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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应该怎样适应人的发展规律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专门培养人的活动。人的发展是有规律的。教育只有依据人的发展规律去进行,才能达到既定目的,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是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教育必须依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就是使教育影响同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相适应。人的身心发展是内因与外因的统一。教育就要遵循人的发展的内外因统一规律,正确对待内外因的相互作用关系。教育首先要了解教育对象的生理发展特点和学习程度,然后根据其身心发展特点,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使之积极接受教育影响。人的身心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一致。量变即渐变,质变即突变。所以,人的身心发展又是渐变与突变的统一。教育必须紧紧把握教育对象身心发展的量变与质变关系,从渐变过程中抓住突变机遇,充分利用发展的“最佳期”,适时促进人的身心发展。人的发展是有年龄阶段的,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具有不同特点。教育要注意年龄阶段差别,不同的年龄阶段,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进行教育。年龄特点不仅有阶段性,而且具有顺序性。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是一个从较低水平向较高水平连续有序地发展的。因此,教育应该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无论是知识的掌握和道德水平的发展,以及身体的锻炼,都应注意系统性和连贯性防止“揠苗助长”。人的发展由于自身的生长特点、生存环境及教育影响的不同个体发展又具有差异性。教育必须根据个体差异性“因材施教”通过毕业生,把他们在校得到的政治思想观点向社针对其发展的个别差异,“长善救失”,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人的发展的各个方面又是完整的统一。要使每个人都成为完整的社会人,就必须坚持“全面教育”,促进教育对象身心的全面发展,使每个人都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成员。总之,人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育要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并对其进行影响,这是教育的总体规律之一。教育目的、任务的贯彻,教育过程的组织,教育内容的安排,教育方法手段的选择,教育组织形式的规划,教育环境的建设等,都应与人的身心发展相适应,这也是对教育的总体要求。教育要同人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客观规律。教育活动不能背离这一规律。但是,我们对“适应”不能片面理解为消极地“顺应”,而应是积极地推动。教育的积极适应表现在对人发展的前导性上。在人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状态基础上,教育要适当地走在发展前面,这是教育同人的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积极含义。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针对儿童心理发展研究提出了“最近发展区”理论。他在研究中发现儿童发展有两种水平。第一种是儿童现有的发展水平,即“由一定的己经完成的儿童的系统的结果而形成的儿童心理机能的发展水平”。第二种是发展的可能水平,即“在有指导的情况下借成人的帮助所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在这两种水平之间的区域就是所说的“最近发展区”。维果茨基认为,第一种水平表明儿童发展的今天,而“最近发展区”则标志着儿童身心发展的明天。他由此得出结论:“教学如果是以已经完成的发展系统为目标,从儿童的一般发展的角度看来,这种教学是没有积极作用的,它不会引起发展过程而是充当发展的尾巴。”“只有那种走在发展前面的教学才是良好的教学。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是通过人的交往和交流来实现一定目的的活动,因此,教育与人的发展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一方面,教育对人的发展有制约作用,它可以促使人的身心朝社会所需要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发展对教育有制约作用,教育必须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指个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发生的变化过程。人的身体发展包括机体的正常发育(即身体各部组织器官的健全发育)和体质的增强(即身体各部组织器官生理机能的增强)两个方面。人的心理发展包括认识能力的发展(即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方面的发展)和意向的发展(即需要、兴趣、情感、意志等方面的发展)两个方面。人的身体和心理的发展以及其各部分之间是密切相关、相互制约和影响的。二、影响人的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作用人的身心不能自然发展,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既有生物因素(包括遗传素质、非遗传素质的某些生理特点、健康状况等),也有环境和教育因素。概括起来,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有遗传、环境和教育。这三者在人(主要是指青少年、儿童)的发展中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1、遗传及其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遗传是指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的一种生物现象。而在遗传过程中传递的那些先天的生理解剖特征,如机体的构造和形态、器官和神经系统及机能的特征等,叫作遗传素质。(1)遗传素质是人的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首先,遗传素质为人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可能性。人的发展总要以遗传获得的生理组织、一定的生命力为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任何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如一个先天失明或是色盲的儿童,决不可能成为画家。神经系统,特别是大脑的构造和机能对人的心理发展具有直接的关系。人对外界环境所以能作出各种反应、产生各种心理现象,就其生理机制而言,都是大脑皮层上暂时神经联系的建立。健全发育的大脑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了生理基础,也才使他们具有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其次,遗传素质的成熟机制制约着身心发展的过程及其阶段。人的遗传素质是逐步成熟的,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缓慢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服从于生物学一般规律和年龄解剖学的特殊规律。遗传素质的成熟程序为人的发展的年龄特点的出现提供可能性与限制,人们只有到了某一成熟时期才能有效地学习某种知识和技能,成熟条件不具备而进行的学习是低效或无效的。但必须指出,人的发展并不能简单地受制于成熟,还必须通过学习与教育才能实现。另外,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影响身心发展上的个别差异。人的遗传素质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体态、感觉器官方面,也表现在神经类型上。这种差异对人的后天各种相应的能力和个性心理特征的发展,可能是有利的条件,也可能是不利的条件。如一个人先天声带音质发育良好,听觉灵敏感较高,就有助于发展音乐才能;相反,其音乐才能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一个神经兴奋程度和抑制程度的强度较高而又平衡的人,对后天灵活机智和思维能力的发展是有益的。总之,遗传素质的差异对于人的发展,特别是对于人的个性特征的形成是有影响作用的。(2)遗传素质不能预定或决定人的发展遗传在人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不能预定或决定人的发展。遗传素质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必须在一定的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才能转化为现实性。人只是生来具有学习知识技能、形成一定思想品质的遗传条件,而不是生来就具有现成的知识技能、思想品质。遗传素质及其个别差异只是使人可能具有人的心理水平和某种个别差异,但并不保证它一定能实现。何况,就一般人来说,遗传素质的差异并不是很大的。一个智力素质好的儿童能否成为一个科学家,一个音乐素质好的儿童能否成为一个音乐家,最终还要看他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和主观的努力。遗传决定论者把遗传看作决定人的发展的唯一因素,认为儿童的发展是由先天不变的遗传所决定的,发展仅仅是先天遗传的自我发展和自我暴露的过程。一个儿童的发展方向和顺序、每个时期的水平和心理特征,都是由遗传决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和教育所起的作用,至多在于延迟或加速遗传能力的实现。这些观点,夸大了儿童的先天素质在其发展中的作用,实质上是宿命论的观点。2、环境及其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环境是指人生活于其中并能影响人的一切外部条件的综合。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如阳光、水、空气、地理位置、饮食营养等。社会环境包括所处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民族文化传统、科学文化教育发展水平以及家庭、邻里、亲友、学校、娱乐场所、劳动场所、风俗习惯和全部的社会关系等。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构成了决定人的发展的社会生活条件。(1)社会环境是人的发展的现实制约因素首先,社会生活条件使遗传提供的可能性变为现实。先天的遗传素质是否能够适时发展以及向什么方向发展,并不是遗传本身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生活环境决定的。同卵双生子,一般说来,在遗传素质上是相同的,但如果放在不同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仍然可以发展成具有不同身心特点的个体。因此,没有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是不可能变为现实的。其次,人的发展主要受社会生产方式的影响。在人的身心发展中,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起着根本性的影响作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生产力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这不但影响着国民经济生活,而且影响科学文化水平和教育水平的发展,从而影响着人的身体、智力的发展。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中最根本的是生产关系。一个人出生之后,就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家庭、邻里、朋友、集团、学校等和周围的人结成一定的关系。周围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言论、行动必然会对他产生各种影响。在某个阶级地位中生活的人,其思想道德和心理方面的发展,无不受到这个阶级的深刻影响。另外,社会意识形态对个体的心理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人类在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经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思想观点,以语言文字为工具,通过科学、哲学、道德、艺术、宗教、风俗习惯等形式保存下来。由于语言文字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的特点,所以,社会意识可以扩大和加深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社会意识是形成个人意识的客观因素,它对个体的心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家庭环境在人的发展中起基础的奠基作用,而且贯穿于人的一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婴儿最初的生活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的结构、家庭的气氛、父母的教育方式等都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古人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当前家庭教育中的两种倾向:一是重视家庭教育,但方法不当,出现误区:重智力培养,请非智力因素的培养;重身体的健康,轻心理的健康;重结果,轻过程;重严厉教育,轻尊重、爱护和引导;重训导,轻身体力行。二是不重视家庭教育,顺其自然,认为“树大自然直”。3、教育及其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教育也是环境的一部分。而这里所说的教育指的是学校教育,它是一种特殊的环境,是社会环境中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一个自觉的因素。(1)教育对人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家庭及儿童周围的社会环境对儿童的影响一般是自发的、偶然的、零星的。学校教育则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培养人的活动,它方向明确、计划周详、组织完备、内容适当、方法多样、时间集中,具有可控性。教师又是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明确教育目的,闻道在先,学有专攻,懂得教育规律和教育方法。因此,相对于自发的环境影响来说,教育对人的发展起主导作用。(2)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是有条件的在人的发展中,教育的主导作用是相对遗传和环境而言的,它既可以充分发挥遗传上的优势,使之得到较好的发展,又可以控制环境对人的自发影响。但是,教育的主导作用又是有条件的,绝不能超越社会的发展和个体的发展。因此,绝不应低估遗传和环境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只有使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取得协调一致,自觉地控制环境对人的自发影响,利用和发挥环境中的有利因素,限制和排除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并在教育中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充分调动学生内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因此说,“教育万能论”的观点是错误的。4、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人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肯定遗传、环境、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影响作用时,不能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的实践。环境不能机械地、任意地决定人的发展,环境对人的影响必然要经过人的大脑的选择,并通过实践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作出反映。由于对待环境的主观态度不同,人们就有不同的发展和成就。从个体发展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这一意义上来说,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个体的活动及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是个体发展的最后的决定性因素。因而,那种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把人看作环境的消极的适应者,认为社会环境对个体的发展具有决定一切的意义的“环境决定论”是完全错误的。三、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与教育要促使人的身心健康、顺利地发展,教育必须遵循并适应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否则,教
本文标题:教育应该怎样适应人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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