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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及值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一、发放对象参与机关工作日值班、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的领导和在编机关干部(汛期派驻部门工作人员)。二、发放标准1、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白班与夜班均按100元/天发放;2、其他节假日和周末值班,白班与夜班均按80元/天发放;3、正常工作日值班,白班无值班补贴,夜班按80元/天发放。三、发放程序党政办每月底将当月值班表核对后交财政所,由财政所计算出补贴发放金额,在次月5日前公示后按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审批发放补贴。四、值班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上级部门(单位)向镇党委政府传达或通报的紧急重要事项,接收镇属各办(中心)站所、部门镇党委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信息。2、负责对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进行初步研判、报告、跟踪,并及时传达镇党委政府领导批(指)示。3、负责镇党委政府与上级部门(单位)、县级各部门联络畅通。4、做好党政领导、党政办要求的有关电话通知,并将2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领导。5、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人员的值班记录,未完成事项要在交接班中交待清楚,接班人员继续做好上班人员未完成的工作。6、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耐心、周到并做好接待记录。7、接爱群众电话咨询和情况反映。8、负责全镇系统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9、协助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及其他工作。10、负责镇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五、值班工作制度1、汛期领导值班由1名主要领导和1名副职领导,非汛期由1名副职领导。镇干部值班每班安排4名机关干部,其中必须安排1名中层干部,并且明确为值班组长,统筹该班人员的值班工作,具体值班时段由值班组长安排。2、值班人员安排正式在编人员,不安排临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身体不适人员值班,特殊敏感时期值班不得安排工勤人员值班。3、具体排班顺序为三轮,一是法定节假日,二是周末,三是平常工作日。4、驾驶员只安排周末和节假日值班,驾驶员周末轮换值班,长假一名驾驶员安排一半时间值班,保证单位应急情况下用车。5、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联系畅通,做到值班工作24小时不间断、不失控,值班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6、值班人员要熟悉机关网络及各部门工作职能,熟悉3上级部门、镇属各办(中心)、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保证值班渠道畅通。7、接听和拨打电话要做到文明用语,准确记录来电(接)话人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时间、内容,重要电话记录应及时呈送相关领导阅示,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向相关党政领导报告,按领导指示及时处理;需上报县委县府的按规定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到值班地点滞留;值班室的文件、资料及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将党政领导的住址、电话、行踪随意外泄无关人员。9、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本办法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文标题: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及值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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