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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间距规范梳理小组成员:曹越皓彭程宇朱家聪韦浩《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版目录相关术语概念建筑平面位置关系建筑间距规范与标准建筑拼接注意事项概念建筑间距:指相邻建筑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最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建筑半间距:指建筑布局时,相邻建筑的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各自应当退让的最小水平距离。建筑平面位置关系相对布置:建筑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的正投影面与相邻建筑的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相交的,为相对布置。建筑建筑建筑建筑平面位置关系错位布置:建筑任一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的正投影面与相邻建筑的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均不相交的,为错位布置。建筑建筑第十四条居住建筑半间距标准建筑计算高度24米及以下的居住建筑,主采光面半间距为计算高度的0.5倍,且不小于4米;山墙面半间距为4米。第十四条居住建筑半间距标准建筑计算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者等于60米的居住建筑,面宽小于或者等于40米的,半间距为13米;面宽大于40米的,半间距为计算高度的0.5倍,且不小于15米。建筑计算高度大于60米、小于或者等于100米的居住建筑,面宽小于或者等于40米的,半间距为15米;面宽大于40米的,半间距为计算高度的0.5倍建筑计算高度大于100米的超高层居住建筑,面宽小于或者等于40米的,半间距为16米;面宽大于40米的,半间距为50米。第十四条居住建筑半间距标准H≤24m主采光面0.5H,≥4m山墙面4m24H≤60m面宽≤40m13m面宽>40m0.5H,≥15m60H≤100m面宽≤40m15m面宽>40m0.5HH100m面宽≤40m16m面宽>40m50m多层住宅高层住宅高层住宅超高层住宅第十四条非居住建筑半间距标准H≤24m主采光面0.5H,≥4m山墙面4m24H≤60m面宽≤50m12m50<面宽≤6013m面宽>60m0.5H,≥15m60H≤100m面宽≤50m13m50<面宽≤6015m面宽>60m0.5H100H≤150m面宽≤50m15m50<面宽≤6018m面宽>60m50mH>150m面宽≤50m18m50<面宽≤6021m面宽>60m60m第十五条居住建筑之间、非居住建筑之间、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一)相对布置,夹角小于或者等于60度的,不小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对面各自半间距之和。建筑第十五条居住建筑之间、非居住建筑之间、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二)相对布置,夹角大于60度,建筑计算高度均为24米以下的,不小于12米;其他建筑计算高度的,不小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最小退让值(见下表)之和。建筑计算高度H最小退让值建筑类型H≤2424H≤6060H≤100100H≤150H150居住建筑413151616非居住建筑412131518第十五条居住建筑之间、非居住建筑之间、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三)错位布置的,按照第(二)项执行。建筑计算高度H最小退让值建筑类型H≤2424H≤6060H≤100100H≤150H150居住建筑413151616非居住建筑412131518建筑建筑第十六条下列各类建筑的间距(一)中小学教学楼、四班及以上托幼建筑、医院病房楼之间,以及与其他相邻建筑的间距,除应当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外,还应当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米执行;(二)居住建筑与建筑计算高度4米以下的门卫房、车库人行出入口等独立设置的附属建筑物的间距,应当符合相应设计规范,且不小于4米;(三)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建筑之间的间距,按照相应设计规范执行。建筑拼接(一)居住建筑沿江、规划路幅宽度大于32米的道路、大于1万平方米的广场或者公园绿地布置时:1.计算高度大于60米的建筑不得拼接;2.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8米的建筑之间,拼接后的建筑面宽不得超过80米;3.计算高度大于18米、小于或者等于60米的建筑与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60米的建筑之间,拼接后的建筑面宽不得超过70米。(二)居住建筑在第(一)项规定的范围外布置时,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8米的建筑之间,在满足本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基础上,拼接后的建筑面宽不作要求;建筑拼接(三)非居住建筑不得与居住建筑拼接;(四)拼接后的建筑面宽为立面宽度;(五)两栋建筑的拼接面叠合宽度不得小于6米。计算间距和退让时,拼接后形成的凹槽宽度小于15米的,凹槽宽度计入建筑面宽;大于或者等于15米的,建筑面宽分段计算。注意事项相邻建筑底层标高不一致时,其间距按照相对高度确定,其中一栋屋顶标高在另一栋底层室外地坪标高以下的,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建筑间距不作要求。注意事项建筑退台时,视其不同建筑计算高度分别确定间距。注意事项一栋建筑的主采光面与另一栋建筑主采光面的不开窗部分相对的,或者两栋建筑主采光面的不开窗部分相对的,均按主采光面相对确定间距。建筑平面不规则的,以各立面宽度与其延长线形成的剖面宽度之和为建筑间距计算面宽,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分别确定其间距要求。注意事项建筑与高度大于1米的堡坎相对时,其外墙面(含阳台、外廊、飘窗)与堡坎的距离不得小于堡坎高度的0.4倍,且不得小于3米。与堡坎的间距计算值大于18米的,按照不小于18米控制。堡坎退台时,可以分阶计算。H≥0.4H,≥3m
本文标题:居住区规划――最新居住建筑间距规范总结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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