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测绘标准体系》(2017修订版)
-1-测绘标准体系(2017修订版)二零一七年九月-2-目次前言.......................................................3一、测绘标准体系主要变化.....................................5二、测绘标准体系框架与说明...................................6(一)目的作用..............................................6(二)构建方法...............................................7(三)测绘标准体系框架.......................................8(四)测绘标准体系框架说明.................................12三、测绘标准体系表..........................................19-3-前言《测绘标准体系(2017修订版)》(以下简称本体系)按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测绘事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在2009版《测绘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经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形成。本体系明确了当前测绘领域国家、行业标准的内容构成,为信息化测绘生产、管理与服务提供全面的标准支撑,满足测绘作为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对标准化的需要。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是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细化补充,应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规定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宜涉及、无法统一和适宜在其领域内规定的具体标准化内容,并与国家、行业标准衔接配套。本体系作为测绘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支撑,对强化测绘标准计划与管理,统筹和指导测绘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测绘标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适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体系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测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的指导性文件,今后对测绘标准项目提案的提出与受理、立项审批及标准审查等,将主要依据本标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执行。本体系由测绘标准体系框架和测绘标准体系表构成,并从信息化测绘技术、事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保障需求出发,兼顾现行测绘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以测绘标准化对象为主体,按信息、技术和工程等多个视角对测绘标准进行分类和架构,共包含“定义与描述”、“获取与处理”、“成果”、“应用服务”、“检验与测试”和“管理”共6大类36小类标准,每一个小类标准包含若干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6大类标准之间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一个覆盖整个测绘领域的结构化、系统性和可扩展的标准体系。-4-本体系描述了6大类36小类标准约束与应用范围,并在各小类标准下根据当前技术水平和未来发展需求,以标准化对象和各标准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为主要依据,提出了除目前已发布和正在制定标准之外需制定标准的方向。本体系根据GB/T13016《标准体系编制原则和要求》对各标准大类、小类和具体标准进行了统一编号。本体系具备动态性和可扩充性,将随着测绘技术的发展和标准化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5-一、测绘标准体系主要变化本体系与2009版《测绘标准体系》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一)对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的目的和作用进行了归纳说明。(二)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所涉及内容梳理标准分类。对测绘标准化对象的分类进行了说明,介绍标准体系中标准类划分和标准体系框架构建所采用的视角。(三)对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的结构与分层,各层内容与共性特征进行了总结和描述。(四)测绘标准体系框架在继承2009版《测绘标准体系》基础上,根据当前测绘标准化现状、信息时代技术发展、测绘事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保障需求对标准大类、小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由原来的5大类32小类修订为6大类36小类标准,具体变化如下:1.将原“成果与服务”大类拆解为“成果”、“应用服务”两个大类;2.在原“定义与描述”大类中增加“元数据”小类;3.在原获取与处理大类中将“航空航天摄影、摄影测量和遥感测绘”小类合并为“摄影测量与遥感”小类,将“地籍测绘”改为“不动产测绘”,将“数据库建设”小类改为“数据库”小类并归入成果大类,删去了原“其它”小类;4.新设的“成果”大类进一步划分为“遥感数据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基础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公众版测绘成果、数据库、其他成果”7小类;5.新设的“应用服务”大类进一步划分为“导航与位置服务、应急测绘-6-服务、地理国情监测、智慧/数字城市、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其他应用服务”6小类;6.“检验与测试”大类由原来“质量元素、成果与产品检验、一致性测试、仪器检验、软硬件与环境测试”的小类划分体系重新修订为“成果检验、仪器检验、系统与软件测试、检验环境”小类;7.“管理”大类中删除了原“认证管理”小类,增加了“安全管理”小类,并将原“归档管理”小类改为“文档管理”小类。(五)对标准体系表进行了修订,补充了近年来新制定的标准,修改了修订标准的标准编号等信息,删除了已废止或被代替的标准。(六)标准体系表中增加“标准状态”栏,说明标准处于“已发布”、“制定中”或“待制定”状态。其中“已发布”、“制定中”状态的标准注明名称和等级,“待制定”状态的标准仅列出标准化方向或标准类,未列出具体标准名。(七)为指明测绘标准适用性、方便测绘单位应用,在标准体系表中增加“标准主要应用领域”栏。同时将测绘标准应用分为“基础测绘(简称“JCCH”)、新型基础测绘(简称“XJCH”)、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简称“HYCH”)、导航与位置服务(简称“DHFW”)、应急测绘(简称“YJCH”)、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简称“QQJS”)、地理国情监测(简称“DLGQ”)、智慧/数字城市(简称“ZHCS”)、其他应用服务(简称“QTFW”)9个应用领域,说明“已发布”、“制定中”和“待制定”标准所适用的领域。二、测绘标准体系框架与说明(一)目的作用测绘标准体系框架基于一定视角描述测绘标准体系的组成要素和层次结构关系,从宏观角度反映测绘领域标准化范围,确定测绘标准对象、-7-内容和架构,说明测绘领域内标准对象结构、分类体系与关系,使测绘领域内的标准科学、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测绘标准体系框架既是测绘领域内标准关系的描述,也是测绘标准体系的概括,对测绘标准化工作具有普遍约束和指导作用。测绘标准体系框架对于指导、组织和协调测绘标准化工作,进行测绘标准化信息交流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二)构建方法测绘标准化对象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在标准化对象分解和标准体系框架结构描述中基于结构化思想,按照系统化、模块化、动态化理念要求,明确测绘领域内各标准化对象的目标,并将目标分解成下一层更具体的任务。测绘标准体系框架构建从信息、工程、企业、计算、技术等五个视角,按照各标准化对象所适应的视角进行划分,具体包括:1.信息视角。基于信息需求、信息语义和信息处理过程,关注信息概念架构,即模型化。本体系框架按信息视角划分和构建了第一层标准大类。同时,定义与描述、成果大类也按信息视角划分和构建下一层标准小类;2.工程视角。基于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关注一个体系如何分配信息到组件上,怎么实现。本体系框架第一层标准大类划分和构建时局部采用了工程视角;3.企业视角。基于工作目的、范围和政策,描述体系及功能实现所涉及问题。本体系框架中应用服务类、检验与测试、管理大类标准按企业视角划分和构建下一层标准小类。同时,获取与处理类部分小类采用企业视角划分;4.计算视角。基于功能的分解,关注信息的组件、接口与交互规则-8-描述。本体系框架应用服务大类标准划分和构建下一层标准小类时参考了计算视角;5.技术视角。基于技术实现,关注信息获取、处理与应用中所需技术和软、硬件组成。本体系框架获取与处理标准大类主要按技术视角划分和构建了下一层标准小类。(三)测绘标准体系框架测绘标准体系框架采用自上而下的层次结构,结合测绘生产、管理、应用服务和技术方法对标准化的需求,对测绘事业所涉及的标准化对象进行抽象、归纳、划分与构建。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由两层构成,各层所描述标准化对象按照明确视角划分,内容由标准化需求、分类方法与范围确定。测绘标准体系框架中的“相关标准”由与测绘相关的地理信息类、信息技术类、专业信息类、标准化管理类和质量管理类等基础、通用性标准及专业技术类标准构成。由于这部分标准的编制、审批、编号、发布、归口和管理等工作在相应行业,本体系仅描述了这部分标准对象,不再列出具体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工程测量”类标准除国家标准外还包括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根据其特殊需要制定的面向专用测绘的行业标准,本体系列出部分具体标准的名称和编号。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第一层面向测绘业务活动,包含测绘领域生产、技术、成果、服务和管理等各方面。该层以信息视角为主,并局部采用工程视角对测绘标准进行描述、划分和构建,包含信息定义与描述、获取与处理、成果、应用服务等从信息产生到服务过程所涉及的标准化对象,以及实现这个过程所需的相关检验与测试和管理类共6大类标准。第一层划分所形成的标准大类完整描述了测绘标准化领域,覆盖了整个测绘活动过-9-程,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第一层各大类标准的作用和特征如下:1.定义与描述大类标准为测绘提供基础性、公共性描述,确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一致理解,促进信息融合、共享和使用。该大类标准可以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和依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2.获取与处理大类标准为满足特定要求,对测绘生产所采用技术方法、途径等需要协调的事项进行规范统一,以满足连续、重复使用要求的通用性标准。该大类标准规定测绘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参数和程序,支撑测绘成果按技术规范高效生产,可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和依据;3.成果类标准是测绘成果生产、使用和维护中需遵守技术准则、要求方面的专用标准。该类标准描述测绘成果的结构、规格、质量等技术指标,以保证测绘成果的规范性;4.应用服务类标准是测绘应用服务对象定义与描述、技术要求与流程、成果内容与指标、服务运行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专用标准。该类标准为测绘应用服务提供支撑;5.检验与测试类标准为验证测绘生产、成果和应用服务是否满足确定准则,对成果、仪器设备、软件和环境进行检查和验收的通用或专用标准。检验与测试类标准提供质量要求、检测内容与方法、质量评定等;6.管理类标准是为保障测绘工作的协调运行和顺利实施,以测绘管理领域共性因素为对象所制定的通用标准。管理类标准提供测绘项目、成果、文档和安全方面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是测绘生产、管理和维护的重要保障。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第二层是在标准大类的基础之上,采用适合视角进-10-行抽象划分形成的标准小类。各标准大类抽象划分视角及所形成的标准小类如下:1.定义与描述类标准基于信息视角,针对标准化需求、目的和范围,按照语义、表达等概念架构构建,包含术语、参考系、分幅编号、分类与代码、数据字典、元数据、地图图式和地名译音共8小类标准;2.获取与处理类标准划分以技术视角为主,部分小类采用企业视角,基于信息获取处理所需测绘专业技术领域组成,以及获取处理目的和范围进行构建,包含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与印刷、海洋测绘、不动产测绘、界线测绘和工程测量共7小类标准;3.成果类标准基于信息视角,按测绘成果内容和分类架构构建,包含遥感数据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基础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公众版测绘成果、数据库、其他成果共7小类标准;4.应用服务类标准基于企业视角,按测绘专题应用服务的方式和类型进行构建,包含导航与位置服务、应急测绘服务、地理国情监测、智慧/数字城市、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其他应用服务共6小类标准;5.检验与测试类标准基于企业视角,按测绘检验测试所涉及内容和分类构建,包含成果检验、仪器检验、系统与软件测试、检验环境共4小类标准;6.管理类标准基于企业视角,按测绘管理所涉及对象与分类进行构建,包含项目管理、成果管理、文档管理和安全管理共4小类标准。基于以上内容所构建的测绘标准体系框架
本文标题:《测绘标准体系》(2017修订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3070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