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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第六讲权益保护常识权益保护常识本讲主要内容:一、求职面试的权益保护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一、求职面试的权益保护面试时的835守则八不为:1.不临时随街上陌生招聘人员去面试(招聘会场外)2.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银行卡3.不缴任何名义的款项4.不购买任何产品5.不将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等)交招聘单位保管6.不签署任何文件7.不喝商住两用房招聘单位提供的饮料、搭乘便车8.不将手机或财物借给招聘人员一、求职面试的权益保护三必问:1.问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规模、经营范围、人数2.问招聘单位进驻所在写字楼(办公场所)的时间3.问招聘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待遇、工作地点、保险情况五必察:1.察招聘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是原件(一般单位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机构还须具备职业介绍许可证、收费许可证)2.察公司招牌、硬件设施3.察公司的人及正在做的事4.察面试是否轻率、轻易被录取或须交纳某种名义的钱后才录取5.察待遇是否优厚得不合常情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签订,各方就必须严格履行。(一)就业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规定条款:(1)签约各方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原则。(2)毕业生应遵守的规定。(3)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规定。(4)对学校的要求。(5)体检要求。(6)签订三方约定要求。(7)履约和违约责任。(8)“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2、签署意见与签字盖章(1)毕业生的情况及应聘意见,它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注意“培养方式”写“统招”,“毕业生意见”表明是否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2)是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接收意见,由用人单位填写。填写详细信息并表明用人单位的意见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约定和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约定通常注明以下内容:(1)工作期限服务期、见习期或试用期。见习期可延半年至一年,试用期不超6个月且不可延,试用期双方可随时接触劳动合同。(2)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3)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4)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5)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以及签约双方认为需要增加的约定条款。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4、学校审核意见(1)院系意见是毕业生所在单位的基层意见,院系在签署意见时除了进行初步审核外,还要了解毕业生具体的就业去向。(2)学校签署意见是代表学校一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实质性审核,表明了学校对供需双方所签就业协议书的态度。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二)就业协议的签订1、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1)主体合法原则。(2)平等协商原则2、就业协议订立的步骤(1)要约(2)承诺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2)用人单位招聘如须主管部门同意,则应上报批准。(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签订的协议书送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4)学校审查同意,按要求上报并反馈协议书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4、就业协议的解除单方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双方解除:协商一致,征得学校同意。办理相关解约手续后,毕业生才可以重新择业。5、办理解约的手续及程序(1)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公函(简称退函)。(2)持退函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换发新就业协议书。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三)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1、认真了解和掌握国家级省、市有关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2、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1)查明用人单位的资质。(2)按规定程序签订协议。(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4)注意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相衔接。(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3、毕业生要注意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二、就业协议的权益保护(四)就业协议的争议解决办法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2、由学校出面或由当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面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3、法院裁决。对经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一)劳动法的概念及特征1、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指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政府与用人单位之间、政府和劳动者之间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劳动过程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2、劳动法的特征:价值取向侧重保护劳动者;强制性规范为主,结合任意性规范;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平等就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2、劳动者的主要义务诚信义务、守法义务、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其他义务。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三)劳动合同法1、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又可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2、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1)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2)双方协商(3)双方签约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5、无效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6、非法劳动合同(1)口头合同(2)简单合同(3)一边倒合同,又称单方合同(4)抵押合同(钱款、证件)(5)生死合同(6)两张皮合同(明暗合同)7、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8、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变更,采取书面形式,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得单方意志强加给对方。(2)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3)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十五条。10、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合同条款残缺不全;合同条款含糊;在合同中增加不合理、不平等的条款;将违背法律法规的内容作为厂规厂纪写进合同。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四)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理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三、劳动合同及其法律问题(五)社会保险制度交费基数为当月标准上报工资或岗位平均工资。1、养老保险制度(单位19%,个人8%)2、医疗保险制度(单位8%,个人2%)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4、工伤保险(单位0.5~2%)5、生育保险(单位0.5%)6、公积金制度(非法定,单独补贴或存入账号):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25%、个人15%执行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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