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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1页共16页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1、总则1.1继电保护是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力设备安全的主要装置,是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并结合继电保护专业有关规程、规定,编写本运行规定。1.2本运行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南方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和接入南方电网的发、输、变、供电单位在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上,应遵守本运行规定。2、继电保护运行基本规定2.1任何带电的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2.2一次设备停电后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自行工作,如有需要,必须请示调度批准。2.3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及时编制、修编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现场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具体操作。2.4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2.4.1运行中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必须征得相应调度机构的当值调度员许可。未经当值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继电保护定值。2.4.2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应根据继电保护定值单的要求,按照调度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各级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互相配合。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2页共16页2.4.3继电保护定值执行完毕后,各运行维护单位认可有定值核对资格的继电保护人员,负责与继电保护装置打印定值进行校对,并按照要求填写回执并签字。对于新建基建工程,同时要求施工调试单位调试人员签字。2.4.4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定值管理制度,厂站运行值班室应保存一份正式的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单。2.5继电保护的异常、事故处理2.5.1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出现异常、告警或动作、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保护人员应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2.5.2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告警、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将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向相应调度机构的当值调度员汇报,并通知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立即处理。2.5.3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在装置动作后的2小时内,传真至相应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部门。2.5.4各运行维护单位对继电保护异常、告警、事故处理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隐瞒。2.5.5异常、告警或保护动作,继电保护人员查明情况后,应向相应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部门进行汇报。2.5.6对简单的、只涉及本单位的保护不正确动作,运行维护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检验处理工作;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动作分析、结论及相关检验报告在48小时内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相应调度机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3页共16页构的继电保护部门。2.5.7对复杂的或涉及多个单位的保护不正确动作,由相应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及检验分析工作,保护不正确的动作分析、结论及相关检验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2.5.8对侧厂站事故处理需本侧配合的,本侧应积极予以配合。2.5.9定为原因不明的继电保护事故,必须经运行维护单位生产主管领导确定后,报上一级继电保护部门认可。在未定为原因不明前,不得中断检查、分析、检验工作。2.6继电保护的缺陷处理2.6.1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在日常巡视中加强监视,发现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的缺陷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经审核后按规定上报。2.6.2各类缺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消缺完毕。2.7继电保护的定检2.7.1对于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各运行维护单位必须按照规程安排装置的定检,不得漏检。2.7.2每年11月30日前,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向相应调度机构继电保护部门上报下一年度继电保护检验计划,每月5日前应上报本单位上月装置检验的完成情况。2.7.3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充分重视新建、扩建工程新设备、新装置投运的验收及交接工作,不得随意缺项、漏项,防止给今后运行留下事故隐患。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4页共16页2.8继电保护运行信息上报2.8.1属总调直接调管的厂站,运行维护单位应将本月内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投退情况(记录)、保护异常处理情况在次月5日前上报总调继电保护处。不属总调直接调管的厂站,上报时间由相应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部门自行确定。2.8.2各中调应在本月5日前将上月继电保护动作数据按要求上报总调继电保护处,由总调继电保护处按时做出继电保护动作统计月报。2.9故障录波、保护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2.9.1故障录波器、故障信息系统子站应当确保正常投运,其投退须经调度批准。2.9.2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制定故障录波器、故障信息系统子站现场运行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2.9.3故障录波数据远传应尽可能采用数据网通讯方式,条件不具备仍采用电话远传的,该电话线必须专用。特殊情况,可通过传真方式。2.9.4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对保护故障信息系统子站的运行维护,当厂站端进行改建时,应及时对相应的主站、子站的标识、画面等进行完善。3、保护及通道的规范命名3.1各级调度机构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线路的线路保护、辅助保护、保护通道应根据本网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命名原则,进行命名。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5页共16页3.2两端厂站分属不同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线路,两端线路保护、辅助保护及保护通道由上级调度机构或由双方协商命名。3.3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将保护命名在装置上明确标识。3.4线路及辅助保护的通道命名根据通道类型确定,命名为XX线路光纤通道或XX线路载波通道。若该线路两条通道同为光纤的,则根据每条光纤通道路经的不同,命名为XX线路光纤通道一、XX线路光纤通道二;若该线路两条通道同为载波的,则根据每条载波通道采用的载波机的不同,命名为XX线路载波通道一、XX线路载波通道二。4、线路保护的调度运行规定4.1线路纵联保护两侧装置必须同时投入或退出。对于该类保护的运行,做以下具体说明:4.1.1线路纵联保护一侧异常,应将该线两侧纵联保护退出,后备保护应尽量正常投入。如纵联保护部分无法单独退出,可按现场申请将该套保护全部退出。4.1.2纵联保护某一通道及相关设备故障或有检修工作时,应退出该纵联保护通道;所有通道均退出后,该线路两侧纵联保护应退出运行。4.1.3对于使用专用收发信机的纵联保护,通道应定时进行检测。4.2500kV线路纵联保护全部退出运行,线路应停运。4.3对于220kV线路,当线路纵联保护因故全部退出运行时,原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6页共16页则上必须停运线路。特殊情况下,因系统原因,设备无法停运时,由运行方式部门提出满足系统稳定要求且对全线有灵敏度的保护(一般为距离Ⅱ段和接地距离II段)动作时间,并经相应调度机构领导批准更改后该线路方可继续运行。4.4在线路保护装置的远跳、高频通道等相关回路工作,或微机保护软件版本更换,影响本调度调管范围外系统保护运行的,相应调度机构应向对方调度机构协商,双方调度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4.5线路纵联保护在投运状态下,除检测通道外,禁止在线路纵联保护运行通道上或保护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4.6保护新投入运行时,或TA、TV变动、交流二次回路等改动后,均应用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来校验其电流、电压回路接线的极性、向量,正确后方能正式投入。4.7正常运行时,严禁做远跳试验。4.8关于继电保护专用收发信机通道运行维护的规定4.8.1继电保护人员应将每条线路每台收发信机的发信电平、收信电平等以书面表格形式通知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或在收发信机有关指示上作出标记,以便于运行人员在进行每天的通道检查工作时能及时发现收信、发信电平的异常情况。4.8.2运行中当发生3dB告警时,应组织人员查找告警原因。严禁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调整3dB告警电平及收发信机衰耗。4.9送电线路有工作停运,纵联保护无需退出;线路恢复运行时,对允许式和复用闭锁式保护,现场应检查纵联通道有否告警,对专用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7页共16页收发信机闭锁式纵联保护应进行纵联通道信号交换。4.10因电网运行结构变化,在所有保护均正常投入并可靠保证相间、接地距离一段、零序一段等出口时间小于0.2秒的保护没有超越的情况下,原则上72小时内,保护可仅保证线路纵联保护的灵敏度,相应的保护定值可不作更改。5、断路器保护及辅助保护的调度运行规定5.1正常运行,应退出充电保护。5.2一个半断路器接线的线路重合闸,正常情况下边断路器先合,中断路器后合。边断路器停运时,属并列双回线路或同一电压等级环网线路的中断路器可以不改为先合;属同一电压等级单回联络线的中断路器应改为先合。5.3断路器检修时,应断开此元件对应的失灵保护启动出口回路。5.4过电压及远跳保护单通道故障,应通过切换把手退出故障通道。5.5断路器保护因更改定值退出运行,超过1小时以上时该断路器应停运。6、母线保护调度运行规定6.1对于一个半断路器接线的母线,当母线上的母差保护全停时,该母线必须停运。6.2对于220kV双母线接线方式,母差保护全部退出时,不允许对该母线进行倒闸操作;经方式计算母差停运对系统稳定没有影响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8页共16页的,6小时以内可不改对侧后备保护定值。7、高抗、变压器保护调度运行规定7.1对于通过隔离开关或直接接在线路上的高抗,其保护动作时除跳本侧开关外,还将启动远跳装置跳对侧开关并闭锁重合闸。当高抗本体因故需进行检查处理而停运时,应将高抗本体保护跳本侧及起动远跳压板退出。7.2高抗保护动作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以前,不允许强送电。500kV线路保护与高抗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时,应按高抗事故进行处理。7.3高抗、变压器本体的重瓦斯保护和差动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7.4变压器单套保护动作跳闸时,现场应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判明为非变压器内部故障、保护误动时,该误动保护退出后,允许试送一次。9、附则9.1中国南方电网及接入中国南方电网的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运行规定及时制定、修订相关的规程规定。9.2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9.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9页共16页附录一:南网总调调管线路的命名原则:1、线路保护中利用通道(含光纤、载波)构成的一整套全线速动快速保护称主保护,不上通道的后备保护装置称后备保护。2、同一条线路如有多套主保护,依次命名为XX线主一保护、XX线主二保护。(一般情况下,接第一组CT回路、跳相应开关第一组跳闸线圈的命名为主一保护;接第二组CT回路、跳相应开关第二组跳闸线圈的命名为主二保护。)如有三套主保护,则在主一或主二保护装置后接入CT回路的,命名为主三保护。3、同一条线路如仅有一套后备保护,命名为XX线独立后备保护;如有两套及以上后备保护,则依次命名为XX线独立后备保护一、独立后备保护二。一般情况下,和主一保护同屏的命名为独立后备保护一;和主二保护同屏的命名为独立后备保护二。4、同一条线路的两套过压远跳辅助保护命名为辅A保护、辅B保护。一般地,和主一保护同屏(跳相应开关的第一组跳闸线圈并远跳对侧开关)的命名为辅A保护;和主二保护同屏(跳相应开关的第二组跳闸线圈并远跳对侧开关)的命名为辅B保护。5、线路及辅助保护的通道命名根据通道类型确定,命名为XX线路光纤通道或XX线路载波通道。若该线路两条通道同为光纤的,则根据每条光纤通道路经的不同,命名为XX线路光纤通道一、XX线路光纤通道二;若该线路两条通道同为载波的,则根据每条载波通道采用的载波机的不同,命名为XX线路载波通道一、XX线路载波通道二。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第10页共16页附录二:线路保护、辅助保护常用调度操作令释义1.投入××线线路保护和辅助保护【释义】线路一般配置主保护、独立后备保护、辅助保护,投入××线线路保护和辅助保护即按定值单规定的正常运行方式投入××线路的全部主保护、独立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例】平果变:投入500kV天平一线线路保护和辅助保护。(平果变投入500kV天平一线主一保护、主二保护、主三保护、独立后备保护和两套辅助保护)2.投入××线线路保护【释义】线路保护由主保护和独立后备保护组成,投入××线线路保护即按定值单规定的正常运行方式投
本文标题: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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