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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16号),制定我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认真贯彻“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一批后进党组织得到转化,先进基层党组织数量巩固扩大,一般基层党组织都得到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和明显改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二、进一步明确方法步骤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4月30日前,摸清本地本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对已有的基层党组织,要从支部入手,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上级党组织按照“五个好”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对未建党组织的,摸清党员人数情况,摸清是否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办法,于9月底前完成组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注重发挥区域党组织和行业党组织的优势,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于“七一”前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对隶属关系不顺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明确管理主体。3、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对党支部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后,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其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4、总结表彰,建立机制。各地要把创先争优贯穿基层组织建设年始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专项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彰。要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好经验,总结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好做法,形成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扎实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制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双培双带、双向承诺等六大载体建设。结合选派第五批干部到村任职,抓好后进村集中整顿。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提高选拔质量,完善培养、管理、使用政策。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积极探索网络党建、农村社区党建、城乡结合部党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在社区,进一步巩固社区党建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加强村改社区、新建小区党建工作。做好全省社区两委集中换届,以职业化建设为导向建立社区干部选用机制。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工作,省本级2012年选聘200人。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社区党建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工作水平。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着力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以开发区(工业园)、产业集群专业镇、专业市场、办公楼宇等为重点,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进一步加大选派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制度。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推进党群共建,开展“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出租车行业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其他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四强四优”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抓好青年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扎实推进结对共建工作,探索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四、重点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十大工程”1、实施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对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组织选派、选拔和面向社会选聘等形式,拓宽党组织书记队伍来源。全面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要求。加大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定向选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深化“素质提升”工程,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和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培训班,提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2、实施选派干部集中整顿后进村工程。从各级党政机关选派200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后进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按照“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要求,明确工作思路,整合社会资源,全面开展后进村整顿工作。同时,坚持分类指导,总结运用“难点村”治理经验,采取领导联系、部门包村、派驻工作组、选聘大学生村官、开展城乡结对帮扶等措施,合力推进后进村整顿工作。3、实施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工程。在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的基础上,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多种形式,通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建、机关结对帮建、选派干部帮扶促建等有效办法,加大组建力度,落实组建责任。要定期对组建工作情况进行盘点销号,确保应建尽建,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4、实施党员队伍活力工程。总结创先争优做法和经验,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书记接访、成员走访、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党员定性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在工人、农民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有效方式,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5、实施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构建工程。积极探索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及“一委一居一站”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在职党员社区表现评价反馈等制度,推动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加强对区直管社区体制改革后的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城市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开发城市基层党建应用管理平台,建立覆盖城市基层各领域的党建工作信息系统。6、实施乡村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程。深入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听证、专家决策论证、社会公示制度。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级重要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工作运行程序。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指导和支持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7、实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程。全面推广以“明确创争目标、科学考核评价、分类动态管理”为内容的星级创评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形成创“星”争优、群“星”闪耀的良好态势。对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创争标准,量化星级设置,细化考评内容;强化推进措施,建立完善创星承诺、联系点评、群众评议、工作实录等制度;注重奖惩并举,深化评定结果的运用;注重星级创评工作与三级联创活动的有效衔接。8、实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化工程。加强流动党员信息库建设,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加大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探索各种组建模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法律维权等服务,促进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发挥作用,鼓励和扶持流动党员返乡带头创业。9、实施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村、社区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在乡镇、城市社区普遍设立党代表工作室。通过各级财政配套、党费补助、乡村自筹、共建单位支持等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整合教育、卫生、计生等资源,全面完成全省90平方米以下的村级活动场所改扩建任务。2011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省管党费补助500万元,支持帮助皖北地区每年完成200个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改扩建任务。在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办公楼宇集中区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集聚和流动党员较多的区域,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使用和管理,着力解决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问题,建设“开放式”活动场所,真正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民服务中心。10、实施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合理确定并落实其他村干部报酬待遇,健全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和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加大对大别山区、皖北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财政支持和帮扶力度。五、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结对联系1个或几个党支部书记,直接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各级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的具体责任。2、强化督查指导。逐级建立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结合建立机关干部和党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党代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结合继续开展“千名组织部长三走进三服务”活动,省、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都要派出蹲点组具体参与和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省委巡视组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巡视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推进这项工作情况的巡视。通过召开阶段性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经常性指导。3、营造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党建专网、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专刊等,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委对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三级联述”,要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议。“三级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2012年3月12日
本文标题: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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