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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AB岗工作制度为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确保内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财政所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因故离岗时,由B岗代替其履行职责;二、凡涉及对外办理受理、审核、审批等手续和关系到内部办事效率的相关岗位,必须确定AB岗责任人,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三、A岗责任人离岗期间,B岗责任人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接待A岗来访人员,对有关问题作一般性解答;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请示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四、AB岗的设置应按照相关或相近岗位的搭配要求,相对稳定,可相互交叉,互不缺岗,两岗要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五、AB岗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未做好交代或B岗责任人在有交代情况下而未履行顶岗职责,影响办事效率或服务质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文标题:6.财政所AB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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