PPT重点介绍了第五章三包责任。•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或变速器故障,消费者可申请更换总成;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可申请换车或退货;•三包期内,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两次未消除;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故障未消除;其他故障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以上情况消费者可以换车或退货。--小结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三、风险分析风险一:纠纷、诉讼案件增加,司法鉴定成本增加。国家“汽车三包规定”中对主要总成和系统、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界定不清,各方理解存在争议,容易引起纠纷,导致相应的诉讼案件增加,司法鉴定成本将急剧上升风险二:三包费用汽车三包法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明确了消费者解决三包争议的途径,有利于降低消费者过度维权和野蛮维权国家建立三包信息披露制后,有利于市场规范及树立企业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此项政策对汽车是一项关乎产品、技术和管理的革命。同样,对零部件、销售和维修也是一场革命。系统精益管理:除了内部研发、生产、质量、采购、物流、销售、法律管理提升外,对经销、维修、备件管理、供应商管理等也提出了系统性工程的精益管理要求。--对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风险和挑战成本的上升,影响经营目标、经营质量、核心竞争力。家用汽车产品作为大件特殊商品很快将纳入“三包”(修理、更换、退货)的范畴。对各大车企特别是本土汽车生产企业增加了管理和市场成本。客户维权意识将更加强烈,因客户主张退换车而引起的重大投诉会大幅增加,法律纠纷将直线上升,经营将更加困难。生产者因退换车及因维修时间过长赔偿给客户的交通补偿等损失,将加大售后的三包索赔成本。对生产者新车产品质量及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对涉及安全性能故障和批量问题的解决速度要求更高。对经销商的维修技术及厂家技术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及时诊断故障、提升一次修复率至关重要。二、汽车三包条款解读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内容解析适用范围监管机构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负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部分工作。缺陷: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召回: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解析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如实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生产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生产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为汽车产品可能存在会造成严重后
本文标题:汽车“三包”知识讲座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8245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