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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为积极贯彻执行市政府出台的《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委内管理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进《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一)牵头审查上报投资计划。组织收集各项投资计划,会同市财政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等联合审查、上报和下达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二)项目审查、审批。对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查、审批。(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报告可合并审批)(三)项目库建设。汇总编制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政府投资的综合平衡与统筹协调。(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二、工作步骤(一)印发通知。每年8月中旬,市发改委、财政局和监察局联合发文,通知政府投资项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9月份报下一年度专项计划。(二)上门沟通衔接。8月下旬,委分管领导及各有关科室对口到政府投资项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衔接年度专项计划报送工作。(三)收集审核计划。9月底前,政府投资项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将本部门、本行业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专项计划报送市发改委对口业务科室。各有关业务科室进行衔接和初审。(四)联合审查计划。10月份,市发改委牵头,视项目情况会同市财政、规划、环保、国土、审计、监察以及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专项计划逐项进行联合审查。(五)研究上报计划。11月底前,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后,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上报市政府审定。(六)联合下达计划。市政府审定后,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以及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下达计划。三、工作程序在全委内部建立统一高效、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一)项目库建设1、结合全社会项目库建设,统筹考虑,同步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2、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的指导、协调、收集、筛选、汇总工作。3、投资科负责汇总建立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库,咨询院配合。(二)投资计划1、各业务科室负责衔接、收集和初步审核对口行业的年度投资计划。投资科配合。2、组织联合审查。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规划、环保、国土、审计、监察以及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对口科室主办,分管领导主持,投资科统筹安排并配合。)3、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上报市政府审定。(对口科室主办,投资科会签,对口科室的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市财政局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会签。)4、经市政府审定后,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下达计划。(三)项目审查1、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2、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由审批科接收,对口业务科室主办,投资科会签,对口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审批科根据委领导审签意见审批。3、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查。初步设计由审批科接受,重点项目审批由重点办牵头,对口业务科室、投资科参与;其它项目审批由对口业务科室牵头,重点办、投资科参与,各分管领导审签。须报市政府审定的,审查意见由委主要领导签发。审批科根据委领导的审签意见审批。4、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根据发改委安排,由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承担。(四)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工作分工投资科:1、负责《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牵头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安排,以及相关联合审查的统筹安排工作;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等对口行业政府投资计划的衔接、收集、审核工作;3、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4、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的综合平衡和协调,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5、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库的汇总建立工作。(对口衔接计划:城乡社区事务计划、开行贷款项目计划)农经科:1、负责农业、水利等对口行业政府投资计划的衔接、收集、审核工作;2、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3、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库建设工作;4、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的综合平衡和协调,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口衔接计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计划、水利建设基金支出计划)社会事业科:1、负责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政府投资计划的衔接、收集、审核工作;2、负责社会事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3、负责社会事业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库建设工作;4、负责社会事业政府投资的综合平衡、协调,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口衔接计划:教育费附加支出计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划)生态办:1、负责环境保护等对口行业政府投资计划的衔接、收集、审核工作;2、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3、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4、负责对口行业政府投资的综合平衡、协调,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对口衔接计划:排污费支出计划)重点办:1、负责会同对口业务科室及投资科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查;2、负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督查;3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协调工作。其它各业务科室负责相关行业、部门政府投资计划的衔接、收集、审核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咨询院:1、承办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审工作;2、配合政府投资项目库的建立、运行和维护工作。五、工作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协调全市各有关方面以及全委力量推进《暂行办法》的实施。(二)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对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全委各科室要按照工作分工要求,严格、及时、迅速的落实《暂行办法》中的各项管理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合力推进。(三)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具有专业性、长期性、连续性的特点。各科室在实施管理职能时必须做到委内主动协调、相互配合;对外主动服务、齐抓共管,共同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以及项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投资工作,联合审查计划,协调有关问题。(五)根据《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针对有关问题适时研究制定《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本文标题: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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