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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1、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中有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2、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1)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①、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2.5m(含2.5m)的基坑、1.5m(含1.5m)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度未超过2.5m、基槽开挖深度未超过1.5m,但因地质水文条件或周围环境复杂,需要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和降水的基坑(槽);采用爆破方式开挖的基坑(槽)。②、人工挖孔桩;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③、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④、起重机械、吊装工程:物料提升设备(包括各类扒杆、卷扬机、井架等)、塔吊、施工电梯、架桥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检测、提升、拆卸工程;各类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木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⑥、拆除工程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⑧、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建筑幕墙(含石材)的安装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隧道工程,围堰工程,架桥工程;电梯、物料提升等特种设备安装;网架、索膜及跨度超过5m的结构安装;2.5m(含2.5m)以上边坡的开挖、支护;较为复杂的线路、管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施工安全有影响的工程。⑨、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吊装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构筑物爆破拆除和基地土石方爆破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①安全网的悬挂;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物料提升设备及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②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修、运行以及防护。③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④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垂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⑤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⑦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⑧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⑨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⑩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编制详细的重大危险源名录,经企业审查和监理单位确认后,与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4、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5、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施工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危险源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吊装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城市房屋及构筑物爆破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强动态检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6、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7、施工总包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8、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单位责任管理范围内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参加总包单位定期组织的演练。施工总包单位责任管理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各自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9、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其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重大危险源,针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10、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建立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1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该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1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应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湘建建(2006)354号执行。重大危险源名录序号作业活动或部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评价1土石方及基础施工基坑深度超过2.5米,无专项设计坍塌不容许2深基坑支护不符合规定坍塌不容许3不按规定放坡、不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坍塌不容许4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挡水措施或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坍塌不容许5爆破作业由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爆炸伤害不容许6爆破作业无爆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技术措施爆炸伤害不容许7易燃易爆品未按规定进行保管、存放爆炸伤害不容许8未设专人统一指挥爆破作业爆炸伤害不容许9桩基施工作业人工挖孔桩无桩基施工施工方案坍塌/窒息/透水不容许10人工挖孔桩井通风不良、井底存在有毒气体窒息/中毒重大11护壁未按设计施工,砼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坍塌不容许12护壁拆模过早坍塌不容许13地下水未及时抽取或无降水措施坍塌不容许14发现流沙、流泥未及时采取措施,护壁坍塌无防治措施坍塌不容许15井下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并无防水措施触电重大16基坑内挖桩时边坡离桩井太近,边坡不稳定坍塌/高坠重大17电线乱接乱拉,未架空触电重大18浇筑砼时临时用电无漏电保护措施触电重大序号作业活动或部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评价19落地式脚手架搭拆作业悬、挑、挂、门型等脚手架无设计计算书坍塌不容许20脚手架搭设未验收坍塌不容许21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高坠/坍塌不容许22脚手架未做避雷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触电不容许23操作人员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物体打击/高坠重大24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坍塌/火灾不容许25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排水措施。坍塌不容许26脚手架底部未按规定垫木和加帮扫地杆坍塌不容许27架体与建筑物未按规定拉结坍塌不容许28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坍塌不容许29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要求坍塌不容许30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要求坍塌不容许31各杆件之间搭接不符合规定坍塌不容许32未使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物体打击/高坠重大33脚手架上有探头板、飞跳板高坠重大34操作面未满铺脚手板,下层未设水平兜网高坠重大35操作面未设防护栏杆、挡脚板,或立挂安全网高坠重大36建筑物顶部的架子未按规定高出屋面,高出部分未设护栏和立挂安全网高坠重大37其他脚手架搭拆作业未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或底部封闭不严密物体打击/高坠重大38超规定荷载使用物体打击/坍塌不容许39脚手架物料堆放集中不均匀坍塌不容许40架体制作和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未经验收使用坍塌/高坠不容许4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牢固坍塌不容许序号作业活动或部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评价42其他脚手架搭拆作业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倒塌不容许43挂脚手架悬挂点及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未按设计进行制作倒塌不容许44吊篮升降无防坠落保险措施倒塌/高坠不容许45整体提升架没有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证倒塌/高坠不容许46整体提升脚手架无防坠装置或防坠装置不起作用倒塌/高坠不容许47未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倒塌/高坠不容许48模板工程木工棚内未采取防火措施,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火灾重大49木工棚电源的配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火灾不容许50大模板不按规定存放物体打击重大51模板吊运不符合吊装要求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重大5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坍塌不容许53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物体打击/高坠重大54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高坠重大55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坍塌不容许56模板支撑固定在外架上坍塌不容许57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坍塌不容许58滑膜施工无平台设计方案倒塌不容许59滑模平台设计刚度不够倒塌不容许60滑模模板锥度不合理,模板刚度不够倒塌不容许61滑模施工千斤顶布置不合理倒塌不容许62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倒塌/机械伤害重大63吊篮无安全停靠装置或失灵机械伤害/高坠不容许64无超高限位或失灵的机械伤害不容许序号作业活动或部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评价65模板工程未按规定设计揽风绳或地锚不符合规定要求倒塌不容许66揽风绳不使用钢丝绳倒塌不容许67架体未与建筑结构连接且不符合规定要求倒塌/机械伤害不容许68物料提升装置安拆作业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物体打击重大69乘坐吊篮上下高坠重大70外用电梯安拆作业安拆单位无安拆资质机械伤害/高坠不容许71吊笼安全装置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机械伤害重大72地面出入口无防护棚物体打击重大73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机械伤害/高坠不容许74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机械伤害/高坠不容许75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机械伤害/高坠不容许76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触电重大77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触电重大78未按操作程序进行拆除高坠/物体打击/倒塌不容许79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触电重大80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触电重大81在使用同一供电系统时,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触电重大82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未达到安全距离并未采取防护措施触电不容许83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触电重大84保护零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本文标题: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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