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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兵政治工作规定》推进民兵建设科学发展《民兵政治工作规定》的颁布实行,是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深刻认识和把握根本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指导原则.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民兵高举旗帜、听党指挥。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民兵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民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民兵,确保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大力加强民兵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民兵永远保持和发扬优良的政治本色和光荣传统,进一步纯洁巩固队伍;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民兵思想实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等教育,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加强民兵意识形态领域教育,引导民兵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确保民兵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严格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党管武装的双重领导制度,切实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对民兵工作的双重领导。各级地方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同级地方军事部门党委第一书记的领导责任,通过定期到军事部门办公、主持召开专题性“议军”会议等具体措施,经常组织学习党中央、中央军委以及上级军事机关有关民兵工作指示,定期听取同级军事部门的工作汇报,积极参与军事活动,切实解决民兵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民兵工作在地方党委的统筹安排下,与经济社会同频共振,和谐发展。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民兵政治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兵全面发展。坚持民兵政治工作的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相统一,在重视社会价值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个体价值,把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与促进民兵成长进步一致起来,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一致起来,把关心社会影响与关心民兵需要一致起来。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注重学习创新理论,更新思想观念,利用现代传媒和科技手段,增强政治工作实效和科学化水平。特别是要注重按照胡主席“三个紧贴”时代课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促进民兵政治工作科学发展。大局观念和把握基本任务要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胡主席多次强调“军队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民兵政治工作是党在民兵建设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三个保证”的基本任务,更需要强化服从和服务意识。学习理解其内涵,必须清醒认识到党和民兵建设的中心任务就是民兵政治工作的任务。民兵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展开,着眼点和着力点要始终放在提高民兵整体素质、促进使命任务完成上,检验民兵政治工作成效,要看民兵完成重大任务和全面建设成果。要严格程序和形式,营造浓厚的政治工作氛围。推动《规定》全面落实,必须严格民兵政治工作程序,规范民兵政治工作形式,营造浓厚的民兵政治工作氛围。在组织军事训练和执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任务时,要搞好动员教育,开展评比竞赛、立功创模等活动,不断激发民兵训练和参建激情;在征兵工作中,要通过短信、广播、电视等宣传法规政策,增强国防意识;在平时工作中,要通过发放宣传画、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使民兵政治工作深入人心。要加强基层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配备管理。《规定》对基层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调整配备专门进行了明确,各级在工作中必须高度关注。要切实按照国家干部的标准、军人的标准、打仗的标准和履行使命任务的需要抓好各类干部的选拔配备。要注重依托乡镇、街道和村委换届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疏通进出渠道,对工作能力受限、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担任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人员进行调整交流,及时吸纳年轻有为、军政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热爱武装工作的优秀分子充实干部队伍。要加强对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考核,县级以下党委在考核干部时,要联合人武系统一起进行,把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履行武装工作职责情况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出提拔使用意见,对表现一般的要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改正,素质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及时调整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开展“双争”评比,有效发挥政治工作激励作用。《规定》对民兵“双争”工作条件、组织实施程序都进行了明确,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标准条件,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推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要处理好平时争与年底评的关系,将先进条件量化、细化,把平时评比和执行任务、参加重大活动的考评,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引导民兵争在平时,评在平时。对各级评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要给予重奖,努力营造“单位个个创先进、民兵人人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执行力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观念。要牢固确立《规定》是开展工作基本依据的观念,依法办事是基本工作方式的观念,抓好《规定》落实是基本职责的观念,真正克服行政命令代替规章制度的现象,把工作思路调整到依法办事的正确轨道上来。以《规定》为原则,军地共同研究制定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选拔培训、参建维稳等地方性文件法规,认真清理和废弃与《规定》不相符合、不合时宜的要求和规章,努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基层依法运转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强化按级指导观念。《规定》对军地各级在民兵政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责任清晰,特别是对地方党委、兼职第一书记、军事部门的职责、要求详细具体,操作性强,易于把握,便于考察。各级要按照职能特点和职责要求,加强按级指导,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处理好上级指导帮助与下级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要认真对照各级开展民兵政治工作的职责要求,切实提高党委领导、机关筹划、基层人武部开展民兵政治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军地合力观念。落实民兵政治工作,是军地共同的责任,必须联合领导,齐抓共管。要成立民兵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民兵政治工作。兼职第一书记是落实民兵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领导民兵政治工作的职责。要建立合署办公制度,组成民兵政治工作办公室,定期分析民兵政治工作形势,督促各级抓好民兵政治工作落实,做到“四个一同”,即,军地一同下达民兵政治工作任务指示,一同检查民兵政治工作落实情况,一同考核基层人武干部和民兵干部,一同总结分析民兵政治工作成绩和经验。要加强军地资源融合,充分利用地方人才资源广的优势,不断优化和充实民兵政治工作队伍;不断创新民兵政治工作手段,依托国防教育基地、“青年民兵之家”等,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民兵政治工作现代化水平。
本文标题:贯彻《民兵政治工作规定》推进民兵建设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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